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效果多樣化,近期多了更多非過往預設時機的效果,
而效果中同時又有條件檢查,造成如何處理上的疑慮,
引起牌友們紛紛議論,因此又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Q26-002 條件判斷會影響效果觸發與否嗎

效果說明:
[滑步]
在前線的場合 自己的攻擊階段結束時,自己前線有原BP4500以上的其他角色,或此角色在本回合中沒有移動的情況,將此角色放到牌庫底。
...
那前線有兩隻移動過的龐煖,要下去的是幾張呢?
A26-002 非觸發條件(紅底線)不影響
解決:官方回應先講結果,只會有一隻下去。
作為超越41體質的存在,其代價是必須滿足移動過、且前線不能有其他可阻擋4000打線的存在;
而違反這樣的規定其代價就是必須把多餘的清除掉,僅留允許上限的一隻。
這樣的懲罰,有點像是有個賊在書店偷了書,結果老闆抓到後只是叫他把書還來、或是付清該本書的價錢─說實在,是非常寬容的處置。
然而,這樣的結果是怎麼來的呢?
效果拆解
首先,我們可以把龐煖的該項效果拆分成幾個段落:
- 在前線的場合 (狀況)
- 自己的攻擊階段結束時, (時機)
- 自己前線有原BP4500以上的其他角色,或此角色在本回合中沒有移動的情況, (狀況)
- 將此角色放到牌庫底。 (動作)
1是狀況判斷、是整個效果的大前提,
也就是,龐煖如果不在前線,那就可以當這整條效果完全不存在。
2是觸發時機,也就是當滿足了前項1的條件時,我們要在甚麼時候來看這條效果。
4則是所有條件(1~3)滿足下,需要執行的動作
3又是狀況判斷,那這就是此次問題的爭議所在。
這個狀況判斷,是應該跟前面的時機(2)視為一個整體呢?
還是應該跟後面的執行動作(4)放在一起判斷?
只有一隻龐煖時,這兩者是沒有差異的。
然而兩隻以上時就很明顯會不同了。
雙時點時間差
是甚麼造成了這樣的差異呢?
這就可以複習到前一次所提到的「觸發時點」、及「處理時點」的時間差問題。
也就是,即便多個效果是在同一時點觸發,還是必須排出先後順序來依序處理,而不是最先處理的效果,就會產生觸發當下與處理當下時間差異,而有狀況不同的差異在。
在一個公車站,一群人同時招手叫停公車。
但因為公車門寬度僅能供一人上下車,那就有排隊先後順序的差異;
那通常,較早上車的就可以搶到座位,而晚上車的可能就只能站著。
狀況3的判明
若是2、3綁一起,
在攻擊階段結束,兩個龐煖互相看到對方,
滿足了2+3的整個狀況,因此達成觸發,被放到處理隊列,
該隊列內部就會有兩件要處理的事情:
「龐煖A放到牌庫底」、「龐煖B放到牌庫底」。
若是3、4綁一起,
那只要在攻擊階段結束,就一律觸發放到隊列,
要處理的事情會是:
「如果龐煖A在前線看到其他原BP4500以上的人,將自己放到牌庫底」、
「如果龐煖B在前線看到其他原BP4500以上的人,將自己放到牌庫底」
前者能明顯看到兩者一起到牌庫底的事實。
而後者,不論誰先做,當第一隻龐煖下去後,前線的狀況改變了,
此時第二隻再去看,已經沒有其他原BP4500的人,也就躲過必須下去的命運。
這也是最後官方給予的答覆。
效果拆解對應時點
所以從官方給的結果,加上前次的判例,
龐煖的效果完整解析如下:
- 觸發時點
- 「在前線的場合」 => 確定觸發的條件
- 「自己的攻擊階段結束時」 => 檢查觸發的時機
- 處理時點
- 「自己前線有原BP4500以上的其他角色,或此角色在本回合中沒有移動的情況 」
=> 執行後項動作的條件 - 「將此角色放到牌庫底」
=> 實際要執行的動作
- 「自己前線有原BP4500以上的其他角色,或此角色在本回合中沒有移動的情況 」
無符號時機的誤解
按照其他符號式的時機寫法,實際上時機應當要寫在最前頭;
就因為沒有創設對應的時機符號,除了造就語法不一致的形式混亂,也進一步延伸出此次效果判讀上的困惑。
若按照原語法,效果應當寫成:
(己方暫歇時) 在前線的場合
自己前線有原BP4500以上的其他角色,或此角色在本回合中沒有移動的情況,
將此角色放到牌庫底。
※己方暫歇時=自己的攻擊階段結束時。
應當是更清楚些。
判例來源

類Q26-002狀況
即將發售的魔都精兵,自然也是熱門話題。

21:
在前線的場合 此角色攻擊結束時,此角色可往能源線移動。如果這樣做,抽1丟1。
31:
在能源線的場合 自己的角色攻擊結束時,
自己場上[特徵:七番組]的卡名有4種以上、且前線有空位時,此角色可往前線移動。
如果自己的前線是滿的,是否有機會將能源線的31移上去打呢?
處理過程
雖然不必要,還是先將效果敘述「標準化」:
21:
(暫歇時) 在前線的場合
此角色可往能源線移動。如果這樣做,抽1丟1。
31:
(追擊時) 在能源線的場合
自己場上[特徵:七番組]的卡名有4種以上、且前線有空位時,此角色可往前線移動。
※暫歇時=此角色攻擊結束時;追擊時=自己的角色攻擊結束時。
根據龐煖例子的探討,
很明確地知道,只要滿足兩個角色效果的第一行就會觸發進入待處理隊列。
所以當21攻擊結束時,兩者就同時滿足觸發條件。
此時要先處理誰就可以自排。
若先處理31,前線是滿的,當然,就無法達成我們想要的結果。
所以21效果先處理,21移往能源線,然後抽1丟1;
21處理完後,輪到31,
因為21移走空出了空位,當然,此時31就滿足條件,而能夠往前線移動,
如此達到了多1拳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