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編號001]
父母兄弟一家四口人,典型的小家庭。
跟世間上多數人一樣,這個家沒有恆產也沒有穩定的收入或專業的技術才能,父親早逝,母親在市場擺個小攤子,將兄弟2人撫養長大。
兄弟倆人雖然沒有學壞,
但也不能說有甚麼大成就。
作著一般藍領的工作,小日子倒也是安安穩穩。
不幸,哥哥於30幾歲的壯年時期,中風倒下。
因為哥哥當時在外地工作,一人獨居,延誤就醫,因此傷及腦部語言區,有失語狀況。
雖無法言語、但意識清楚,必須倚賴輪椅行動,以鼻胃管灌食或由他人餵食之方式進食。
家中無人能照料哥哥,母親和弟弟為哥哥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讓哥哥勉強在療養院長住。
低收入的資格是什麼?
以今年(2025)新北市政府公告資訊為例:
1.家庭總收入分配於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新台幣1萬6,900元)。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0萬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450萬元。
符合以上任何一款即可獲得相對應的補助金額。
因此,哥哥用社會福利的補助款,暫時安心地住在療養院裡。
家中其他經濟來源,
剩下年邁母親擺攤及弟弟打零工。
有記錄的收入,除以三個人,這家人自然是符合低收入戶標準。
但是更悲慘的來了~
母親長年早出晚歸因此積勞成疾,疏於保養身體,身體狀況混合了糖尿病高血壓等等的各種毛病,在低於國人平均壽命的60幾歲就撒手人寰。
此時,哥哥已經癱臥在床10幾年。
母親過世後,擺攤收入歸零。
銀行帳戶雖留有部分積蓄,但弟弟打零工收入本來就不穩定。果不其然,弟弟也染上了平凡人常見的壞毛病,妄想一夕致富,沉迷賭博性電玩及線上遊戲、購買彩券,導致經濟狀況雪上加霜。
礙於面子或其他考量,弟弟並沒有向外求援。
里長多次探訪,也不得其門而入。
因此錯過了救援高風險家庭的黃金時機。
某日,弟弟到療養院將哥哥接回家,說自己的手足要自己照顧。
實際上,是無力負擔看護費用,只好接回家。
弟弟明知哥哥無法自行進食,
在消極不提供食物的手段下,哥哥被餓死。
為了怕人發現,也為了繼續花用社會局每月固定匯入帳戶內之補助款。弟弟在家中房間內撒上鹽、蘇打粉及樟腦丸,企圖掩蓋遺體腐敗臭味,並用膠帶將房間隙縫及窗戶封死, 深居簡出在家中伴屍並焚香祭拜,持續花用社會局每月固定匯入之補助款。
但終究還是被發現了。
遺體的臭味並不是那麼容易被掩蓋的。
法院判弟弟犯殺人罪確定、處以無期徒刑。
弟弟說,他曾經有想要燒炭跟母親哥哥一起去,但冥冥中總有人阻止他,所以沒死成。
比如:在家裡聽到怪聲,做了怪夢,夢到媽媽或哥哥鼓勵他堅強的活下去。
弟弟是真的沒死成還是死意不夠堅決,
只有他自己知道。
旁人始終無法確定弟弟的本意,
究竟是要讓哥哥自生自滅,還是要共赴黃泉。
無論哪一種想法,都很可怕。
法院不是包青天,
他們只能處理法律有規定而且有確實證據的事。
沒辦法處理身為人內心的惡意傾向,
或是對靈異事件進行捕風捉影。
高風險家庭的問題不在於誰作了大奸大惡的事情,而是他們沒有承擔或分散風險的能力。
也不是說家人一定有互相幫助的義務。
但想要帶對方一起走,
這個想法本身是非常自私的。
即使對方是沒有自理生活能力的人,
他依舊還是個人,不是東西,無法打包帶走。
生命的價值貴重,不容任何人加以剝奪。
望周知。
~社會小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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