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讀歐洲財政史跟中國財政史,讀起來最大的不同是:
1.歐洲國王會借錢
2.歐洲國王還懂得還錢。在中國傳統的政治想像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君主被視為至高無上的權力來源,法律往往是統治者的工具而非約束。當國庫空虛時,君主常透過惡性通貨膨脹(如宋、元、明三代的紙幣貶值)或直接沒收富商財產來解決。在這種「朕即法律」的邏輯下,君主與民間不存在平等的契約關係,自然也缺乏「欠債還錢」的觀念。
然而,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道格拉斯·諾斯(Douglass North) 與其合作者溫格斯特(Barry Weingast)的研究,歐洲的發展卻有著截然不同的邏輯:國王借錢不僅要還,且「還錢」本身就還成為了現代國家強盛的基石。
借錢就是要還錢
歐洲中世紀的政治格局就像《冰與火之歌》那般的混亂而且絕非大一統。君主、教會與貴族間存在著複雜的權力遊戲。當歐洲國王向如美第奇(Medici)或富格爾(Fugger)等金融家族借錢時,簽署的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契約。歐洲領主若違約,有時候甚至會受到封臣的合法反抗。這種「受限的王權」與東方的「絕對王權」形成了鮮明對比。
一國之君若選擇「賴帳」,後果往往是災難性的。經濟史學家 Mauricio Drelichman 與 Joachim Voth 在其著作《向地獄借貸》(Lending to the Borrower from Hell)中詳細記錄了 16 世紀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財政潰敗。儘管坐擁美洲金銀,國王菲利浦二世(Philip II)卻因頻繁違約,在短時間內其實有四次重大違約,這使得熱那亞銀行家轉而要求極高的風險溢價(利息),但就算菲律浦二世高度集權,但因為他面對的是熱那亞的「銀行團(Syndicate)」,這些銀行家往往只透過「聯合借貸」借給西班牙王室,或是互相聯姻,讓西班牙王室沒有其他的選擇,所以只好硬著頭皮在稅收豐富時乖乖還錢。

西班牙國王面對的「熱那亞銀行團」網絡

西班牙國王的借款高度集中在熱那亞銀行家
制度與承諾:光榮革命、財政革命與國債的誕生
讀者們相對熟悉的《國家為什麼會失敗》,算是建立諾斯早期的制度學派作品上。而諾斯怎麼理解英國的崛起呢?他花了相當多篇幅討論的便是「王室還錢」被制度化一事在 North & Weingast (1989) 著名的學術論文〈憲政與承諾〉一文("Constitutions and Commitment)中指出,1688 年的光榮革命,最大的一個成就,便是建立了議會對財政的控制。
這產生了何種財政效果呢?一方面,借貸主體從國王個人轉為「國家」(The State),另一方面,議會通過法律確保特定稅收必須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利息。
這種制度性的「還錢承諾」讓英國國債的利率大幅下降,使其能以遠低於法國、西班牙的成本籌集戰爭物資,這正是英國能從一個邊陲島國躍升為全球霸權的關鍵。
財政危機與法國大革命
即使是強大如波旁王朝的法國,路易十六在面臨巨額債務時,也無法隨意賴帳。以總體經濟學模型而得諾獎的Thomas Sargent,其實有為數不少的經濟史作品,在其與Francois Velde 的合著〈法國大革命的總體經濟特徵〉一文中有詳加分析,其實也提到路易十六之所以召開「三級會議」,主要還是為了獲取徵稅的合法性來償還債務。
這裡也意涵另一個乍聽有點詭異的推理:如果國王能隨意毀約,或許法國大革命的導火線就不會被財政僵局引燃,諸君都是被我徵稅的韭菜,哪來的不滿?這說明了在歐洲,「欠錢還錢」是理解是國王與臣民之間權力博弈的重要線索。
尾聲
要理解中國財政史,筆者認為,只從中國所發生的來理解甚為無趣,但從中國沒發生的來理解,卻有別開生面之感。是為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