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無意中被人下藥性侵,後來交到知心的男友,男友是剛考上司法官,結婚之前,猶豫是否要坦白告訴男友,她過去不幸的遭遇,當晚誠實地告知男友,第 2 天男友不見了,證明不是真心愛她的男人,其實,也不奇怪,一般家庭對未婚與人有過性行為,甚至未婚生子的女人,都會認定為不正常、不好得女人,不會有好印象,為了前途無量的兒子,父母一定都會反對兩人交往。
一年後,她再交到另一位知心男友,他告訴她:過去的不幸的遭遇,是那個畜生王八蛋的錯,將那件事情忘掉迎接未來,他會善待她、保護她、就算天塌下來,有他在,結婚 30 年過去了,夫妻仍然恩愛,相敬如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