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不少網友在網路上經常分享所謂的『貸款成功案例』,當然包括我自己也有;感覺上大多都在宣傳個人事蹟成績,且分享案例其實不困難,圖擋剪貼略帶說明個幾句~就可交代過去。我傾向針對個案去進行分析、並提供當事人一些建議或意見,能讓當事人(或看到文章的網友)能獲得一可參考與遵循的方向,我傳達的意念就算是完成。
會這樣問的原因、在於她本身雖然收入不高(月薪33K)、負債結構不算多,整體支出上也屬於比較固定;相對於其它負債或貸款整合個案來說,這位網友的情況『可能整合效益不大』。
她回覆“若有機會讓房貸可有寬限期(目前沒有),也希望整合後另有現金可運用。若沒辦法也沒關係(因我知道自己條件上沒有很好)最主要是想整合及調降利率。”
工作職業現況:該網友現職服務於資本額20萬的餐飲服務業,職稱為行政人員、年資約1年11個月;月薪約33K、可提供薪資轉帳與勞保。

負債信用現況:信用卡持有時間約已有五年,繳款往來均正常;聯徵信用分數為643分。
*房屋貸款:核貸日期112年05月/核貸金額140萬/分15年攤還/月付金約10,663元/餘額約126萬
*信用貸款:核貸日期113年08月/核貸金額35萬/分8年攤還/月付金約4,440元/餘額約32萬
*匯豐汽車貸款:核貸時間114年02月/核貸金額13萬/餘額約12萬
針對個案討論:
一、由於該網友月薪不高僅33K、加上房屋出租有租金6仟元,合計收入約3.9萬;扣除最低生活開支假設14K、額外再支付房貸10,663+信貸4,400與車貸一筆,確實可周轉金額已剩無多。
二、該網友現職行政、公司資本額屬小規模營業人,主要經營項目為餐飲;能獲得銀行提供35萬信貸、5.07%的利率與八年攤還期,坦白說算優惠且可接受的。即便轉貸、以該網友現況也未必能拿到比現在優惠更多的數據。
三、當初房貸銀行沒提供寬限期、且只給分15年攤還期的主要原因應該在於:『建物位於宜蘭、且總坪數(含公設)共計約9坪左右。』
雖然當初辦理房貸是以自住性質,但承辦銀行對『非六都地區且為套房產品(主建+附屬建物坪數,台北市小於12坪、外縣市小於15坪者均視為套房)』,其貸款成數與利率都一定會受到限縮;而房貸平額轉貸降利率、甚至申請寬限期被獲可的機率恐怕也不高,何況目前實際用途是『出租』。

四、續上、也因為該網友房貸是112年5月核貸,目前本利攤還時間並不久,本金餘額並未有明顯降低;且房屋本身屬近20年中古華廈、當初買賣價為190萬,以這數據初估七成貸款成數、大約落在133萬附近,故幾乎可確定『房屋無足夠增貸空間足以還清信貸餘額
』。至於寬限期、我建議該網友可嘗試再跟原房貸銀行申請一試,
五、原本35萬信貸、個人認為不用整合還清;最多就是增貸一筆小額週轉金,惟須注意:
*多數銀行會將既有房、信貸月付金與新增信貸月付金合併計算支出比,以現況論可能會有『支出比過高』之虞而讓銀行拒貸
*即使增貸順利、其借款利率應不會比前筆35萬來得低;雖用途可還匯豐車貸降低月付金或是其它周轉,但仍要小心未來還款負擔是否變重
總結:
該網友本身收入有限,即使名下已登記有房產、有收租金,但揹負這一房貸其實仍是蠻辛苦;除要屈就利率較高且攤還時間短的現實因素外,無論轉貸增貸都會受到其它銀行的管控限制。
我意見是:『基於借款人權利、仍可跟貸款銀行談給寬限期或降利率,但是願不願意給?看法就相對比較保守些。如果沒有特別急迫的資金需求,建議暫時維持現狀繼續繳款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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