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燈箱的外套〉
以青走出捷運出口時,天剛暗透。
捷運地下街的燈箱亮起,像是城市替自己穿的飾品。
人潮繞著廣場散開,卻沒有人停下來對著光看。
只有以青站在底下,像是在讀一個陳列櫃。
第一格是一個穿牛仔外套的年輕男子。
白襯衫、乾淨的瀏海、臉上有一點未定型的稜角。 他抬著頭,看著燈箱框之外的天空, 仿佛正在對某個還沒決定的未來做心理準備。
背景是一條山谷溪流,旁邊放著一尊希臘雕像的側臉,
彷彿要同時宣示「自然」與「古典」兩種品味。 下方印著一句短短的哲語,兩行之內, 足以被裁切成限動,也足以放上書腰。
第二格則像換了一個世界。
黑色背景、深灰磨毛西裝、手腕露出白襯衫的袖口。 男人交疊雙腿,帶著習慣鏡頭的眼神望向前方。 沒有燈光修飾的角度,也沒有柔焦濾鏡, 只有一種「被放入公共領域」後留下的沉穩。
燈箱頭尾之間的距離約十公尺,
卻像是兩種「創作者的時間」。
牛仔外套說的是私人語言:
情緒還有分量,語句還能晃動, 世界允許他不被解釋、不被引用、不被整理。
磨毛西裝說的是公共語言:
句子必須可被引用、可被問答、可被整理、 甚至可被誤解而不崩塌。
以青看著兩格燈箱,突然意識到:
創作者一旦被擺在公共場域,就等於被要求換衣服。 不是換風格,而是換語法。
私人語言可以使用碎片、體溫、任性、甚至錯字。
公共語言則必須使用結構、論證、節奏、甚至責任。
她想起那些剛出道的創作者,
穿著牛仔外套到處說「我只是分享、只是記錄」。 但過一段時間,出版社、媒體、論壇、座談會、節目邀約—— 一件件為他們量身訂做西裝。
西裝不是時尚,是制度。
衣服不是造型,是語境。
路人拿手機對著燈箱拍,
拍得往往不是那句哲語,而是自己的臉。 創作者被當作背景取走, 就像家具、像風景、像氣氛的一部分。
以青只是路過匆匆看一眼。
她準備搭捷運回家,背包輕輕晃著。
她心裡浮出一句話——
不是哲語,也不是勵志,是事實:
「創作者的公共性不是被打造,而是被穿上。」
牛仔外套還在,
磨毛西裝也已經就緒, 只是穿的人,可能還在猶豫拉鍊要不要拉到底。
〈燈箱的另一層〉
以青站在燈箱前,發現自己不是在「欣賞」,而是在「被要求觀看」。
那不是畫廊的節奏。
畫廊允許你不懂、允許你繞過、允許你離開。 而燈箱有時間限制、有視角、有光照, 你只要經過,就算沒有停,也算「參與」。
她突然意識到,那不是真正的展示,而是某種交付物的呈現。
像畢業成果展、像作品集、像名片。 都有一種「我把自己收拾成可理解的格式」的味道。
那種味道不是藝術,而是規格。
牛仔外套的照片像是前期草稿──
清爽、未定型、有一點自我。 而磨毛西裝看起來像是交案── 不容失誤、不容拖稿,也不容太私人。
以青看著那兩格,想到一件奇怪的事:
也許貼這燈箱的人不一定溫柔。
可能是會性格暴躁催促的趕下一場,
或者只是被業主要求逼出職人極限。
她甚至能想像現場對話:
「貼成這樣,你還是學生嗎?」
「上次廣告公司要求多龜毛,我還賠錢」
「快給我定稿,排期已經卡死。」
那些照片不是憑空生成的,而是被溝通、被要求、被妥協、被校正。
所以看的人才會不自在。
因為那不是純粹的展示,而是制度生成的形象。
燈箱不是作品,是定位。
不是表達,是目的。 不是自我,是介面。 不是對你來,而是對市場、對公關、對合作。
以青突然覺得,那種不自在不是壞事。
反而像是一個提示:
現代創作者不只需要作品,還需要格式。
格式能被快速理解、方便轉發、
能被讀者帶走、能被平台辨識、 甚至能被品牌使用。
而那些真正的自我、那些暴躁和不耐、
那些罵臨時工的瞬間和卡稿, 都沒有被放進燈箱裡。
燈箱替創作者穿衣服,
把私人層面關在後台, 讓公共層面站上街頭。
以青離開時,完全不覺得那是浪漫的。
也不覺得那是高尚的。
她只是理解了一件事:
展示是一種功能。
被展示是一種角色。
而能不能自在──反而不在設計範圍內。
風經過燈箱,把照片吹得像是在呼吸,
但那呼吸不是活人,是系統。
〈職人與雞湯〉
燈箱亮著的時候,城市看起來很體面。
以青看著那張磨毛西裝的形象照, 旁邊配著一句哲語,短得剛好能被截圖、無害到可以放在任何社群上。
她忽然想到一個荒謬的跑馬燈:
強迫症職人 × 雞湯文學 × 文化體面
這三件事同時存在,卻一點都不衝突。
以青想像著,在燈箱出現之前,一定有一條很密的製造管線:
排版的人對齊字距,控到業主滿意
攝影師調光到耳鳴, 輸出行用比冰箱還大的機器覆膜、裁邊、搬軸, 工班在現場吹風、貼圖、拉線、上燈、收垃圾、被罵。
她不確定是不是真的這樣,
但她很確定那種強迫症式的執念是真實的。
因為任何有字體、有材質、有燈光的物體,
最後都是靠一群技術勞動者把它撐在現實裡的。
荒謬的是,最終被服務的內容卻常常是雞湯。
那種雞湯不是惡意的,
只是密度輕、立場暖、語氣安全、可轉發。
它通常沒有歷史背景、沒有文本脈絡、沒有爭議風險,
卻能在社群上被切成長方形、短句圖、拍照打卡、 甚至貼在書腰上當作「人生的宣傳標語」。
以青覺得很好笑,也覺得很合理。
因為雞湯文學不是文類,是商品格式。
它需要的是接受度,不是深度; 需要的是市場,而不是評論。
她看著那個磨毛西裝,又想到另一層荒謬:
有些作者之所以能出現在這種燈箱上,
不是因為雞湯熬得濃, 而是因為履歷濃。
體制內的經歷、媒體的曝光、
講座、節目、跨界合作…… 這些東西會替一個人生成「可被出版的角色」。
角色才是商品,雞湯只是包裝。
以青輕輕笑了一下,
接受現實。
強迫症的職人負責把光打對、把邊壓平、把膠刮乾淨;
雞湯文學負責讓讀者瞬間無害、瞬間被理解; 體制履歷負責替整件事情穿上一件體面的外套。
這三者竟然沒有互相矛盾,
甚至彼此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