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用三個形容詞來形容「小羊」這個人,大概可以這樣說。
- 第一,小羊是一個有點傻氣的孩子。
- 第二,小羊是一個很愛亂想的小孩。
- 第三,小羊是一個同時帶著幸運與黑洞體質的人。
所謂傻孩子,其實不是說真的愚笨,而是一種很單純的狀態。很多事情我會很直接地去相信,很直接地去投入,也很容易把自己的心交出去。對很多人來說,也許這樣的性格有點天真,甚至有點笨,但對我而言,那就是小羊本來的樣子。
至於「很愛亂想」這件事情,其實也伴隨了我很長的一段人生。我的腦袋常常會自己展開各種想像,很多時候只是很小的一件事情,就會在腦中衍生出一整段故事。也許正因為這樣,我後來會走向寫作,會寫小說,會寫很多故事。那其實不是突然發生的事情,而是從小就存在的一種思考方式。
第三個形容詞,叫做「幸運與黑洞同時存在」。

所謂黑洞體質,是我自己常常用來形容人生的一個說法。因為我常常會遇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有時候是倒楣的事情,有時候是莫名其妙的狀況,好像很多事情最後都會掉進我人生的黑洞裡面。很多人聽我講生活經歷的時候,都會覺得怎麼會發生這麼多奇怪的事情。
但是很奇妙的是,當我慢慢回頭看自己的生命,我也發現另一件事。
那些黑洞事件的旁邊,往往同時存在著很多幸運。
也許某件事情看起來很糟糕,但最後卻會帶來新的機會。也許某些失去讓人很痛,但最後卻讓我遇到新的朋友、新的方向,甚至新的創作。
所以我後來慢慢形成一個很有趣的想法:也許那些黑洞事件,本身並不是單純的倒楣,而是某種過程。
好像那些事情發生,是為了讓「幸運的小羊」能夠誕生。這樣的理解也讓我慢慢想到《聖經》裡面約伯的故事。
約伯的人生裡面發生了很多失去。當一個人不斷經歷失去的時候,最可怕的不是痛苦本身,而是對未來的恐懼。因為你會害怕下一個失去什麼時候會來。
可是有一天我忽然發現一件事情:當一個人真的習慣了失去之後,其實就不那麼害怕了。
不是說不痛,而是那種恐懼會慢慢減少。
所以那種很像約伯一樣的心情,在我人生裡面也慢慢淡下來。不是因為一切變得完美,而是因為我慢慢接受了自己的人生就是這樣的節奏。
黑洞與幸運,兩者同時存在,而那也成為我理解自己的一種方式。
有一件事情我後來慢慢理解,就是我對別人好的方式,其實有一部分並不是單純的善良,而是一種很現實的心理防衛機制。
因為我不希望自己的情緒裡面留下太多「空檔」。那個空檔,如果放著不管,就很容易被沮喪、孤單或消極填滿。
我會強迫自己去關心別人,去對別人好。不是等到心情好才去做,而是先做了再說。
很多時候,其實人在沮喪的時候,最容易什麼事情都不做。一旦什麼都不做,情緒就會越來越往下掉。所以我後來養成一個習慣,在我還沒有完全被消極情緒吞食之前,我會先去完成一些事情。
例如去關心別人、幫助別人、陪伴別人。
當我把這些事情做完之後,那個原本可能會變成黑洞的空檔,就被填滿了。也正因為這樣,所以我有時候在遇到很痛苦的事情時,反而會笑。那種笑,不是因為事情很好笑,而是一種習慣。
所以有一段時間在訓練自己一件事:不管多痛,都要對別人好。

不然我可能連洗澡洗衣服做家事都不會做(因為沒有動力與鼓勵),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這樣的做法很偉大,但其實並不是。那比較像是一種在痛苦中形成的生存方式。花了很多時間在處理自己的傷口,甚至不知道那是痛苦,不會處理人際關係的情況下,沒有太多人真的走到我身邊。
如果我對別人好,也許有一天,別人會對我好。那其實是一種非常單純、甚至有點天真的交換機制,當年那個小孩,其實只是希望有人能夠靠近自己。
當我現在再講起這件事情,其實還是會有一點點痛。只是那個痛,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強烈,時間真的會讓很多事情慢慢沉澱。
所以如果要說,那是不是一個成熟的過程?老實說,我並不覺得那是一個「成熟」的過程,比較像是一個不得不走過的過程。
說完前提後,來說說徵文內容
徵文題目問:如果你有二十四小時可以變成別人,你會想變成誰?
很多人可能會想到明星、名人,或是某些成功人士。
但我那時候想了很久,腦袋裡面完全沒有浮現任何名人的名字。我想到的只有一件事情,我想要變回十八歲的自己,而且是帶著現在的記憶回去。
變成別人24小時,還不如回到過去找到自己....然後去做瘋狂的事情。
- 我會去跟我喜歡的人告白。
- 我會去做那些當年想做、卻不敢做的事情。
- 我甚至會跑去跟牧師說:「老娘不想讀神學院,我未來就是想寫同性戀。」
然後我大概會做很多看起來很青春、甚至很衝動的事情。例如,如果當年那個外國人跟我告白,我可能就會說:那好啊,我們就談戀愛吧。
那時候的自己,其實有很多顧慮,也有很多害羞。
現在五十歲回頭看十八歲,就會發現那是一段很遙遠的時間。十八歲到現在,已經是三十二年前的事情。

真的能回去,我想讓十八歲的小羊做的事情就是:不用那麼害怕,如果真的喜歡一個人,就去告白吧,失敗也沒關係,因為青春本來就應該有一些衝動。
而且說實話,十八歲那時候的自己,其實很瘦,也很青春。現在想起來,真的可以大膽一點。
告白又怎樣?試試看就好了。
朋友
回到十八歲,我還會告訴自己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關於某些朋友,你一定會有。很多時候,我會期待別人成為自己的朋友,會希望有人坐到自己旁邊,理解自己、陪伴自己。
但後來我慢慢理解到一件事情,朋友這件事情,其實有時候很現實。你期待別人成為你的朋友,但對方未必真的把你放在同樣的位置。
所以回到十八歲,我會告訴自己:有些人其實不需要那麼努力去留住,他們未來根本不會記得你,你們不在同一種空間中,某些人不適合當朋友,就讓他們走吧。

還有一件事情我會提醒自己,可以先去愛別人,也是一種學習,很多時候,當你願意先伸出手,世界才會開始回應你。所以當你願意去關心別人、理解別人,慢慢地,也會有人開始關心你。
但是不要浪費時間去喜歡一個不值得男生七年,只是他符合你擇偶的條件,世界很大,你可以去認識更多的人。
把你的好奇心帶著,去外面看看不同的人、不同的世界。不要只把自己困在原本的小圈子裡面。
禍福相依
我大概還會補充一件事情,未來的人生,其實會發生很多事情。有些事情會很辛苦。例如車禍,例如生病。
那些事情在當下都會很痛,但是整體來說,我現在的人生其實是快樂的,我後來成為了一個作家,我寫了很多故事,也寫了很多歌。
我的人生裡面充滿了各種創作,各種角色、各種世界、各種故事。而且在現實生活裡,我身邊也有朋友,還有幾隻貓咪一直陪在我身邊。
所以當我現在回頭看整個人生的時候,我其實會覺得:我是快樂的。
十八歲的小羊不用那麼擔心未來。很多事情會發生,但很多幸福也會發生。
18歲的我,矛盾存在
當然有些事情是無法說清楚的,尤其時間只有24小時,但是至少可以做一點瘋狂的事情,讓18歲的自己有更多的資源。
我那時候都會有一自我預言實現的描寫,所以寫下來並不是問題,但是我卻不識太相信自己罷了
回頭看十八歲的自己,那時候的我非常像一個「法利賽人」。所謂法利賽人,指的不是單純的虔誠,而是一種很強烈的「規範意識」,但是聖經形容他們是假冒為善,而我的內在是充滿黑色(瑟瑟)的一面。
因為剛信耶穌不久,所以我對很多事情都有非常嚴格的標準。不只是要求自己,也會要求別人應該怎麼做、怎麼想。
但是那時候,我其實也正處在青春期。青春期的女孩,本來就會開始面對自己的慾望與身體的變化。更也許是我小時候太早因為一些噁心的男性觸碰,而有了性衝動。所以在我有記憶的時候,其實在性與慾望這一塊,我的腦袋裡面常常會出現很多想像。
那時我就已經有性幻想的行動了。
那時候,我其實很多瑟瑟故事妄想,是根本止不住的,甚至有點強迫性的置入想法。腦袋裡面會有很多畫面、很多情節,甚至會形成完整的故事。
其實當初會信耶穌,是做這些或想這些(不用想太多,就是自己來的那種)會有罪惡感,因為大人的評價當中這種事情是不對的(但是對我做這些事情的人都是大人),我第一次感覺到有人連這種汙穢的人都愛,所以才會信了耶穌。
但在教會的教育裡面,這些念頭都是不被允許的,與他人腦袋發生性關係就是淫亂的罪。
「不可以想這些事情」的我就陷入一種很強烈的衝突,一方面,我的腦袋裡面會出現這些想像。另一方面,我又非常嚴格地認為這些想法是錯的。
所以後來我其實常常覺得自己是不是有問題。甚至有一些很極端的時刻,例如在教會敬拜的時候,腦袋裡面卻突然出現那些畫面,而我完全沒有辦法控制。

一半的腦袋在想聖經的事情,另一半的腦袋在想慾望的事情。那是一個非常矛盾、也非常痛苦的狀態。這件事情不是我回到18歲一時間可以說清楚的,因為那是一種被養成的執著,黑白分明的戰爭。
但當年的我並不知道這件事情,我只知道「有這些念頭是不好的」,所以那段時間,我其實一直處在一種自我否定的狀態。
如果當時的我有現在的記憶與擺爛,也許會比較輕鬆一點。
這些意念,雖然我慢慢因為一些事情離開教會(沒有離開信仰),奇妙的是這些念頭就減少了,但是依然穩定的有性幻想想法,不過沒有青春期這麼的可怕,如果依照一些靈恩派的教會說法,就是你都沒有進教會,仇敵怎麼會攻擊你?之類這種說法(笑)
事情後來更出現了一個完全相反的發展。
在2010年之前的寫作寫原創小說,都依然帶著信仰救贖感,但是私底下會寫純色情的小說(哈哈),所以即便是寫作,依然「法利賽人」。
然後大約在四、五年前,我開始比較認真地寫BL眈美偵探小說,而且不是偶爾寫,而是非常穩定地連載、創作。
結果慢慢地,我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當我開始穩定地寫這些故事之後,我在寫作以外的時間,反而幾乎不會再想到要「做」那些事情。甚至連做春夢也變少了,而且我有很長一段時間幾乎沒有做夢。
而那段時間,正好是我開始穩定寫作寫小說的時候。這件事情其實讓我很困惑。因為照理說,如果按照過去教會的邏輯,我越接近這些題材,應該會越混亂。
但事實卻剛好相反,當我把那些想像變成故事、變成創作之後,反而整個人變得更平靜。
而且還有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以前我去教會的時候,反而更容易想到那些慾望的畫面。但當我沒有再那麼頻繁去教會的時候,那些念頭反而變少了。
這讓我開始思考一個問題。是不是當我越接近某些壓抑的東西時,那些衝突反而會變得更強?而當我找到一個出口,例如創作——那些衝突就慢慢被整理出來了。
不過很有趣,當時候我依然是有寫作的,只是都是寫很正向,希望放棄老我,生出新生這種;現在我是活的超級自我,偶而想起內在的那個神我,反而相安無事。
我的信仰其實沒有消失,我依然相信神存在,相信耶穌在。如果今天真的發生很緊急的事情,我也會祈禱。
我也相信,上帝會保守我,只是現在的關係,跟以前有點不一樣。
以前我幾乎每天都在認罪悔改,只要腦袋裡面出現那些念頭,我就會覺得自己犯了罪,然後去悔改、祈禱、重新親近神,第二天又再重複同樣的循環。
那是一種非常嚴格的宗教生活。
現在我的狀態變得比較鬆,我不會每天都做很多儀式性的事情,我也不會一直去檢查自己是不是犯錯,但我依然知道神在。
那種感覺有點像是現在我跟家人的關係。有時候會聚在一起聊天,很開心。但平常各自過自己的生活不是疏遠,而是一種比較自然的距離。
有時候我也會想,這樣是不是在浪費上帝的恩典?但仔細想想,其實也沒有。
因為我並沒有刻意去做什麼過激的事情,我只是活在一種比較真實的狀態裡,放過自己,也放過一直聽我認罪的上帝,我知道他想聽,但是在選擇這種去壓榨自己,成為另外一個人子的樣子,對我而言太累,而且我也沒有改變。
如果性幻想是一種病,那麼我現在病得很愉快。這也為什麼我對於精神病的身障者非常有寬容感,因為我也曾經以為我生了重病,在基督教的文化當中,我對於自我的定義就是大病(大罪)。
BL寫作與宗教矛盾
對我來說,最大的矛盾其實還是BL寫作這件事情。因為如果按照聖經的某些解讀,男男關係其實是不被允許的。而我偏偏又非常喜歡寫男男的故事。
但後來我慢慢發現一個很有趣的心理差異。如果我寫BG(男女愛情),我其實很容易把自己帶進去,那會變成一種很直接的情感投射。
但如果我寫BL,反而比較像是在觀看一場戲。我比較像導演,或者像觀眾。
那種距離感,反而讓我覺得更純粹。就像在看一個故事、一場表演、一個藝術作品。所以慢慢地,我也開始調整自己的寫作方式。例如床戲的部分,我會越寫越清水。不會刻意去描寫太多細節。比較像是「開燈、關燈」的處理方式。把重點放在情感,而不是肉體描寫。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我在創作與信仰之間找到的一種平衡。這是18歲的我不知道原來另外一種的模式的愛情(性愛),可以讓我抽離投射與真實的人羈絆。

當然這樣的結果是我的小說點閱數並沒有特別高,所以我大部分時候就是寫自己開心的。但也正因為如此,我反而有一種很自由的狀態,我不需要刻意去迎合市場,也不需要寫很多露骨的內容去吸引讀者。
只要把情感寫到位,就足夠了。很多時候,只要讓讀者知道這兩個角色已經走到那一步了。
而在這樣的過程裡,我也慢慢接受了如果BG與BL本質上都是愛情,那為什麼我喜歡寫BL就不可以?
有時候社會或教會會說BL比較不正常。但如果仔細想,其實很多標準只是文化習慣而已。所以到最後,我其實只是說服了自己一件事情。我喜歡寫這樣的故事。那就寫吧。
因為創作本身,就是一種理解自己、也接受自己的方式。
現在我也跟18歲的她說:嗯,你很棒
如果真的有一天,上帝突然對我說:「小羊,我給你二十四小時,讓你回到十八歲。」
那我大概也不會做什麼改變世界的大事。我可能只是會去做一些現在想起來很蠢、但當年又不敢做的事情。
也許我還會去談一場戀愛,或者做一些青春時期才會有的衝動決定。
現在五十歲回頭看十八歲,其實會發現,那時候的人生好像什麼都還沒有真正開始。那個年紀的自己,總是很擔心做錯事情,很擔心別人怎麼看自己, 也很努力想把自己變成一個「正確的人」。
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是好的信徒,什麼是不好的信徒; 什麼是應該想的事情,什麼是不應該想的事情,到了50歲,永生的事情越近就會越發現到,生活當中會真的陪伴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18歲的我,非常努力地想把自己變成一個「正確的人」。但人其實很難活成一個完全沒有矛盾的人。我是一個相信上帝的人,但我也有慾望。
我是一個寫推理與奇幻故事的人,也是一個寫BL小說的人。 我會祈禱,但我也會有很久沒有祈禱的時候。 我會思考信仰,但很多時候也只是過著普通的生活。
以前會覺得這些事情彼此衝突,好像只要其中一個成立,另一個就不應該存在。但現在的我慢慢理解到:人本來就是由很多不同的部分組成的。
- 信仰是一部分。
- 慾望是一部分。
- 創作是一部分。
- 孤單是一部分。
- 愛也是一部分。
- 眼淚是一部分。
- 笑容是一部分。
- 積極是一部分。
- 擺爛是一部分。
當這些東西同時存在的時候,人生會變得很複雜,但也正因為如此,人生才會變得真實。
所以現在的我,其實沒有那麼急著替所有事情找到一個完美的答案。
我依然會思考信仰,但我也允許自己是一個會寫BL小說、會想很多奇怪故事的人。也許有一天,我的想法還會再改變。也許有一天,我會重新靠近某些信仰的生活方式。
但那都沒有關係,因為我現在知道一件事情:接受自己,本身就是一段很長的人生旅程。
那個曾經很傻、很愛亂想的小羊,那個常常遇到黑洞事件的小羊, 那個在信仰與慾望之間掙扎的小羊,其實一直都是同一個人。
所以如果真的能回去,我大概會跟十八歲的小羊說:

小羊放心吧!未來雖然會發生很多事情,會有黑洞,也會有失去。你已經很好了,不用再那麼害怕失去,也不用再那麼努力證明自己,只要好好地活著,好好地寫故事,好好地愛身邊的人。
告白失敗也沒關係,朋友不合也沒關係,其實也沒有那麼可怕。很多事情,等你活到五十歲再回頭看,就會發現那些當年很害怕的事情,其實都只是人生裡面的小插曲。
真正留下來的,反而是那些有點蠢、有點衝動、但很真實的時刻。
但你最後還是會變成一個寫故事的人,會有朋友,也會有貓, 還會有很多角色住在你的世界裡。而且最重要的是你最後,會慢慢理解自己。
那就已經足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