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逢美國勞工節連續假期,單身多金的傑夫在一場烤肉派對上,偶遇漂亮女孩黎安。不過,與其說是偶遇,不如說是黎安精心策劃的邂逅。她在朋友的社交平台上註意到傑夫,多方打探,才得知傑夫自從結束上一段婚姻,就一直保持單身。
初次見面,黎安對傑夫來說,是個獨特的女孩,她格外安靜,甚至有些羞澀,但在那清純可愛的外表下,似乎蘊藏著一顆熱情奔放的心。他們又陸續見了幾次面,傑夫漸漸愛上這個溫柔婉約、充滿活力的女孩。兩人幾乎天天膩在一起,沒過半年,就開始同居。
黎安很快有喜了,完全在傑夫意料之外,他們一向都很小心。傑夫打算等孩子誕生,女友恢復身材後能如願穿上美美的婚紗,再正式向她求婚。黎安也同意了,羞澀的表示,只要傑夫願給她和孩子一個家,一切足矣。待產期間,黎安以安胎為由,前後請男友打了數萬美元到她戶頭,傑夫照單全收。哪知接下來,她開始要求無度,一下帶傑夫去逛珠寶店,一下吵著要換新車。次數多了,男友吃不消,柔聲安慰等他們正式結婚,該買的他絕對不會吝嗇。黎安一聽,可不樂意了,大喊大叫,甚至作勢捶打腹中胎兒。傑夫為了息事寧人,只好配合女友在物質上無節制的需求。
好不容易到了,黎安順利產下一個兒子,傑夫抱著小嬰兒露出欣喜的笑容。黎安提出,生孩子很辛苦,該給她一個大紅包吧。傑夫點頭照辦,然而所給的金額,黎安並不滿意,她一怒之下,竟然把孩子的用品摔了一地。也許是產後憂鬱吧,傑夫極力為女友找理由,不斷安撫她。
出院後回到家中,黎安又變本加厲,好像換了一個人,完全不如初識時那般文靜溫柔。她對著傑夫隨時就是一頓輸出,不是故意剪壞他的衣服,就是砸爛他的電腦,甚至把家具破壞的體無完膚。每次只要傑夫展現鈔票能力,以金錢滿足她,她就會恢復正常,但她的物慾似乎永遠不滿意,沒過幾天又故態復萌,對著傑夫和孩子尖叫怒吼。更過份的,是她開始動手,一下就打傑夫耳光,一下捏瘀寶寶的大腿。
痛苦日子煎熬了半年,傑夫為了孩子一忍再忍,但長期的惡言暴力相向,他已無法縱容,出口警告黎安,再這樣下去他要離開她,並且把孩子帶走。
你有證據嗎?會不會是你虐待孩子,打了我,又把事情推到我身上?黎安忽然發狂,故意撞牆自虐。
傑夫驚覺不妙,他暗自決定,下次黎安敢再欺負他和寶寶,就錄音存證。他偷偷安裝了監控,也隨時把開啟錄音功能的手機藏在口袋裡。黎安像是能夠未卜先知,只有在暗處才會偷捏孩子大腿,辱罵傑夫時,也會刻意把電視機音量調高。
不過,百密總有一疏,有一晚兩人就寢後,傑夫半夜起來惹黎安生氣,總算被他錄下,黎安親口承認動手打他和寶寶這件事。傑夫馬上找了律師準備起訴黎安,當他把錄音檔交給律師,卻換來一句,這種錄音證據,法庭可能不會採用。證據如此確鑿,怎麼會這樣呢?
家庭暴力的定義
在加州,肢體和精神虐待屬於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 )的一種。即使發生在同居的情侶之間,依然可以訴諸法律尋求正義,將施暴者告上法院,目的在於強制對方搬走,也可以申請家暴禁制令,要求對方不准接近自己,以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故事中的傑夫,長期受到同居女友黎安的威脅、謾罵、毆打,雖然他沒有受到極度嚴重的外傷,但黎安對他動粗為事實,他不該一再隱忍退讓。黎安透過自殘方式,企圖嫁禍給傑夫,此時無辜的受害者必須設法證明,真正的施暴者是誰。傑夫曾經偷過錄音,但這項證據可能不會被法官接受,因為無論刑事或民事法,對於證據皆有一套特定的法律規章必須遵守。
目前來說,加州家庭法普遍接受的證據類型包含:
- 財務記錄
- 警方記錄或犯罪記錄
- 照片
- 影片
- 書面證據例如信件、便條和日記
- 電子郵件、簡訊
- 社群媒體網站發布的貼文
- 品格證人的證詞
- 專家證人的證詞
- 經過雙方同意錄下的錄音證據
這裡特別解釋,證詞被採信的標準為何。品格證人( character witnesses )的證詞,是以第三方證人的角度,闡述原告或被告的品格。證人必須提供具體的實例,否則可能會被法官判定為聽來的證據(hearsay),予以駁回。以故事中的傑夫而論,假設他和黎安有共同的朋友,曾經目睹黎安的施暴行為,就可以出庭擔任品格證人。
至於專家證人的證詞(expert witnesses),指的是被傑夫聘用的專家,例如心理醫生,可以為黎安進行心理分析,藉以判斷她是否有躁鬱和暴力傾向。
爭取子女監護權
傑夫沒有立即離開黎安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擔心失去孩子。他若是為了爭取孩子的監護權,當務之急就是應該努力蒐集證據,證明黎安虐待他和孩子。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影響,絕對是長遠的,也是不可磨滅的。黎安虐待孩子這件事,查證屬實,她不僅會失去孩子的監護權,還可能會被法官強制參加憤怒情緒管理課程(Anger Management Class)。
雖然傑夫擁有穩定的收入,一旦他成功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依然可以要求讓黎安支付一部分子女扶養費,盡上一份她身為母親的責任。倘若黎安違反法院判決,不付扶養費,所積欠的金額,外加利息,將會跟著她一輩子。
結論
家庭暴力,無論男對女,或女對男,都是極度錯誤的情緒宣洩方式。有時男人遭受暴力,為了面子不願公諸於世,也不願對外求助,但家暴就是家暴,絕對不存在家醜不可外揚這件事。要知道,你保護的不只是自己的尊嚴,更是孩子的未來。關於家暴禁制令或子女扶養權,請諮詢劉美芳律師事務所,您最能信賴的加州家事法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