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訴訟法》,交保的聲請主體不限於被告本人,也可由具有法定資格的辯護律師、輔佐人代為提出。
- 被告本人:可直接向法院或檢察官提出聲請。
- 辯護律師:最常見的方式,能協助備齊文件、處理程序。
- 輔佐人:如符合條件的第三人,也可協助聲請。
💡 重點:即使被告沒有直系親屬或配偶,仍可委託律師代辦交保手續,確保不因人脈因素失去機會。
誰可以幫忙聲請交保?不只限於家屬
根據《刑事訴訟法》,交保的聲請主體不限於被告本人,也可由具有法定資格的辯護律師、輔佐人代為提出。- 被告本人:可直接向法院或檢察官提出聲請。
- 辯護律師:最常見的方式,能協助備齊文件、處理程序。
- 輔佐人:如符合條件的第三人,也可協助聲請。
💡 重點:即使被告沒有直系親屬或配偶,仍可委託律師代辦交保手續,確保不因人脈因素失去機會。
交保需要準備哪些文件與證件?
辦理交保前,通常需要以下資料:
- 保證書(承諾遵守交保期間規定)
- 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護照等)
- 保證金現金或票據(如法院接受的銀行支票)
部分法院或地檢署會要求具保人親簽或按印,建議事先致電辦理地點的服務櫃台或法警室確認需求,避免延誤。
交保的時間限制與常見注意事項
- 地檢署與法院值班制度:即使是假日,也可能辦理緊急交保,但需由值班檢察官或法官處理。
- 辦理時限:必須在法院或檢察署指定時間內完成,逾期未繳保證金或未完成手續,會被視為放棄交保權利,並可能立即執行羈押。
- 移送後的情況:檢察官可能直接同意具保,也可能聲請羈押,由法院裁定是否交保。
💡 提醒:收到交保通知後應立刻啟動流程,避免錯過辦理時限而被收押。

交保不等於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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