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鄉下城市火車站廣場,冬夜微涼,星光靜靜灑落。
街邊的老攤販收了棚子,城市的喧囂退去,留下殘響與微風中飄散的炸雞味。地上的硬紙板攤成簡單的床,旁邊一把木質老舊的吉他橫放著,泛著歲月磨損的光。
那年,Emi 20歲,沒錢買厚外套,只有一件藍色薄襯衫配牛仔褲,靠牆坐著,指尖在吉他上慢慢彈出旋律。《wave to earth - love.》的和弦滲著舊日靈魂。她唱得極輕,卻意外地吸引了一個角落的身影。
一個小女孩,因為長期營養不良看起來比同年人瘦小、髒兮兮的連帽外套包著她的身體,背著比她人還大的背包也不知道裡面裝了什麼,腳上的帆布鞋已經破了個洞。
女孩躲在電箱後面聽了好久。直到 Emi 唱完,輕嘆一口氣,把吉他放下的時候,才輕手輕腳地走了出來。
「……妳有吃的嗎?」
Emi抬頭,看見這孩子的眼神——像極了她自己幾年前的模樣。
「只有半個冷漢堡,要吃嗎?」
Bonnie點頭。
Emi把紙袋從旁邊推過去,「妳不怕我搶妳的東西嗎?」
「我沒東西好搶。」女孩嘟囔著,狼吞虎嚥。
「名字呢?」Emi靠回牆邊,抽出一根煙沒點火,含在嘴裡,「別告訴我妳叫‘沒名字’。」
女孩低聲說:「Bonnie。」
「幾歲?」
「十四。」
Emi蹙眉,「這麼晚了誰讓你一個人在街上遊蕩?」
Bonnie沒答,縮了縮肩膀。
Emi看懂了。她自己也曾經那樣——從家庭逃出來,只為了活著。
「妳住哪裡?」
「我沒有家。」
Emi眼底的戲謔慢慢沉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難以言說的共鳴。
她拍拍身邊的紙板。
「暫時,這裡可以是。」
Bonnie瞪大眼,「妳不怕我偷妳的錢?」
「怎麼可能被妳一個小屁孩偷東西,妳不要小看我耶。」Emi耍帥似地挑了挑眉。
那晚,她們躺在同一張紙板上。Bonnie躲在借給Emi穿的外套裡,第一次睡得深沉。
而Emi聽著女孩均勻的呼吸聲,忽然想起自己十五歲那年,也是這樣,被一個也是街頭藝人的老阿姨帶著,在橋下撿紙箱過了幾個冬天。
她不是好人,也不打算當誰的救世主。
但——
這孩子的眼裡有星星,有種不該讓她這麼快就熄滅的光芒。
第二天清晨,
「我能幫妳唱。」Bonnie說,聲音因為剛起床又吹了一整晚風還啞著,「我以前跟著爸爸唱過《homesick》,我記得旋律。」
Emi挑起嘴角,「妳走音打壞我的招牌我會趕妳走喔。」
Bonnie咬唇,點頭。
「然後跟著我只有三個原則,不准偷東西,不准招惹醉漢,不准遠離我的視線太遠。這三條記住了。」
「……妳會保護我嗎?」
Emi一愣。然後,她伸出手,輕輕揉了揉女孩的頭髮。
「我不保證。但妳餓了的時候,我至少會分妳一半的麵包。」
那年冬天,她們在老火車站前唱了無數個黃昏。
雖然累積下來的錢不多,但從那時起,Emi開始在歌曲裡聽見兩個人和諧的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