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 秒戰略摘要
為何企業主與高資產族群必讀本文: 兩岸繼承是台灣最容易被忽略的財富傳承地雷。依現行《兩岸條例》,大陸親人(配偶除外)繼承台灣遺產上限僅新台幣兩百萬元,超過部分最終可能歸國庫。遺囑指定也無法突破此限制,不動產只能折價且計入額度。本文揭示三大致命盲點與兩條合法破解路徑,協助您讓愛真正跨越海峽而非白白充公。
核心戰略要點:
✓ 兩百萬天花板: 大陸親人繼承台灣遺產上限兩百萬元,超過部分歸台籍繼承人或國庫
✓ 配偶例外規定: 大陸配偶不受兩百萬限制,但需符合特定條件方可全額繼承
✓ 不動產限制: 大陸親人無法直接取得台灣不動產,僅能折價且計入兩百萬額度
✓ 遺囑無效突破: 透過遺囑指定遺贈給大陸親人,仍受兩百萬總額限制
✓ 國庫充公風險: 無台籍同順位或次順位繼承人時,超過額度財產收歸國庫
✓ 保險破解法: 指定大陸親人為保險受益人,保險金不屬遺產不受額度限制
✓ 生前贈與規劃: 分年贈與利用每年兩百四十四萬免稅額,確保財產完整移轉
📖 本文內容
▍那道看不見卻堅固的兩百萬高牆
🤔你是不是也以為,我在台灣打拼一輩子的心血,留給在大陸的骨肉至親,是再天經地義不過的事?
先別想得這麼理所當然喔。
直接跟你說結論:如果沒有預先規劃,依照台灣現行的法律,你留給大陸親人(配偶除外)的愛,很可能被一道看不見的牆擋下,法定繼承的上限就是新台幣兩百萬元。超過的部分,在最壞的情況下,是會直接「歸國庫」的。這聽起來很殘酷,但卻是血淋淋的現實。
▍法律怎麼說:三大地雷與殘酷真相
在我的執業生涯中,處理過好幾個讓人很感慨的兩岸繼承案。最常見的狀況就是,長輩在台灣奮鬥了一生,累積了千萬家產,但在大陸的兄弟姊妹或子女,卻可能因為不了解法律,最終看得到、吃不到。
這裡有幾個大家最容易踩到,而且一踩就很痛的地雷,你一定要先搞懂。
▍地雷一:那道兩百萬的隱形高牆
「律師,我姊姊在台灣打拼,後來離婚也沒小孩。她走了之後,我是她在大陸唯一的妹妹,財產理當都給我吧?」很多來諮詢的人,開頭都是這樣問的。
這時候,我就得先扮演壞人,問一個最關鍵的問題:「你姊姊留下的財產,總價值超過台幣兩百萬了嗎?」
這就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我們簡稱《兩岸條例》)設下的第一個關卡。根據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大陸地區的人民繼承台灣地區人民的遺產,每個人能拿到的總額,就是兩百萬元。
超過的部分怎麼辦?法律規定會流向「台灣籍」的同順位繼承人。如果沒有同順位的,就給下一順位的台灣籍繼承人。如果……很不幸地,像前面提到的案例,在台灣已經沒有任何法律認可的繼承人了,那多出來的財產,很抱歉,就是收歸國庫。
這真的很傷腦筋,打拼一輩子,可能最後是幫國庫打工了。
▍地雷二:不動產?看得到,摸不到,只能換成錢
「那我留一棟房子給他,總行了吧?房子有土地公告現值,不到兩百萬啊!」這又是另一個常見的迷思。
原則上,法律是不允許大陸親人直接「繼承登記」取得台灣的不動產所有權的啦!
實務上的處理方式,通常是將這筆不動產的「應繼分」(也就是他該繼承的份額),折算成價金付給他。簡單說,就是要把房子賣掉換成現金,再從現金裡面分給他。
▍折價現金仍計入額度的雙重限制
但你以為這樣就沒事了?
錯!這筆賣掉房子換來的現金,一樣要算進去前面說的兩百萬「扣打」(額度)裡面喔!如果房子一賣,價值五百萬元,他還是只能拿兩百萬元。
這中間的程序有夠折騰人,要先辦繼承登記、找買家、處理過戶,最後分錢時才發現,原來還有個天花板在等你,是不是很讓人洩氣?
▍地雷三:「我立遺囑指定全部給他」也沒用!
「吼,那法律這麼龜毛,我預立遺囑,白紙黑字寫清楚,所有財產都指定給我在大陸的兒子,這樣總可以了吧?」
我必須很遺憾地告訴你,這招,沒用。
《兩岸條例》也想到了這一點。條文直接寫明,就算是透過「遺贈」的方式(也就是立遺囑贈與),給大陸地區人民、法人或團體的財產,總額一樣不能超過兩百萬元。
法律的邏輯很清楚:管你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指定,反正從台灣流到大陸的遺產,上限就是卡在那裡。遺囑可以表達你的心意,但在這種情況下,它沒辦法突破法律的限制。
千萬不要以為寫了遺囑就等於拿到免死金牌,到頭來可能還是白做工。
💡 林律師的商業戰略提醒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覺得有點絕望。法律規定這麼硬,難道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財產被充公嗎?
別急,法律是死的,但我們的規劃可以是活的啊。規定雖然不能「違反」,但可以「繞過」。身為一個看透人情世故的律師,我要提醒你,傳承的規劃,重點永遠在於「事前」。
與其事後讓親人去面對那道兩百萬的高牆,不如我們在生前就先幫他搭好樓梯。有幾種方式可以思考:
1. 善用「保險」:
這是個聰明的方法。指定大陸親人為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在法律上它「不屬於遺產」。因此,這筆錢不會被算進兩百萬的額度裡,可以完整地、不受限制地交到你指定的親人手上。
2. 考慮「生前贈與」:
你可以在身體還健康、意識還清楚的時候,分年把財產贈與給大陸的親人。當然,這會牽涉到贈與稅的問題(目前台灣每人每年有兩百四十四萬元的免稅額),需要精打細算,但至少能確保錢是扎扎實實地進到對方口袋。
傳承從來就不只是錢的問題,它乘載的是一份無法言說的愛與責任。尤其是面對兩岸這種特殊的法律情境,更需要我們多花一點心思,提前「喬事情」。別讓你的愛,因為一道法規的限制而留下遺憾。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參考法規: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大陸地區人民繼承台灣地區人民遺產的兩百萬元總額限制、不動產繼承限制等規定
#林鴻文律師 #愛的最後一哩路 #兩岸繼承 #遺產兩百萬限制 #保險破解規劃
👉 追蹤我們的粉絲專頁,掌握更多實用法律知識,讓你的人生更有保障! https://www.facebook.com/hilawfirm
👉預約法律協助:https://lin.ee/0CKVtkU
(若連結無法點擊,請搜尋 LINE ID:@dr.lin.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