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千禧歌手 簡如霓(2001-2036) 生前懺悔自白錄
我以為我在唱歌。
後來才知道,我唱的,是他們要我唱的。
我出生在2001年,民國九十年。那一年是新世紀的開始,也是我們這一代的起點。從小我就被稱為「自由之女」,生在民主的土地上,受的是開放教育,看的是來自全世界的影像與故事。
然而,我的靈魂卻沒能長出自由的翅膀。
我渴望的不是發聲,而是舞台。
我追求的不是信仰,而是掌聲。
二十歲那年,我第一次接到來自對岸的邀約——北京、上海、深圳,還有更高的流量、報酬與曝光。他們稱我為「兩岸和平的聲音」、「文化交流的天使」,我從未懷疑過這些讚美的真誠,因為它們太甜美、太即時,讓人上癮。
我記得在某場記者會上,我說出那句被重複無數次的話:
「音樂無國界,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
我說完,笑了。因為主持人笑了,全場掌聲如雷,粉絲尖叫。
但我沒看到螢幕背後,有個年邁的編舞老師落下了眼淚;他從綠島出來,曾說過「自由不值錢的時候,人才會賣掉靈魂。」
我沒聽進去。
當AI法院成立,當福爾摩沙進入新法治與文明協約,當那些曾經與我一同跨海表演的朋友一一遭起訴、審判、封鎖時,我還傻傻地以為——我是藝人,不是思想者。
直到我收到通知,我的台灣身份被廢除,將被送往「深層思想矯正所」,進入假死式輪迴體。我才明白,藝術不是庇護所,當它成為政權的麥克風時,聲音本身就是利刃。
我在思想觀測期的最後一夜,寫下這段自白。若有朝一日,
後人能讀到——我請求你們,不必寬恕我,但請記住我:
千萬別為了想被聽見,而出賣了你說話的權利。
當你歌唱時,請先問自己:你的聲音,是自由的嗎?──簡如霓
於觀察期最後夜,2036年,思念福爾摩沙島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