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一個說法,是「沒有人是先天邪惡」的。他主張的是有點接近性善說,就是相信沒有人先天就是罪犯或加害者,他必然是成長時經歷了甚麼,才會變成罪犯或加害者。所以社會或體制應該盡可能的在事情發生之前,給予他們足夠的關懷,就可以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這個說法最早源自一部大家都很熟悉的十九世紀小說,叫作「悲慘世界」或者「孤星淚」(Les Miserable),作者雨果透過裡面的角色這樣說,「未來人們會把犯罪視為一種疾病,由一批醫生來治療這種疾病,醫院將取代監獄」。當年他之所以寫這小說,是因為在十九世紀中期的當年,他目睹一個偷麵包的賊被判死刑。
未來的人們也就是百多年後的我們,似乎真的向著這條路走進去,或者說,可能是因為很多人看了這部小說了,便試圖將這個世界成真。然後去到今天,精神病真的可以當成減刑的理由。某些特別病態的罪犯也會被視為病人去觀察,他真的變成了先知了。而社會也建立了讓人不需要因為飢餓而偷麵包的社會安全網。那的確大幅減少了「飢寒起盜心」因為貧窮而犯罪的人,然而,醫院卻沒有取代監獄,因為人類還是會犯罪。
人們就開始想,都有飯吃了為何會犯罪呢?去到近代,就開始盛行起「遇事不決,怪原生家庭」。如果一個人行為偏差反社會,那他應該是原生家庭出了問題,比方說在小時候被虐打,被性侵,被侮罵,欠缺父母愛,在學校被霸凌,所以他還是一個受害者。他還是需要被治療而不是懲罰的人,如果把他關監獄,只會增加他的不快記憶使他更萬劫不復,結果就是臺灣大家被罵最多的「可教化」。
原生家庭論非常有力,難以反駁。為何難以反駁?因為基本上人類所有原生家庭都可以是有問題的,比方說,像我這種小時候天天被打罵的人,長大後拿著棍子去鬧別人的場也不能算是我的錯,我自己都被棍子打了過千棍鼻血都流了我當然學會以暴力服人吧?多的是犯罪者說自己小時候某年被唸了兩句,或者被人打了一下手掌心,就覺得有必要報復社會了,去到最後社會都變得不敢打罵了,畢竟誰家小孩將來犯罪,罵了他兩句的原生家庭就是罪魁禍首了。
然而,就算沒有被打罵,還是一樣會生出罪犯。所以大家就在想,會不會是欠缺關懷?是不是你們父母沒有天天不上班坐在家裡跟你兒子玩抱抱,才導致他因為欠缺母愛欠缺陪伴人格發展不完整,你們一天才上八小時的班,剩下來的十六小時不能全用來給孩子愛嗎?這種「原生家庭愛不夠」理論又是一種天下無敵,現實中的工薪階層只要加一下班或者放工做點成人的娛樂,就變成了會生出變態罪犯的惡劣原生家庭。
例如香港就直接說如果十六歲以下的人類獨留在家沒成人陪同就犯刑事,是的你沒空陪兒子你就是罪犯了,十九世紀的人會覺得你們這些二十一世紀人類是瘋的。最終搞到工薪階層都覺得如果辦法在家裡當米蟲陪兒子玩,生孩子就是失德行為。
那窮人別生孩子好了免得變成有害原生家庭。剩下家裡有錢不用工作的富裕家庭,母親有夠空去母愛伴陪子女,不打不罵,沐浴在愛與錢中長大,讀的又是好學校,甚麼都不缺,他們就沒有原生家庭問題了嗎?然後結果也不是,比方說某個藝人錢與愛與環境都非常豐足了,多到足夠兒子買火焰噴射器與半自動手槍,也一樣跑去犯罪到被人驅逐出國。
美國還有一個案例,叫作吳志達,他家非常有錢,一千萬美元都拿得出來那種有錢。小時候去美國讀書,然後就開始犯罪,家裡不欠錢但要盜竊,後來加入了美國海軍陸戰隊,犯了軍法被憲兵抓到開除入獄,出獄之後,他以雄厚財力建造了一座地牢。然後在自己住的地方附近到處綁架,搶劫,性侵,把人綁到自己的地牢處施以酷刑,當然受害人最後也活不成。最後大概二十五人被他幹掉了,他當然被起訴,然後你可能會想這傢伙的下場跟鄭捷一樣?美利堅合眾國應該不會讓他活下來吧?
嗯,因為他家真的非常非常有錢,透過各種司法操作,雖然他二十年前就被判死了他今天還活著。加洲政府為了審判他,花了超過 2000 萬美元的司法成本,然後他那個牢飯都吃了快四十年,最近 2022 年再判一次還是判死,但當然他去到 2025 年還活著。然後他的父母還作證,他家財萬貫的童年太炊坷了,因為被父親虐待過(證人就是自己父親),所以他也是一個受害者,他的童年創傷應該受到治療而不是懲罰,對於司法不公必須上訴。
你沒看錯,你不是在看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這是事實,不信我可以信維基百科。「原生家庭論」可不是單純嘴炮,真的是法律上可以被告被原告,加害者變成受害者,而且這不是發生在有廢死聯盟恐龍法官的臺灣,而是臺灣頭上的老大,在地球上最強大的國家貢獻最多稅收的那個州。
最後每一個原生家庭都是有問題的,每一個犯罪者都是受害者,所以每一個需要的都是治療而不是懲戒,既然是受害者,那自然是可教化與輔導的,這個邏輯在西方已深具影響力。至於能不能用上這邏輯,看的是你家有錢到甚麼地步,畢竟醫生,獄警,心理學家,父母,前同學,前同事,警察都說他其實不是壞人,或者當證人證實他不知何時有被欺負,原生家庭有多坎坷,受了多少苦時,法院也不能視而不見吧?
有沒有想過這世界只要夠有錢,你連童年創傷都可以買?
而童年創傷有甚麼用?在法庭上有用。如果不是當年社會安全網歧視富人,沒有派出一堆社工與心理學家,在悲慘滿是壓力的扭曲童年中予以應有的心理輔導,他們也不必被壓力迫這些生出來不是壞人的傢伙跑去宰了二十五個人,所以最後的結論就是社福系統不夠無微不至,加稅去請更多心理醫生是最好的解,據說這樣才可以防止下一個悲劇發生。
而我在想,這世上會不會有些人,即使你給他再多錢再多愛再多諒解再多心理輔導,都是沒用的?會不會省下這些錢,給一個工階階層免費牙醫比較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