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爸喜歡抽菸。我小時候不懂,只覺得很臭。」張說。低頭看著她的手。「 他說我長大了就會懂,然後摸摸我的頭。所以我上了大學之後,買了人生的第一包菸,間隔地抽著。抽完了那一包的七星藍莓,花了我快一個月,可是我還是不懂,因為實在還是太臭了,所以我就沒抽了。」
張搖了搖手上的可樂娜玻璃瓶。
「 不過我在上了大學之後喜歡上吹風跟喝酒。在河堤邊。只有有可樂娜我就夠了。不過我只要一喝啤酒,我的小腹就會鼓起來。有夠慘。超醜的。Sugar high。」
「 會嗎?」
我看向了張的小腹,我把手放在她的側腹上面。趁著話題,獲得了一張可以明目張膽的通行證。
「 我以為妳喜歡抽菸。」
「 是嗎?為什麼?」
「 妳菸抽的很好看。」
「 有嗎?」
「 嗯。我也是上大學才抽的。我的室友教我的。」
話說一說,我的手不自禁地拿起了口袋的卡斯特。我拿著它敲了敲手掌。
我們坐在景美河堤籃球場的椅子上喝酒聊天。看不到水平面以下的河,不過看得到對岸,還有很多運動中的行人。張看著他們。我們喝著酒。一人一人生。一沙一世界。路。直直的路。他們走著。
張去上班前的傍晚,那個時候的天空,出現了紫色的晚霞。雲很少,所以紫色的天空很完整。張去上班了之後,溜皮剛好也帶著奈奈來景美。在河堤旁鋪整好的柏油路上,我們三個人走著。
有的時候朋友在熟悉的場所以外的地方見面,你會覺得尷尬,或者會變得異常熱絡。但我跟溜皮什麼都沒有特別說。他們牽著手,也只有偶爾簡單講了幾句話。奈奈穿著碎花的洋裝。我們聊了人生。溜皮的想法還是跟我很像。我們似乎是在各自的時間線裡確實地成長了。在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用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走過歷史。在佈滿砂石跟雜草的黃沙路裡往前邁進了幾步。就像完美的合唱一樣。我們一起升了兩個key。
我們聊起了程式設計(一)的作業。那是一個要讓程式一直印出撲克牌的花色和數字,然後湊出合理的牌型,不能發到重複的牌,然後最後要能正確判斷輸贏。就像是德州撲克一樣的程式,只是少了下注的功能而已。我們討論著判斷式還有例外,討論的有點吃力。
「 有點難。我一個月沒去上課了。」
「 我也差不多。上次的assign我也沒交。撲克牌我也還不會印。」
「 那我進度比你多一點點。」
Chill。不過我們也沒什麼人可以問,只能靠自己。因為我們是男生,研究所的助教和學長都不鳥我們。理所當然。這可是接近清純學妹的好機會。我不怪他們。因為如果換個立場,我也不會理學弟的。同理心。平等跟一視同仁是沒有必要的。
但其實我覺得我自己是滿喜歡想這些程式的。去把問題裡的陷阱跟例外找出來,把一個想法轉換成現實(code),真的也蠻好玩。就像玩桌遊或者密室逃脫一樣,我總是喜歡思考,不喜歡那些太肯定或太絕對的感覺。世界上哪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講話講太死,讓人覺得無趣。想完了整個作業程式碼的邏輯,有的時候反而會不太想要動手把它打出來。三分鐘熱度。劣根性。因為那樣就不好玩了。那些include跟大括號的東西太多,我常常記到頭痛。就連compiler的gcc指令我都記不太住了。也許我完全不適合這行吧。大一上居然就可以轉行。
「 哲學系的是連大一都還沒開始上就在轉行了。」腦袋裡的莊在宿舍的床上翹著腳吃著雞肉飯說。左右邊的耳朵上都停著一支菸。
熬夜寫code,也好像就是我們的宿命。晚上十二點前要上傳submit的作業,我們通常都是前一天的晚上才開始寫。前一天的晚上,洗完了澡,買好宵夜,才開始寫。我唯一一次提早寫完的程式作業,是因為和溜皮邊吃晚餐邊拿著紙筆寫著,討論出了像是藝術作品般的簡潔程式碼,我才提早完成的。沒有任何多餘的字。沒有任何多餘的符號。然後我因為太想知道這個程式碼有沒有錯誤了,所以一吃完晚餐就回宿舍打開了電腦,啪啪啪地迅速打完了它。上傳,然後得到了青綠色的大寫AC的符號。完美通過。又簡潔、又充滿活力。我們都很佩服自己。
在時間複雜度跟空間複雜度裡都完美的演算法。我是全班裡面第二個AC的。帶著自豪與輕爽,那天是難得的可以早睡的夜晚。
不過在那天的夜裡,我卻是像每一次熬夜打code一樣,在凌晨四點多的時候清醒。像是肌肉記憶一樣。一但醒了,就無法回去入眠。左側睡、右側睡、躺著用手臂蓋住眼睛也無法入睡。輾轉了很久,打造好的城堡都被時光覆滿了青苔,我起身再看了一次手機,時間是凌晨的五點半。窗外的天空是粉紅色的。算了,就不要睡了吧。出去吹吹風。
帶著剛睡飽的清爽,穿著短褲跟外套,不多也不少,走在山上,感受清澈的涼意。摸著抱著自己的外套就很舒服的涼意。Chill。
我突然想起了以前跟老爸老媽去LA的時候。因為時差,我在晚上七點前就睡死在沙發前的地毯上。凌晨的四點,我醒來,洗澡,睡不著,穿上了簡單的外套,戴上了耳機,穿上拖鞋,出門散步。獨自在異鄉的夜空裡感受寒冷。在那樣的夜裡,我感覺我自己只有一個人。天空從徹底的黑,慢慢有了紅粉紫色。
那是一段全然純粹的,只有自己和世界,自己和宇宙,自己和自己的靈魂的時光片段。無法形容的感動。寂靜的暗夜裡,踩在小木屋的陽台,踏進空無一人的夜晚白沙灘,包裹自己踩著海水直到日出的前一刻。我特別喜歡那樣的時光。喜歡到我每次都想方設法想要捕捉它。但我每次都握不住它,它那又稀少,又無法透過熬夜取得的悸動。剎那就是永恆。時間不對了,顏色也不對了,溫度也不對了,風也不對了.我也喜歡這樣子的偶遇,就像偶爾會做的好夢一樣,太常遇到可能會讓我變得不珍惜。在得到的過程中,我們早已在經歷失去。
這也是我上了大學之後的第一次,我在凌晨天沒亮的時候從床上驚醒。莊和李都熱睡著。我沒有特別拿我的手機,穿上了拖鞋就出門。此時此刻應該還有很多同學正為了程式設計課的assign在最後衝刺著吧。
不過我不是沒有目的地,我知道太陽會在哪邊升起,我知道我該去哪裡,也知道我會找到誰。我知道她會找到我。
我走在宿舍外的馬路上,夜空裡只有自己。陰暗與粉紅相間的世界。遠處的食堂有些許的對話人聲,有幾間單人房的燈也還亮著。可是就是這些扎實存在著的他人生活在我周圍的證據,更讓我覺得自己只是一個人。我一個人而已。由內而外,在心臟跟腦海中間的海溝最底層,那些白色透明的深海動物游泳的地方。從那裡,到我的手掌心,我都是一個人而已。
涼亭那裡坐著紫色的連衣裙少女,萬寶路的菸盒放在她的大腿上。她坐在涼亭的東側,手指頭夾著菸。望出去的天空開始漸漸有了點顏色,橘粉橘粉的,慢慢從藍黑色夜的那側蔓延,從有形體的荒蕪裡,把像是滑落布幕一樣的陰影吸收掉。
我走進涼亭,坐在了南側。我看著她的手指頭,也看了看她的耳朵。紫色連衣裙少女沒有回頭,她重重地吐了一口煙,再把菸含進桃紅色的嘴唇裡。她又吸了一口菸。我看著她,她的肩膀和胸口隨著呼吸起伏著。再次呼出菸之後,她回頭看我。
「 是你。」
看著她的臉,我微笑地回覆她。
「 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