一齣戲劇是由不斷的衝突與事件構成的。
舉例來說,我們很常看到言情小說可能出現類似描述:
張三是OOXX集團總裁,富可敵國,集團事業遍布全世界,有著一雙濃眉大眼與深邃眼眸,如雕像般無懈可擊的帥氣臉龐,媲美男模的身材……叭啦叭啦,以下省略三百字描述。
小說很常用敘述去堆疊出人物,但戲劇需要的是靠事件去堆疊出各式各樣的情節,當然也包括人物設定或個性,簡單來說,就是麻煩請用橋段來顯示張三很有錢、是個多金大老闆,而不要只是單純敘述,這樣讀者(觀眾)的感覺會更強烈。
所以,以下簡單換個方式來詮釋張三:
張三正開著他最新買下的瑪莎拉蒂OOXX(車型),大馬路上幾乎沒有汽機車不讓道,帥氣的敞篷車駛過,結果……
碰!
一個路口撞擊,對向一台搶快左轉的白目TOYOTA,居然撞上了他的車!路人紛紛圍觀,竊竊私語,這下好了,這台白癡車主準備賠到飆淚。
趕著上班的女人匆忙下車一直跟張三道歉,眼淚奪眶而出,張三打開車門長腳一跨下了車(同一時間看好戲的路人七嘴八舌的說啥好帥之類的花癡話),看了看被撞凹的保險桿與刮痕,只淡淡說句:沒事,換一台新的就好。
女人一聽驚嚇得跌坐在地,不斷繼續道歉:是我的錯,但、應該不至於……需要賠一整台車吧……(哭哭啼啼)
張三只扔下一句:我有叫妳賠嗎?
說完張三就開車走了,徒留不及反應的女人。(原來她什麼賠償責任都不用負)
試著利用一個橋段,去表達出張三多有錢,也多不在乎錢。
所以,如果真的很想詮釋角色重要設定,安排橋段會比敘述強烈很多,而這方法在故事中無論是劇情推演等等都很適用。同時這樣的橋段也會間接堆疊出事件,讓故事情節跑起來更紮實。
以上舉例是指說,當你在寫網路小說的時候,因為字數並沒有出版社的限制,可以有更多空間利用事件去好好詮釋故事,並且同時也會因為這樣一個個堆疊出來的橋段,讓故事變得厚實,更接近戲劇上所需要的元素。(所以,請試著不要用出版社投稿的方式來撰寫,換個方式撰寫放在網路上的小說吧)
當小說的敘述越多、真正在跑的事件越單一的時候(例如只著重在男女主角的情感轉折或小支線),在改編故事時就會非常困難,因為事件太少,會導致戲劇能拓展的實質內容非常有限。
會這樣舉例並不是因為我對言情小說有很多意見,相反的,它是啟蒙我創作的最初起始點。我所有的小說寫作基礎是從這裡打下來的。
也因為如此,即便現在式微,我始終對它有一份情懷,也知道網路小說跟出版小說確實存在很多差異,在網路上的愛情小說,能夠更加不受拘束,因此慣於出版的作者,在網路上請試著放開寫吧,多多利用事件下筆。(畢竟想追求IP開發的話,故事紮實度要夠,才有機會談是否能改編)
當然,這也不是說那些描述就統統拿掉,而是如果可以的話,在描述之間多加一些事件,會讓故事更豐富。
於是,結合衝突的概念,加上事件,我簡單寫下一個橋段當作示範:
男主角A的父親,被男主角B的父親陷害身亡慘死,A發誓長大之後一定要報仇,但沒想到成年之後,B的父親在幾年前病逝,於是他挑上了B。
男主角A為了復仇,綁架了男主角B的女朋友與B的妹妹,而B的妹妹同時也是A的女朋友,當初接近她交往就是有所目的……
A讓B來到了一處廢棄工廠,B想救下妹妹與女友,但A告訴B,只能站在門口看妹妹跟女友玩遊戲(兩人腳上都綁了炸彈),只要越雷池一步,他就按下炸彈把大家統統炸死。(衝突1,B想兩個都救,A說輕舉妄動就全死)
B因此不敢妄動,接著A拿出一把左輪手槍,說裡面只有一顆子彈,讓女友跟妹妹輪流玩,一人朝對方開一槍,看活下來的是誰,B只能帶一個走。(衝突2,B想兩個都救,B卻沒得選擇是哪一個可以活下來)
沒想到連開五發都沒事之後,只剩最後一槍了。這下妹妹拿著手槍指著哥哥的女朋友,手在發抖不敢扣下板機……但A說不扣板機那就大家一起死吧,準備按下炸彈開關。(衝突3,妹妹可以活下來,但她卻不敢殺了哥哥的女朋友,出現掙扎,A加重威脅)
關鍵時刻B受不了了,火速衝上前擋在女朋友面前,B中彈,而此時A卻沒按下引爆系統。(衝突4,原本女友要死了,但最後傷的是B,同時炸彈沒爆,衝突+轉折)
原來A從頭到尾都是故意的,那顆子彈跟先開槍的人選他都先算好了,他就是要最後那一槍是朝著B女友,看B捨不捨得眼睜睜看著心愛的人死,而且還是妹妹開槍的。(衝突5,心愛的人差點被血親殺死卻又難以責怪)
妹妹跟女友看見B中彈,邊哭邊拉開衣物檢視B的傷口,不意間卻露出了身上的胎記,而A看到那個胎記很震驚。(事件轉折)
因為在小時候、A爸爸死亡之後,他因為無父無母都被霸凌,而曾有一個小男孩救過他,當時那個小男孩為了救他差點死掉,而他只記得兩人被欺負毆打時,救命恩人身上有個胎記……就是B身上這個胎記圖形。
A當下陷入混亂,沒想到殺父仇人的兒子,竟然是自己最重要的救命恩人?他該怎麼抉擇?繼續復仇嗎?還是……送B去醫院?(衝突6+事件轉折,A是否要執行計畫到底)
這個狗血的橋段,就是藉由不斷的衝突堆疊出來的。
至於A為什麼沒選擇殺了妹妹而是報復B呢?那是因為A最後愛上了妹妹,所以他決定拿B跟B女友開刀,從頭到尾算計了這個遊戲,這樣又是一個衝突。(否則原本A是想要統統殺掉的)
所以才說戲劇的本質是衝突,而衝突跟事件是劇情推演的兩大要素,衝突越是強烈,越可以加深故事張力、與觀看者心情起伏的力道。
所以,在寫故事的時候,試著加入「衝突」與「事件」,會讓小說更貼近戲劇元素喔。
P.S.這是之前寫的,擷取過來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