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留存圖檔的日期,好像是於4月討論過的話題,不過當時雖然有記下來還沒寫文。
Q25-025 BP0退場是即時處理嗎
前線有MHA-1-093的綠谷,及其他角色。
對方先將綠谷扣至BP1000,而後突襲81戶愚呂,選擇綠谷外的角色,
此時可以發動綠谷的代破效果嗎?

綠谷:
在前線的情況 [回限1] 自己場上<綠谷出久>以外的角色,因為對手角色效果離場的情況,可改為將自己的生命區的1張卡片置於場外。
戶愚呂(弟):
...
(登場時) 對手前線全部角色,此回合BP-1000。
選擇最多1張對手前線BP4000以下的角色退場。
此問題的關鍵在於,戶愚呂弟的第一行效果執行完時,綠谷還是否留在場上。
A25-025 單卡效果處理間不處理
解決:官方回應戶愚呂弟的第一行效果執行完時,綠谷變為BP0,
但此時綠谷依舊會留在場上。
所以當執行第二行效果時,選擇其他角色退場,依舊是可以發動綠谷代破的效果。
類題1:不義遊戲

不義遊戲:
選擇對手前線1張角色塞入牌組底。
對手從手牌橫置登場於前線至多1張必要能源3以下的角色。該角色不發(退場時)。
自己場上有<東堂葵>的情況,抽1張牌。
與幸吉:
...
(登場時) 自己場上有其他5張以上的[特徵:京都校]或者<三輪霞>在場上的情況,
選擇對手前線最多1張角色,此回合BP-1000。
月村手毬:
自己場上有<花海咲季>和<藤田琴音>的情況,此角色BP+1000。
這是當初4月所提到的情境。
紅綠燈方場上湊足三色,但前線的<咲季>是場上唯一一隻,此時<手毬>是BP3000。
先用與幸吉將手毬BP扣到剩1000,然後不義遊戲把<咲季>變不見,
此時<手毬>就會變為BP0。
但此時,依舊在不義遊戲的處理期間,因此手毬不會立即退場,
效果繼續往下處理,只要紅綠燈方能從手中補跳一隻<咲季>,
那<手毬>就會恢復到BP1000,此時就可保住<手毬>。
類題2:WILLE殺

WILLE殺:
選擇對手前線最多1張角色,此回合BP-3000。
選擇對手前線最多1張角色,此回合BP-1000。
坂本太郎:
...
在前線的情況 自己場上<坂本太郎>以外的[特徵:坂本商店],
不會被對手的〔角色、事件〕效果選擇。
這是這次被提出來的情境。
WILLE殺第一行,將太郎扣至BP0,
但第二行處理時,太郎依舊在場上,所以無法選少糖。
Q25-026 複數效果的退場是即時處理嗎
前述情境(類題2)的情況,
若改為9費蜜莉姆,會是一樣的結果嗎?

蜜莉姆:
...
(登場時) 選擇對手前線至多1張角色退場。
在自己回合的情況,選擇對手前線至多1張角色回手,
此角色到自己下個回合開始前獲得「對手的攻擊階段結束時,突襲狀態的此卡退突襲」。<蜜莉姆>此效果一回合只能發動一次。
看群組討論到此時,就覺得多數人有點被前面的結論搞混。
不過,確實,多半帶有退場的複數效果文,都有前後因果關係,所以直觀能理解退場是前文立即執行後,再做後續判斷、處理。
而像是蜜莉姆的退場與後文沒有直接關係的卡片,似乎是沒找到,也就難以作為論證去馬上釐清。
A25-026 是
解決:官方回應
得到答案更確定了,
所有效果文就是執行到哪,就處理到哪,
該退場的就是放到場外後,再處理下一行效果。
所以回到情境,
蜜莉姆選太郎退場,此時太郎會直接放到場外,
當蜜莉姆選角色回手時,太郎已經不在場上,就可以選擇少糖。
小結
減BP的靈活性,在於可以疊加或分散去調配,
甚至是屬於規則退場,而能夠繞過某些效果抗性。
但,其非立即性的延遲執行,也留下一些弱點,致使某些情況無法完美處理。
Q25-027 遊戲勝負是血區歸0的當下嗎
當被打到最後一血觸發是SPECIAL時,
對方也只剩一血,選擇對方的桂小太郎退場,勝負會如何判定呢?

效果說明:
(退場時) 將自己生命區的1張卡片放置場外。
...
近期的卡牌效果設計上,顯難再見到這麼硬的負面效果。
所以當前環境應該是難以再現類似的情境,
但是滿有趣的一個狀況。
A25-027 當前所有效果處理完
解決:前裁判擔當分享
瑞士制雙敗,
單淘制紫銀魂勝。
從雙敗結果得知,並不是最後一片血翻開的當下決定比賽勝負,
而是該血片的流程依舊會走完(即便不是FINAL),包含其後續衍生的所有效果,
之後,才去看是否有任何一方血區歸0。
賽制差異
因為賽制不同而會有輸贏結果不同的情況,個人覺得滿詭譎的。
如果會因為賽制是否容許雙敗而有差異,這似乎就無關乎選手本身決策上的比拚,
而是要求選手牽就舉辦方行政流程的執行方便之感。
畢竟比賽是要分出勝負,就是盡量避免平手的情形,雙敗也算是平手的一種。
那竟然單淘可以從血區歸0時點的先後去分出輸贏,沒道理要在瑞士制判成雙敗。
對於雙敗的理解,個人覺得,應當是像是超時導致比賽難以進行,
此種得以歸咎選手雙方責任的情況,比較近似於一種懲罰。
因此,正常勝負下得出雙敗結果,滿奇怪的。
Q25-028 發動(OO時)等同複製效果文嗎
紫EVA蓋烏斯之槍發動主啟動,退場奇蹟號的情況,可以先處理奇蹟號的退場時嗎?

蓋烏斯之槍:
...
(登場時) 抽1張牌,從手牌站立登場於場上至多1張紫色AP1的非突襲卡角色。
(主啟動) 在前線的情況 [回限1] 選擇自己前線1張其他角色退場。
如果這樣做,發動此角色的(登場時)。
奇蹟號:
...
(退場時) 從牌庫頂看5張牌。從中公開加手必要能源5以上的卡片至多兩張。
剩餘卡片依喜好順序置於牌庫底。
這題滿有趣的,乍聽之下覺得不行,
但再想一想就突然想通了其中的差異。
A25-028 有處理時機上的差異
解決:官方回應
答案是可以。
乍想之下,會認為蓋烏斯之槍的主啟動的寫法,只是為了節省空間,
效果應當等義於,把(登場時)那段複製貼上到(主啟動)的文中,但實際會有差異。
差異比較
如果是當前效果:

如果是複製原文:

可以看到,複製原文的情況,
因為抽1站登這件事情是包在[主啟動]內部的,強制優先執行;
而執行[登場時]的敘述,
則把此段剔除在[主啟動]之外,得以與[退場時]自排順序。
這有一點程式語言中,傳址傳值的差異的感覺,
傳入函式中是值就不會動到原本的東西,可看作是在一份COPY文件上修改;
(改的是同一份東西,又不是同一份東西)
傳址的話,就是原始文件上直接修改。
判例原文
Q25-025

Q25-026

Q25-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