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我不在你還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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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死刑不只是案件,也是等待林x岳連續殺人搶劫案最高法院宣判那天,旁聽席擠滿了人。
阿岳站在被告席上,沒有左顧右盼甚至臉上沒有絲毫表情。
這裡沒他該認識的人,只有熟悉的制服與臉孔。
宣判結果沒有意外,維持二審原判。
兩個死刑、兩個七年有期徒刑、一個三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比我想像中厚。厚到我一翻就知道,這些紙,大概夠換我幾條命。
看起來不只判我犯的那些案,比較像把我這一輩子都算進去了。
裡面是所有犯案過程,動機與證人的供詞一字不漏地被寫清楚。
基本上也就那位公設辯護律師,可能會全部看過一遍。
三級三審,事實認定無誤,法律適用性正確。
那些話被一行一行寫下來,像是在告訴我——
不是誰一時生氣要我死,是每一個步驟都同意這個結果。
二審判我死刑的時候,我以為我的案件審判結束了。
後來才知道,法官會依職權再把我送上去。
最高法院「應」行言詞辯論,公開討論我該不該死。
他們叫那個過程「生死辯」,我沒有出現在現場。
但我知道,他們會把我做過的事,一件一件攤開來,
確認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任何理由,再讓我多活一天。
判決書上沒有我想看的事實,一個搶劫犯沒有自我保護的權利。
我搶的是職業賭場,我殺的那幾個拿刀向我衝過來,
賭場裡圍事的人,誰不想讓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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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清楚地知道——這不是結局,這只是開始。
我被帶離法庭的時候,腦袋其實是空的。
阿岳被帶回監獄重刑犯牢房,戴上腳鐐。
這裡的門關起來比較慢,金屬摩擦的聲音拖得很長,
像是在提醒他,接下來要學會的不是反抗,而是等待。
等待不是一件需要技巧的事。
每天起床、點名、放飯、回房,時間被切成一樣大小的格子。
牆上的日曆一張一張撕掉,撕的不是日子,是證明自己還活著的方式。
阿岳一開始沒有算日子,他對這件事並不陌生,搶劫、逃亡、被抓,
人生本來就不是用「以後」來計算的。
他一直以為,所謂的死刑,只是把一段混亂的人生提前畫上句點。
直到某一天,他忽然意識到,
這個句點,是會慢慢靠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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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第一次牽掛
這次開放探監是在判決確定後的第二個月,阿岳原本以為自己不會在意。
反正該說的早就說完了,該恨的也都恨過。
他坐在等候室的椅子上,手銬扣在桌下,眼睛盯著地板的磁磚縫。
那條縫反覆出現,又反覆消失,像在提醒他,時間還在走。
直到那扇門被推開,月娥走得很慢。
不是因為年紀,而是因為她不知道該怎麼走得快。
她的眼睛總是先到,人卻要慢半拍才跟上。
獄警喊名字的時候,她停了一下,像在確認是不是在叫她。
阿岳抬起頭,那一刻,他很想低頭。
他不知道該用什麼表情去面對一個,還願意來看死刑犯的母親。
月娥坐下來,手放在桌上,指節粗大,皮膚乾裂。
她沒有哭,也沒有說對不起。
她只是看著他,好像想把他的臉再記清楚一點。
「有沒有吃飽?」她問得很小聲。
那句話沒有意義,監獄的飯吃不飽,也餓不死。
但阿岳還是點了頭,他突然發現一件事——
在這個地方,只有她,還把他當成一個會餓的人。
探監時間不長,月娥說的話不多,
大多是重複的:天氣、鄰居、醫院排隊排很久。
她避開了所有不該提的字,好像只要不說出口,事情就不會真的發生。
離開前,她站起來,動作比來的時候更慢。
阿岳看著她的背影,第一次感到一種不熟悉的重量。
不是害怕。
不是後悔。
是一種突然知道——原來自己死了,而接自己來這世上的人,被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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