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來如此,原來是這麼個回事。
小時候總會有喜歡做的事情,
但是不知怎麼地,
所處的環境卻充滿著「你沒得選」而建立出來的條規。
「不能夠」、「不能這樣」、「不準亂」
我已記不清楚,但大概是這樣的氣氛。
「反正又不會經過我同意,我的意見又有什麼用?」
「我的想法只會遭到否定,難道我還會想繼續分享嗎?找罪受啊!」
我不確定我經歷多少,
但能因此影響到我決定對任何事物感到「無所謂」時,
也許,已經達到要看心理醫生的程度了吧。
所以我才對許多,我覺得我是很愛很想參與的事物,
幾乎會習慣地先限制自己"站在外圍欣賞"就好,而絕不讓自己去更加靠近,
因為我想不到我能怎麼地肯定自己值得擁有它們。
這可是相當誇張的心理陰影面積呢!
直到現在一次次地由心中的"怒吼"給噴發出來後,我才漸漸理解為什麼很多很棒的選項們,我都不敢踏出那一步去選,又或者嘗試選了,但身體只記得「最後只會被否定」而不了了之。
原來是因為我其實心裡深處還一直以為,
仍然有誰,會繼續阻止我做出我愛的選擇……
我總算是發現了原因,這是件好事,那然後呢?
我當然可以愛我所愛!
而那些阻止我的聲音,我已注意到,並且不再回避了!
想阻止我已經是不可能的事!
唯一會阻止我的,只有我自己,
因此,我要聲明!
我會好好愛我所愛的一切!
我會自我肯定我值得去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