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心捐款之前,如何選擇捐款單位?

2024/03/21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在宗教和社福界打滾多年,算算從開始從「義務幫忙」募款和義賣走到「專職募款」的資歷,已經來到驚人的第17年(好後悔,為什麼要算這個?!)看過不少機構、認識不少團體,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在把辛苦賺的錢錢掏出來捐之前,如何選擇捐款單位。

一、勸募字號:這個團體的勸募案合法嗎?

1-1 募資VS.募款 大不同

  • 【募資】屬於個人或團體發起,為私益向大眾募集資金,自願掏錢的就掏錢,錢是進募資者的個人或團體口袋做個別用途,通常會有些回饋禮。可以為夢想募資,例如環島、可以為科學怪人的新產品開發集資,例如記憶吐司(?)、也可以為各式各樣的理由募資,反正願意支持的人就掏錢,除了事先講好的回饋禮之外不要求其他回報,若不是公益團體的募款計畫就不能開捐款收據抵稅;但公司用募資來操作商品銷售的話要依營業法規開發票。
  • 【募款】則是公益團體發起,以特定公眾利益為目的,向政府申請「勸募計畫」,政府審核通過後會發給「勸募字號」,證明這單位公開請大家捐款的計畫是合法的、可以放心捐款,並且能獲得可抵稅之捐款/物收據。勸募計畫有規範的募款時限、募款方式以及支出用途比例(活動成本不可超過募款所得15%,確保大部分用途使用在申請的公眾利益目的上)。而且勸募所得跟用途通通都要做結案報告讓政府審查完公諸於世,可受公評。

1-2 去哪裡查勸募字號?

要捐出善款或物資之前,可至衛福部公益勸募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勸募活動是否有經政府許可。記得看清楚勸募單位是什麼單位、現在是否在合法勸募期間內,也可以看到勸募單位歷年的所有勸募計畫內的內容,預計要使用這些錢來幫助什麼對象、預計使用的經費預算,以及已經結束勸募的勸募成果報告!

路上遇到有人拿捐款箱,在投下去之前請一定要看清楚,勸募字號寫在哪裡?動手花10秒查一下,那個勸募字號有沒有過期?還可以問他:「你有沒有帶衛福部的勸募許可函?」其實對方是有責任在捐款箱上有勸募字號的清楚露出,和隨時拿出勸募許可通過的公文的喔!

另外,立案字號勸募字號不一樣!機構有合法申請立案營運,跟當年度有沒有申請公開勸募許可是完全兩碼事喔!千萬別被呼攏了~

二、社福單位的服務口碑:別看廣告,看服務內容!

2-1 如何判斷社福單位是否值得自己捐款

就跟所有的廣告一樣,公益廣告也是有成本的。拍攝成本、行銷成本、廣告投放,不同社福團體有不同的資金規劃,有的公益團體有幾十人部門的品牌經營團隊來打造公益形象,也有相應的廣告投放經費可以讓更多社會大眾看見他們的募款資訊;也有的公益團體默默做事,募的款項絕大多數直接運用在服務上,完全沒有任何廣告預算,偶爾有人贊助拍攝或播出才有機會曝光。

還是一句老話,別看行銷手法多華麗,看看服務內容是不是你在乎的議題,你跟這個單位是否有緣分與信任,認真研究它們的服務項目之後,就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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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每年社福團體提供的年度服務成果在公益勸募平台和社福單位的官網上都可以看到,若願意自主揭露財務情況勸募情形服務成果,就是值得信任的團體。也可以在自律聯盟的網站上看到哪些社福團體有自主加入,共受監督。

2-2 七成五的社會大眾捐款集中在大型社福團體

111年,台灣公益責信協會和多多益善平台公布一項台灣捐款行為調查,根據109年的公開財務報表,7大社福團體吸納了全台捐款人近76%的捐款,其他中小型社福團體只能盡力在這些富有資源的團體之外求生存,近年募款也越來越不容易,最基本的人事成本和其他成本也因通膨而節節高漲。

從七大社福團體的公開財務報表來看,這些團體的累積資產和捐款收入真的挺驚人的(歡迎上網動動手欣賞社福團體財報,如果我眼睛花花數錯,拜託請務必留言跟我說):

  1. 慈濟基金會109年資產1300億元,110年度捐贈收入91億元
  2. 家扶基金會109年資產136億元,110年度捐贈收入46億元
  3. 華山基金會109年資產59億元,110年度捐贈收入6.7億元
  4. 創世基金會109年資產57億元,110年度捐贈收入6.2億元
  5. 兒童福利聯盟(兒福聯盟)109年資產41億元,110年度捐贈收入5.7億
  6. 伊甸基金會109年資產28億元,110年度捐贈收入6.9億元
  7. 世界展望會109年資產10億元,110年度捐贈收入3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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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藝人代言的社福團體,就可以信任嗎?

3-1 藝人公益代言有收費嗎?

這個嘛,藝人分兩種,一種是收「公益代言費」的藝人,另一種是「不收費純幫忙」的藝人;拍攝代言照或影片的攝影費用和妝髮服裝費用則是另外由公益團體負擔。主要是看經紀公司規定和藝人自己的意願,有些經紀團隊真的很好,連合作的梳化老師和服裝師都有機會給公益價。

但通常藝人代言公益,不外乎就是「真的在乎這個議題」,或是「被經紀公司安排需要維繫正面形象」兩種,這個真的很難在社福團體的公益廣告或文宣上看出來,通常「社福圈內人」會比較知道,若身邊有在公益團體做行銷募款的朋友,可以私下問他們,但他們應該也只會點到即止。XD

3-2 為什麼社福團體喜歡找藝人代言?

其實也說不上「喜歡」,而是因為公益團體的議題太難被關注到,所以需要藉由不同領域的人號召,才能讓議題擴散出去,進而達到議題倡議或募集善款的目的。

藝人通常就其專業,在傳統媒體和電子媒體上相對有曝光優勢,辦公益記者會的時候,就會有娛樂線、戲劇線、電影線、唱片線等記者願意來協助曝光公益新聞。

四、誰需要捐款?怎樣的捐款最能幫助到社福團體?

4-1 如何決定要捐給哪個單位呢?

我自己的建議是,選擇你自己關心的議題領域,研究一下要幫助哪幾間,選1-3個就好,用小額涓滴的方式長期支持他們。(然後中樂透的時候再考慮多捐一點)

每一個社福團體的運作,都少不了「直接服務」、「間接服務」、「行政維運」。

依照社福團體的營運目的和方式款項需求的比例會略有不同:

  • 協助個案資源連結或發放急難救助或獎助學金為主的單位,款項大多運用在「捐助服務對象」,行政人力很少,最主要的業務就是審查發放補助的對象是否符合資格,和是否真的有需求,通常審查和訪視的角色會由社工或社工背景的人擔任。
  • 機構營運為主的單位,款項大多運用在專業人力的聘僱,例如長輩照顧的「照顧服務員」、身心障礙機構的「教保員」、兒少安置單位的「保育人員/托育人員」,以及每個機構內負責個案專業服務的「社工師或社工員」。通常行政成本是少少幾位行政人員、房租、水電瓦斯等必要開銷。
  • 議題倡議為主的單位,款項大多運用在議題研究人員、研究計畫和行銷宣傳。
  • 當然也有不少單位是同時做不同服務,可能同時包含弱勢族群急難關懷和機構營運等,這些服務和經費的比例分配就會依照他們的服務目標調整。

4-2 什麼捐款方式是社福團體最需要的?

單次捐款當然很棒,但定期定額捐款才是對社福團體來說最穩定的支持。因為定期定額較不會因為時事議題或天災人禍而分散掉捐款,即便在景氣較困難或像之前遇到疫情這種不可抗力的情況,也能持續提供弱勢族群他們需要的服務。

五、捐款用在人事費,到底可不可以?

5-1 社福工作者不是志工

很多人不喜歡捐款被用在人事費,但其實社福團體沒有專業的「人」,當然就不可能有服務。社福單位工作人員不是志工,更不是修女啊!!!(必須三個驚嘆號)社福工作者也是要吃飯、也是要付房租、也是要自己買洗髮精沐浴乳和衛生紙的好嗎。

曾經有不少善心人士問我:「妳為什麼白天可以來做志工?」我都回答:「因為我不是志工啊......」更有一次,一個常來捐款的「大哥」問我:「妳老公是不是很有錢,妳才能白天出來做這些慈善的志工?」我只能乾笑:「可是我沒有老公欸,我是有領薪水的員工,等我以後找到老公,我再問問他有沒有錢~」

5-2 社福團體的薪資待遇

雖然薪資不公開是台灣職場的慣例,但是社福團體給專業團隊的薪資,當然跟服務的品質有大大的關係。好好照顧員工的生活和家庭的單位,一定會好好照顧服務對象,服務對象也才能獲得最穩定的照顧品質。

至於要怎麼知道呢~查查人力銀行網站,就可以看到社福團體徵才的人數、薪資區間、服務內容啦。

如果開誠布公大方承認捐款會運用於人事費,並能清楚說明運用在哪些專業人力和團隊工作上的單位,就請放心捐款吧!畢竟社福機構的第一線服務人員大部分不是輪班制就是排班制,經過專業的受訓成本,還要每天承受高壓高風險,真的值得一份穩定的薪水,好好照顧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和生活,才能走得長遠!

5-3 聽說社福工作者的薪水會被要求回捐?

以前確實有一些社福單位會為了申請政府的補助款,而高報社工的薪資,要求部分比例回捐。因為政府的補助款不是每個單位齊頭式發放,而是依照單位服務的領域、服務方案的大小來核定,通常也不見得會是全額補助,通常只有補助部份而已,等於其他部分還是需要機構自籌款。而一些募款能力不佳、又身處資源弱勢的偏鄉,可能就比較會有這種「檯面下的約定」。但在社工們不斷為自己的權益發聲的時代,現在已經幾乎沒有啦!有的話應該會馬上出現在爆料公社或媒體新聞版面。

六、實地走訪社福單位:員工和服務對象的眼睛不會騙人

我自己是天主教徒,很喜歡沒事的時候就去不同縣市逛教堂。通常我會順手查查,附近有沒有社福機構?如果不遠,過去看看機構環境外觀、臨櫃捐一點身上的零鈔,跟櫃台的工作人員簡單聊一下他們做的服務,會有很多收穫!

記得有一次出差,發現苗栗聖家啟智中心就在車站附近,當時還是疫情期間人潮稀少,走進去捐款的時候櫃台的工作夥伴告訴說,妳是這個月第一個來捐款的!從外面社區適應回來看到我這個「陌生人」,機構的身心障礙大朋友們對著我熱情大喊:「哈囉!妳是誰?」他們閃亮的眼神和笑容,放心自在的動作和神情讓我知道,這裡是個很棒的地方,員工和服務對象的眼睛和笑臉不會騙人,也無法騙人。

當然,有些單位是無法進入參訪的,例如兒少保護的安置家園,為了保護工作人員和孩子們的人身安全,謝絕訪客參訪。這些是能夠理解也應該這麼做的理由,可以請工作人員分享可公開的照片或影片,來了解他們的服務,別勉強無法放行的工作人員。

例如育幼院一天到晚聽到「我捐錢了可以進去抱抱小孩嗎?」的問題,當然不行啊?!他們又不是自願來這裡的,為什麼要被陌生人抱來抱去還要被認為好可憐?至少在我工作過的育幼院,這一條底線是嚴守著的:「感謝由工作人員來表達,孩子只要負責快樂長大就好。

七、如果不捐款,捐物資可以嗎?

7-1 將心比心─捐贈物資的基本底線

捐款當然不是唯一選項,物資也是社福團體的每日需要,但我做社福工作這麼多年,收過上萬件捐物,一開始收到奇怪的東西會生氣,後來只剩下無語問蒼天。

曾在身心障礙庇護工作商店輔導庇護員工,有一天巡店的時候,大孩子快樂地捧著一個罐子說:「老師!有人捐給我們這個漂亮罐子!」我和另一位就業服務員原地傻眼,那不是普通的漂亮罐子,是一個貨真價實的骨灰罈啊。追出去,拿來捐的人早就跑掉了。

在育幼院工作的期間,更是看過各種千奇百怪的「捐物」:不知道幾餐前沒吃完的羊肉爐醬汁(捐贈者說的)、另一包根本摸起來黏黏的詭異辣椒醬、目測至少放超過三到五年的泡麵調味油包、以及一包.......發霉變成綠色的旺旺?我人生第一次看到旺旺居然會發霉!

其他像是「穿過的內衣褲」、「沾排泄物根本沒洗的衣物和圍兜」、「吹到吹嘴已經變黑色的小學生直笛」、「全套拔罐套組」、「長輩過世的舊衣服」、「貼著往生祭拜符紙的祭拜品」......不可勝數,幾乎是社福團體負責櫃檯收捐的面對大眾第一線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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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如果想捐贈物資,要捐什麼?

每個團體依各自的服務對象和需要,都會在各自的網站說明是否收受物資捐贈、收什麼類型的物資。而社福團體絕對不是讓民眾在大掃除時覺得「唉呀這個丟了好可惜應該還能用」的去處,更不是垃圾場,請務必了解這個團體服務的對象和項目,詢問他們的需求,再行捐贈。

7-3 千萬不要這樣捐贈物資

  • 別把阿嬤家的超厚花花大棉被捐給兒少單位
  • 別把國中寫完的參考書和漫畫捐到身障機構
  • 別把「前幾天剛過期」的東西拿去社福團體叫他們「趕快吃一吃」
  • 別把缺損嚴重甚至可能割傷孩子的玩具拿去育幼院分享
  • 別送1000斤白米給只有2位社工負責到處訪視個案家庭的非直接照顧單位......

這些例子聽起來很荒謬,但都是我的親身經歷,別懷疑,真的有人這麼做

7-4 捐物資可以開收據嗎?

可以。捐物資因為不是捐款,所以收據只會載明品項、數量,不列金額。但若是特地購買物資來捐贈,可以附上購買發票或憑證的影本給社福單位,社福單位可以在捐物收據上備註,捐贈者花了多少錢買這些物資來捐贈;捐贈者在報稅時,可以用紙本列舉的方式,將捐物收據和購買憑證一起附上,國稅局會部份認列抵稅。

7-5 捐物收據開立法源依據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
  • 財政部104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400012010號函
    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時,其可申報扣除金額,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查核認定之金額為準。

7-6 企業捐贈自家產品的發票開立規定

  1. 營業人購入貨物時已決定供作捐贈使用,並以捐贈有關科目列帳,其購入該項貨物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已依照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之規定未申報扣抵者,可免視為銷售貨物,並免開立統一發票
  2. 營業人以其自行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原非供捐贈使用,係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其購買時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應於轉作捐贈使用時,視為銷售貨物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

八、愛心捐款單位推薦(陸續更新)

我只列中小型單位或我自己實際認識的單位,還有很多單位待幫助,請自己找自己願意捐助的單位,並定期關心他們的服務動態喔!

1.兒少保護安置

  • 忠義基金會─0-18歲失去家庭依靠之兒童與青少年安置、國內外收出養媒合服務
  • 米可之家─15-18歲曾觸犯司法的非行少年(無線上捐款,請參網頁內捐款方式)
  • 希恩之家─0-6歲失依嬰幼兒安置照顧

2.身心障礙

  • 瑞復益智中心─服務發展遲緩嬰幼兒及心智障礙或多重障礙人士的日間照顧機構
  • 聖家啟智中心─服務發展遲緩嬰幼兒及心智障礙或多重障礙者的日間照顧機構
  • 惠民啟智中心─澎湖唯一的啟智中心,服務0-45歲發展遲緩嬰幼兒及心智障礙或多重障礙者(無線上捐款,請參網頁內捐款方式)

3.偏鄉兒童教育

4.醫療長照

  • 南迴基金會─花東偏鄉醫療
  • 東基公益─花東地區失能長輩及身心障礙者照顧機構、失依孩童安置、獨居長輩關懷與醫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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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視角中,社福團體和監獄都是「電視新聞上的事」,在這裡想記下一些我在台北少年觀護所,和服務身心障礙者、身障兒的家庭照顧者、失依兒少的社福團體中遇見的人事物,其實他們也和我們生活在同一個時空、同一片土地,只是可能未曾留意、理解。期待創造更多的接納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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