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審查的核心目的
合同審查的本質在於「防範風險、保障交易安全」。它不是形式上的文字核對,而是一種結合法律、商務與合規管理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核心目的主要有兩個:
- 防範風險
- 交易風險:如交易標的存在瑕疵、履約能力不足、交付延遲。這些會直接影響合同能否順利履行。
- 法律風險:如合同主體資格不合格、條款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存在效力待定或無效情形。
- 操作風險:簽署過程不規範、授權不明確、流程管理不到位,易導致合同無效或履行受阻。
- 商業風險:涉及定價不合理、付款條件不公平、對方信用不良。雖偏重於商務談判,但法律審查需提供提示。
- 內控風險:如企業內部審批未完成、越權簽署、違反內部規則,可能影響合同效力與公司治理。
- 提升合規性與執行力
合同不僅要合法有效,還要能被高效執行,並與公司制度、行業監管要求相匹配。尤其在高額交易或高監管行業(如金融、建築、醫療),合同審查更是必不可少的控制環節。
二、合同審查的四個步驟
- 審查文本符號
- 確保用詞準確、嚴謹,避免口語化與模糊化表述。
- 常見問題包括:
- 非規範法律用語(如「盡快」、「合理」)。
- 過度簡寫,導致理解困難。
- 條款雖有文字卻無實際效力。
- 前後矛盾、符號不統一。
- 建議遵循《標點符號用法》與法律專業表達習慣,避免歧義。
- 審查合同主體
- 確認雙方主體是否合法、有效存在。
- 審核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授權代表資格。
- 審查合同內容
- 條款是否齊備,是否涵蓋交易中所有必要事項。
- 條款之間是否存在矛盾或漏洞。
- 審查簽署流程
- 是否經過內部審批、授權。
- 是否符合蓋章規範與決策流程,避免因操作失誤導致效力缺陷。
三、合同審查的五大標準
- 合規性
- 排除無效情形,確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要求。
- 主體合規:確認合同當事人資格。
- 條款合規: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
- 流程合規:符合公司內部制度與授權。
- 周延性
- 條款是否齊備:包括絕對必要條款(主體、標的、數量、價款、期限等)與相對必要條款(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
- 條款結構是否嚴謹,能否涵蓋所有交易場景。
- 清晰性
- 用詞明確,避免含糊與多義性。
- 條款表述需便於理解與執行,避免因模糊導致爭議。
- 平衡性
- 合同權利義務分配合理,避免一方條款過於偏頗。
- 雙方風險共擔,避免因過度偏向某方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後期糾紛。
- 可執行性
- 條款應具體、可操作,避免因條款不可執行而淪為空文。
- 如付款條件需明確金額、時間;違約責任需具體比例或金額。
四、典型應用場景
- 高額交易合同:動輒百萬、千萬級別的合同必須嚴格審查。
- 高監管行業:如金融、醫療、建築等,需兼顧監管合規與合同效力。
- 跨境交易合同:涉及不同法域法律衝突,審查重點在於準據法與爭議解決條款。
結語
合同審查的價值不僅在於「挑錯」,更在於「預防與保障」。
透過系統化的審查步驟與標準,企業能在交易前就將潛在風險消解於無形,從而確保合同真正成為穩定合作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