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一則新聞,清寒大學生因家境困難想要先休學幫助家裡,卻因繳不出一萬八的學雜費絕望輕生...
這名大學生與弟弟在祖父母去世後,由外公、外婆扶養,全家僅外公一人擔任保全有收入,且因外公領有勞保,因此能申請的補助有限;讀大學期間,他必須在加油站打工、半工半讀,同時還要承擔生活與家庭的壓力,最終因繳不出休學學雜費,選擇輕生。
這樣的案例說明:制度的邊緣、補助的縫隙,讓許多真正需要幫助的青年與家庭,處於「救助體系之外」的狀態。
據官方統計,台灣有中低收入戶補助資格的比例約2.26%,遠低於日韓英美等國(約 15%),這難道是因為台灣比較有錢嗎?不,是因為台灣有曾經被研究公認為是「全世界最嚴格的低收標準」;有民間團體推估,台灣有12%的人生活在貧窮線下(狀況依各縣市不同,但平均只月收入不到1.6萬),也就是至少200萬人生活在貧窮線下卻無法領得補助。
有屏東的微型社福曾經分享,一對祖孫相依為命,爺爺因年邁、慢性疾病因此只能休養在家,孫子在讀夜校之際,白天找了一份餐飲的工作,每月薪水32,000元,實領薪資扣除每月房租、水電費、醫藥費,剩下不到2萬是祖孫2人的學費、生活費,非常吃緊,即便如此,仍達不到申請政府補助的資格。
在募款過程中,我們常會被問到:「為什麼不直接去申請政府補助?這不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事情嗎?」但其實,許多面臨困難的家庭其實都無法符合政府幫助的資格,而這些「邊緣戶」正是許多 微型社福 深耕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