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車禍被撞、被人打傷、被網路公審、照片被亂傳,很多人第一句就是:
「這樣可以跟他要多少賠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額到底怎麼算?」在台灣:侵權行為賠償是依《民法》第184條以下的規定來處理,只要有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你的權利或人格法益,就可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先搞懂:什麼是「侵權行為」?
依《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實務上常見類型包括:
- 車禍、交通事故
- 打架、家暴、霸凌、傷害身體健康
- 網路散佈不實言論、偷拍外流 → 妨害名譽、隱私
- 亂倒廢水、未做好安全措施,害人滑倒受傷
- 損壞他人財物、寵物咬人、建築物掉落物砸傷人等
只要成立侵權行為,就進入下一步:到底要賠多少?
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額的兩大類:財產+非財產
1. 財產上損害(看得到的金額)
財產上損害,可以理解為「因為這件事,你實際少掉或多付了多少錢」。實務上主要包括:
- 醫療費、復健費、看護費
- 工作損失、收入減少(請假無薪、無法加班等)
- 物品毀損、車輛修理費、折舊損失
- 未來勞動能力減損(嚴重傷殘、影響工作能力)
- 為了治療、生活需要而增加的長期費用
法律上有比較明確的規範,例如:
-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身體或健康,導致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增加生活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被害人得請求賠償該物價值減少的部分。
簡單公式概念:
財產損失 ≒ 已發生損失(醫療、修繕、薪資損失…)
+ 可預見的將來損失(長期照護、工作能力下降)
法院會盡量依「實際支出」「勞保投保薪資」「工作證明」「行情價」來估算。

2.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除了財產損失,嚴重傷害身體、名譽、自由、隱私等,也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金額型態的慰撫金)。
依《民法》第195條,若不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其他人格法益且情節重大,被害人即使沒有實際金錢損失,也可以請求相當金額的賠償。
實務上,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公式,法官會綜合考量:
- 傷害程度(輕傷、重傷、終身殘廢、死亡……)
- 侵害方式(一次性?長期霸凌?公開羞辱?)
- 當事人年齡、職業、社會地位
- 雙方經濟能力、加害人態度(有無道歉、和解)
- 之前類似案件的判決金額「行情」
所以網路上常見「某某案精神賠償10萬、30萬、100萬」,都是個案判決結果,不能直接套用,但可以當參考範圍。

三、法院實務上常見賠償項目清單參考:
實際估算「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額」時,可以先列出:
- 醫療相關費用
- 掛號費、診療費、藥費、住院費、手術費
- 復健、心理諮商、醫療器材(護具、輪椅等)
- 工作與收入損失
- 請假扣薪、無法接案、無法加班
- 若有長期功能障礙,甚至會主張「勞動能力減損」
- 生活上額外支出
- 長期看護費、交通看診費
- 急難期間請人幫忙照顧家人、託兒費
- 財物損失
- 車輛維修費、折舊損失
- 手機、電腦、眼鏡、衣物等毀損價值
- 精神慰撫金(非財產損害)
- 身心創傷、長期焦慮、失眠、社交困擾
- 名譽受損、遭網路霸凌、隱私被外流等
之後再看哪些有收據、薪資證明、照片、聊天紀錄、醫師診斷可以支撐,把金額一一加總,作為談判或向法院請求的基礎。

四、情境一:車禍受傷,要賠多少才算合理?
情境說明
小偉騎機車直行,被汽車左轉撞上,造成:
- 手腕骨折、住院3天、復健3個月
- 3個月都無法加班,收入明顯下降
- 機車前叉、車殼嚴重毀損
可以主張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額項目
- 醫療費、復健費、看護費(有收據就盡量留)
- 工作收入損失:請假天數 × 日薪/平均收入
- 未來勞動能力減損(若有後遺症、影響工作)
- 車輛維修費或折舊損失:依維修估價單、行情價
- 精神慰撫金:依傷勢程度、衝擊大小向法院請求
法院在實務上會先釐清責任比例(例如你有沒有闖紅燈、超速),再按比例調整賠償金額。
五、情境二:被打傷、長期被霸凌,怎麼算賠償?
情境說明
小芳在職場遭同事長期辱罵、推擠,後來甚至被打到需要就醫,留有明顯瘀青,並出現焦慮、失眠等狀況。
可請求的損害賠償項目
- 醫療費用:傷勢診療、心理諮商費
- 工作損失:因就醫、心理狀況請假所造成的扣薪
- 其他必要費用:例如為了安全搬家、尋求保護支出的合理費用
- 精神慰撫金:傷害身體+長期精神壓力,情節嚴重者法院通常會給一定金額
若霸凌情形嚴重、期間長、方式惡劣,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會相對提高。
六、情境三:網路誹謗、偷拍外流,賠償怎麼抓?
情境說明
- 在社群平台被大量轉貼不實指控,被罵到抬不起頭
- 或被偷拍親密影像、上傳到網路群組
這類案件,重點在於侵害:名譽、隱私、貞操、人格尊嚴。
法律依據主要是《民法》第195條,視為不法侵害人格法益,被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金額,並請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登報道歉、發聲明澄清)。
可以主張的項目
- 財產上損失(若有):
- 因謠言被解僱、案子被取消、生意受影響
- 精神慰撫金:
- 依散佈範圍、內容惡劣程度、受辱期間長短、對生活影響等綜合判斷
這種案件最怕的是「證據被刪掉」。因此一開始就要把貼文、留言、聊天室截圖、網址、瀏覽數等完整保存,必要時再由專業團隊協助做更完整的蒐證與封存。
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實務計算」的幾個重點
- 金額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必須有證據支撐
- 發票、收據、薪資單、勞保投保薪資、照片、影片、醫師診斷書等,都很重要。
- 法院會綜合考量,而不是隻看單一項目
- 過失比例、當事人經濟能力、和解狀況、是否道歉、加害人態度,都可能影響判決金額。
- 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公式,但有「實務範圍」
- 可以查詢類似案件判決,當作談判和評估的參考。
- 提起訴訟有時效限制
- 一般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加害人起兩年內不行使就會消滅,最長十年。
八、需要找律師嗎?需要找徵信或調查協助嗎?
什麼情況比較建議請律師?
- 車禍、工安事故傷勢嚴重,金額可能很大
- 有長期後遺症、勞動能力受影響
- 牽涉多方當事人(多人打架、多人車禍、公司責任)
- 網路誹謗、隱私外流,範圍廣、影響重大
- 對方已經找律師,而你完全不懂程序
律師可以幫你:
- 評估侵權行為是否成立
- 協助整理損害項目與金額
- 協助談判、和解或直接提起訴訟
合法蒐證的重要性
很多侵權案件(像外遇、家暴、跟蹤、網路騷擾、偷拍等),證據不見得容易自己掌握,若亂裝針孔、偷錄音、駭進帳號,反而可能觸法。
在這類案件中,實務上常由律師搭配專業、合法的徵信或調查團隊合作,規劃:
- 如何合法紀錄對方行為
- 如何保全聊天紀錄、監視器畫面、金流資料
- 讓證據在法院比較有採信的機會,又不會讓自己變成加害人
像三方徵信社這類專業徵信社,就會特別注意蒐證方式是否合乎《刑法》妨害祕密罪、《個資法》等相關規範,並配合法律專業,把資料整理成法官看得懂、用得上的證據。
九、結語:先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走到法院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額怎麼算?」沒有一個所有案件都適用的計算機,但你可以照這幾步驟來:
- 確認自己是不是「權利被不法侵害」的那一方
- 把所有損失列出來:醫療、收入、財物、生活費用
- 準備好可以證明金額的單據與文件
- 再來評估精神慰撫金的請求空間
- 覺得自己抓不準時,早點諮詢專業律師或專業團隊
本文只是依台灣現行《民法》及公開實務資料整理的一般說明,不構成對個案的正式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