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明出處」不等於「取得授權」,這完全是兩回事
📌 30 秒青年自保摘要
為什麼這是出社會必修課? 千萬不要以為在網路上看到喜歡的圖片音樂,只要標明出處就可以隨便拿來用。這是創作路上最常踩到也賠得最慘的地雷。著作權是創作完成就自動產生,不需要申請,但標明出處不等於合法使用。商標權則必須主動申請註冊才有,公司登記跟商標是兩套系統,沒註冊商標可能被搶先註冊被迫改名。
✅ 核心要點:著作權創作完成就自動產生,不需要申請官方認證
✅ 常見陷阱:以為標明出處就可以用,但未經授權都可能構成侵權
✅ 自保動作:平時養成存檔習慣,草稿和有時間紀錄的檔案都留著
✅ 法律錯誤:以為公司登記了就能用這個名字做品牌,但商標要另外申請
✅ 商標系統:公司登記歸經濟部,商標註冊歸智財局,兩套不同系統
✅ 被盜用應對:先冷靜蒐證截圖錄影,不要衝動上網公審變成加害人
📖 本文內容
▍你的「常識」可能正是讓你吃大虧的開始
🤔 千萬不要以為,在網路上看到喜歡的圖片、音樂,只要標明出處就可以隨便拿來用。這是大家在創作路上最常踩到,也賠得最慘的一顆地雷。
反過來說,也別天真地以為,你辛苦畫的圖、寫的文案,只要加上浮水印,就天下無敵、沒人敢盜用。
關於智慧財產權,你的許多「常識」,可能正是讓你吃大虧的開始。
▍法律怎麼說
在數位時代,人人都是創作者,你可能只是在IG上分享一張攝影作品,在Dcard上寫了一篇小說,或是在YouTube上傳了一支剪輯的影片。
這些行為,都讓你一腳踏進了「智慧財產權」的世界,搞懂規則,是保護自己,也是尊重他人。
▍迷思一:「著作權」要申請才有?錯!創作完成,權利就到手
很多人最大的誤會就是,以為著作權跟專利、商標一樣,要花錢去跟政府申請才有。
錯!大錯特錯。
✨ 創作保護原則:完成那秒就受保護
法律給創作者的保護,其實比你想像的更及時。
在你劃完一張圖、寫好一首歌、拍完一支影片的**「那一秒鐘」**,《著作權法》給你的保護就自動產生了,根本不需要什麼官方認證啦。這在法律上叫做「創作保護原則」。
所以,那個熬夜爆肝趕出來的報告、那張你抓到完美光影的攝影作品、那段你費盡心思寫出來的文案,從完成的那刻起,它的「著作權」就是你的。
別人未經你同意,不能隨便拿去:
- 重製
- 改作
- 公開傳輸
🚨 但風險也跟著來了
我常常在處理案子時,聽到年輕創作者很懊悔地說:
「律師,我只是覺得那張國外的梗圖很配我的文案,就用了,我還特別tag原作者IG,想說幫他宣傳,怎麼知道會收到存證信函...」
💡 血淋淋的教訓
記住這個血淋淋的教訓:「標明出處」或「註明來源」,不等於「取得授權」(除非符合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
在別人的土地上蓋房子,就算你插上地主的名牌,依然是違建。
同樣的道理,沒有經過原作者同意,你擅自使用他的作品,無論是營利或非營利,都可能構成侵權。
這點在商業圖文的發包、委外製作上尤其容易出包,千萬要小心。
▍迷思二:「商標權」不是「公司名」,想做品牌就得另外喬
當你的創作開始有了名氣,也許你想把它變成一個品牌,開間網拍、做個副業。這時候,你就得認識**「商標權」**。
📋 著作權 vs 商標權的差別
- 「著作權」保護的是你的「作品內容」
- 「商標權」保護的是你用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品牌標誌」,比如你的Logo、品牌名稱
🤔 最常搞混的誤會
實務上最常搞混的,就是把**「公司登記名稱」跟「商標」當成一回事**。
很多來諮詢的年輕老闆都會很傷腦筋地問:「律師,我的公司都叫這個名字了,為什麼還有人可以註冊成商標?」
這就是兩套完全不同的系統在跑啦!
兩套不同系統:
- 公司登記歸經濟部管
- 商標註冊歸智慧財產局管
你成立了「火星人有限公司」,不代表你就能在衣服上印「火星人」三個字來賣。
⚠️ 商標權的關鍵風險
這就是商標權最關鍵的風險:它跟著作權不一樣,是需要主動「申請註冊」才會取得權利的。除非你已經達到「著名商標」。
💬 真實案例:辛苦經營品牌被搶先註冊
如果你辛苦經營了一個品牌,累積了聲量,卻沒有去申請商標註冊,哪天殺出一個程咬金,用跟你一樣或很像的名字去註冊成功,到時候要改名字,下架商品的,可能就是你了。
這真的會讓人欲哭無淚啊!
所以,只要有心想長期經營一個品牌,第一件事就是去查詢、申請商標。
▍迷思三:真的被盜用了,第一步該怎麼辦?
那問題來了,權利是我的,但怎麼證明?
尤其著作權是自動取得,沒有那張證書,吵起來了怎麼辦?
📁 平常就要養成「存檔當習慣」
平常就要養成「存檔當習慣」的好功夫。
這些都是證據:
- 畫到一半的草稿
- 修修改改的好幾個版本
- 電腦或雲端硬碟裡帶著時間紀錄的檔案
- 你PO到IG、臉書的發布時間
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關鍵時刻,都會變成保護你最有力的證據。
🚫 被盜用了,千萬別衝動上網公審
吼,我知道你當下一定氣到不行,超想直接到對方版上留言開罵,討個公道!
但先等等,千萬別衝動。
你這樣一頭熱地衝上去公審,很可能讓自己從有道理的被害人,變成公然侮辱的加害人,這不是更虧嗎?
✅ 正確的第一步:冷靜蒐證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先冷靜下來,把證據「搞定」。
蒐證清單:
- 對方侵權的網頁、貼文
- 連同ID、網址、時間
- 全部截圖存檔
- 有影片就錄影
這些動作才能讓你在談判桌上站得穩,而不是先自亂陣腳。
💡 林律師的提醒
創作這件事,說穿了,就是把你的時間、你的想法、你的喜怒哀樂,變成一個具體的東西。那一筆一劃、一個字一個字,都是你心血的證明啊。
所以法律保護智財權,說白了就是在保護這份得來不易的心血。
✓ 給創作青年的智財權自保守則:
著作權保護:
- 創作完成那秒就自動受保護,不需要申請
- 標明出處不等於取得授權,這完全是兩回事
- 未經授權使用無論營利非營利都可能侵權
- 平時養成存檔習慣,草稿版本時間紀錄都留著
商標權保護:
- 保護品牌Logo和名稱,但一定要申請註冊才有
- 公司登記歸經濟部,商標註冊歸智財局,兩套系統
- 公司登記了不代表能用這個名字做品牌
- 想長期經營品牌第一件事就是查詢申請商標
被盜用應對:
- 先冷靜蒐證不要衝動上網公審
- 截圖錄影保留侵權網頁貼文ID網址時間
- 這些證據能讓你在談判桌上站穩腳步
- 不要從有理的被害人變成公然侮辱加害人
尊重他人創作:
- 看到好作品大方分享留言鼓勵或花小錢支持
- 不要偷偷右鍵另存,這不只是錢的問題是態度
- 當社會懂得珍惜智慧資產,創作者才能活下去
也因為這樣,我們更應該用同樣的心情去尊重別人的成果。看到好作品,與其偷偷右鍵另存,不如大方地分享、留言鼓勵,或者花點小錢支持一下。這不只是錢的問題,這是一種態度。
當我們整個社會都懂得珍惜、看重這些無形的智慧資產時,創作者才能活下去,我們也才有更多好東西可以看,不是嗎?
保護自己的創作,也尊重別人的心血。這不只是法律教我們的事,更是身為一個現代人,該有的基本素養與體貼。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 參考資料區
• 《著作權法》:核心精神在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於創作完成時即自動受到保護,不須任何申請程序。
• 《商標法》:核心精神在於,保障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用以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權利需要透過申請、審查、註冊的程序才能取得。
• 以上法條可參考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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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個案狀況仍有不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個案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