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一條牽涉情感、權利與法律的漫長道路,許多人在準備提起離婚訴訟前,常對程序與法律效果充滿疑問。本篇方格子文章將針對最常見的離婚訴訟問題進行解析,讓你在走上訴訟這條路前,能有清楚的法律認識與實務建議,避免誤判情勢或權益受損。
Q1:離婚一定需要律師嗎?
不一定。
如果雙方已就離婚條件(例如監護權、財產分配、扶養費)達成共識,也可自行撰寫離婚協議書並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但若出現以下狀況,強烈建議聘請律師協助:- 對方堅決不離婚
- 爭取子女監護權
- 擔心對方脫產或隱匿財產
- 已發生家暴、外遇等重大爭議
律師不僅能協助證據整理、法律攻防,更能避免在調解或開庭過程中被對方誤導或施壓,確保你的權益被完整呈現。
Q2:法院能強制對方離婚嗎?
可以。
只要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離婚法定事由,例如外遇、家暴等,法院可在一方堅決不離的情況下,依法判准離婚。
📌 判決生效後 20 日內未上訴,則離婚即成立。
📌 當事人需持「確定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程序即告完成。

離婚訴訟常見問題
Q3:離婚訴訟可以在配偶不知情的情況下提起嗎?
不可以。
離婚訴訟是正式法律程序,法院會依法送達訴狀與開庭通知予對方當事人,確保雙方都有出庭陳述與辯論的機會,這是司法程序的基本保障。
📌 若法院無法送達,原告仍需配合法院進行「公告送達」程序,絕無偷偷打贏離婚官司的可能。
Q4:如果對方不出庭,離婚訴訟還會繼續嗎?
會繼續進行。
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規定,若被告經合法送達後仍不出庭,法院可逕行審理並作成判決。這類案件中,只要原告能提供具體且充分的證據,證明婚姻破裂或有法定離婚原因,法院仍可能判准離婚。
📌 常見證據包括:對話紀錄、外遇證據、暴力錄影、醫療報告、社工報告等。
離婚法律問題不難懂,懂流程才能保護自己
現代離婚不再只是情感分離的問題,更是法律權益的攻防戰。無論你正考慮訴訟離婚,或面臨對方突然提告,了解基本程序與常見問題的正確答案,才能做出有利決策、有效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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