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金萬/基隆報導】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21日指出,「羽毛球」非屬「球」,業者應依「羽毛球」稅則號別第 9506.99.00號申報。
基隆關副關務長林佳吟(上圖右)表示,業者進口「羽毛球」常以「球」稅則申報,惟財政部 114年9月5日以台財關字第1141023812 號令核示,自同年9月15 日起,羽毛球歸列稅則號別第9506.99.00 號「其他本章未列名之其 他運動或戶外遊戲用物品及設備;游泳池及袖珍游泳池」期符合世界 關務組織(WCO)所訂定的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籲請業者 正確申報,以免影響通關權益。
基隆關五堵分關主任林月瓊(上圖左)說,以往業者多將羽毛球申報於稅則號別第9506.69.90號「其他球」,但羽毛球英文名稱為「shuttlecock」,由羽毛及半圓球狀軟木組成,外型與一般球類迥異,並非「ball」,爰非稅則號別第9506.69.90號「其他球」的範疇,參酌各國海關稅則分類案例,應歸列稅則號別第9506.99.00號「其他本章未列名之其他運動或戶外遊戲用物品及設備;游泳池及袖珍游泳池」。林主任並且指出,稅則號別第9506.69.90號,屬ECFA早收清單臺灣方面減讓稅號,羽毛球現歸列的稅則號別第9506.99.00號,則非屬之;此一調整將影響自中國大陸進口業者成本計算,若申報錯誤,恐延誤通關或涉及補稅風險,不可不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