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張地籍謄本就能打贏拆屋還地官司!
遇到別人在你土地上蓋房子,不代表你一定能勝訴。許多當事人以為只要有地籍謄本就能提告,卻在舉證不足或程序錯誤下敗訴。本文由專業律師整理:從起訴前的蒐證、訴訟流程,到勝訴後的強制執行,手把手教你如何提起拆屋還地訴訟,保障土地所有權不受侵害。
起訴前怎麼蒐證才有效?掌握訴訟成敗關鍵
提告前務必準備好下列證據,才能提升勝訴機會:
- ✅ 土地登記謄本(證明你是合法土地所有人)
- ✅ 地籍圖或鑑界報告(證明對方建物確實越界)
- ✅ 現場照片或空拍圖(輔助視覺證明)
- ✅ 雙方對話紀錄或協議文件(證明未曾授權)
實務上建議聘請測量技師或地政士鑑界,增加法院採信機率。

拆屋還地
拆屋還地訴訟流程完整解析
拆屋還地訴訟主要流程如下:
- 📌 提起訴訟:向地方法院遞交起訴狀,請求返還土地與拆除建物
- 💰 繳納裁判費:依占用土地的價值估算(詳下段)
- 🏛 法院審理:通常包含言詞辯論、現場勘驗、書狀往返
- ✅ 判決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移送強拆
✅ 小提醒:法院特別重視訴訟基礎是否明確,原告需證明「土地所有權」與「建物越界」的具體事實。
舉證責任怎麼分配?誰該證明什麼?
法院通常會進行現場勘驗,原告須負擔以下舉證責任:
- 你是該筆土地的合法登記所有人
- 對方建物實際占用範圍
- 占用行為非經授權(未出租、未借用)
⚖ 若對方主張有「租賃、借用、買賣」等合意,則該舉證責任轉移給被告。
土地所有權怎麼證明?法院採信關鍵在這裡
原告可提出:
- 📝 最新土地登記謄本(地政機關核發)
- 📂 若為繼承取得,應附繼承登記完畢證明
- 📃 未登記土地,應佐以「契約書」、「稅單」、「土地買賣證明」等其他權利文件
法院原則上信賴地籍謄本登記人身分,若權屬清楚即具法律主張基礎。
被告怎麼抗辯?哪些說法最可能被法院接受?
常見抗辯策略包含:
- 📑 主張有租賃或借用契約:應提出租約、匯款紀錄
- ⏳ 時效取得所有權(民法第770條):但限佔有未登記不動產、占有須善意
- ⚖ 畸零地/公益必要:主張拆除不符比例原則(民法第796-1條)
❗ 所有抗辯都須提出證據佐證,否則視為無權占有。
拆屋還地訴訟不難,但要贏靠細節與證據
別讓對方占地理直氣壯,也別讓自己敗訴只因沒準備好!從地籍圖、現勘報告到舉證策略,每一步都攸關訴訟結果。建議起訴前先諮詢專業律師,釐清案件是否成立、費用預估與未來執行方向。讓你不只是「告得贏」,還「拆得成」。
📞 想了解你的土地是否可提起拆屋還地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