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營利組織的經營過程中,常會遇到經費不足的情況。實務上,在初期發展階段,經費的來源確實多仰賴理、監事的熱心捐助。從法律角度來看,只要非營利組織已經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理監事原則上可以捐款給自己的組織,而且捐款金額並沒有法律上的上限。
不過,「可以捐款」與「可以全額抵稅」是兩回事,這中間涉及幾個重要的財稅觀念,必須特別留意。
捐款沒有金額上限,但個人抵稅有上限
依法立案的協會,可以開立合法的捐贈收據。捐款人(包含理監事)在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可以列舉申報捐贈扣除額。
但必須強調的是:個人可列舉扣除的金額是有限制的,以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並不是捐多少就可以扣多少。因此,即使理監事捐款金額很高,實際可抵減的所得仍會受到比例限制。若沒有事先了解規定,可能會誤以為可以「全額節稅」,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金流一定要清楚,避免日後爭議
若捐款金額較高,國稅局在查核時,通常會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與流向證明。因此建議:
- 以理監事本人銀行帳戶轉帳至協會帳戶
- 或以本人支票捐款
- 除小金額,不然避免以現金方式交付
重點是每一筆捐款都要「查得到來源、對得到金流、帳務有記載」。只要流程透明、紀錄完整,即使被查核,也能清楚說明,降低風險。
絕對不可有假捐款或資金變相回流
實務上較常見、也是風險最高的違規情形包括:
- 根本沒有實際捐款,卻由協會開立假捐贈收據供他人抵稅。
- 協會收到捐款後,再以顧問費、補助、獎金或其他名目,將資金變相分配或返還給理監事或特定人。
上述行為不只是違反稅法,嚴重者可能涉及逃漏稅,甚至衍生刑事責任。一旦國稅局認定濫用捐贈抵稅:
- 捐款人的扣除額會被剔除,需補稅並加計罰鍰
- 協會的免稅資格可能被取消
- 協會未來收入恐需依法課稅
對協會聲譽與營運都會造成重大影響。
理監事捐款的正確心態與做法
理監事捐款應以「支持協會發展」為出發點,而不是以節稅為主要目的。只要符合以下原則,原則上並無金額限制:
- 捐款事實真實存在
- 金流清楚透明
- 協會依章程及決議合法使用資金
- 帳務處理完整、可供查核
建議協會建立基本財務內控制度,包括:
- 捐款收受流程
- 收據開立與控管機制
- 資金支用審核程序
- 定期財務報告與監督機制
制度健全,比金額大小更重要。
結語:合法、透明,是保護協會與理監事的關鍵
總結來說,理監事可以不限金額捐款給協會,但個人抵稅有法定上限,且必須確保捐款真實、資金流向清楚、用途合法。
非營利團體雖然以公益為目的,但在財務與稅務管理上更應謹慎。只要秉持透明與合規原則,理監事的熱心支持不僅能幫助協會永續發展,也能保障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