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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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王與前經紀公司撕破臉,這支影片,我們一次帶大家看懂這起高度受關注的官司糾紛。如果你正在經營YouTube、自媒體、個人品牌,或準備和經紀公司合作,這支影片很值得你看到最後。因為真正決定勝負的,往往不是誰比較會講,而是合約怎麼寫,白紙黑字到底寫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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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的密封遺囑為什麼有效?從臺灣高等法院到最高法院相關判決揭露關鍵理由 這篇文章要談的不是豪門八卦,而是從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重家上字第47號判決到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764號民事判決,帶大家看懂一個很多人容易誤會的法律問題: 密封遺囑,不是把遺囑寫好、封起來,就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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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A小姐因網路投資被詐騙集團誘騙,並提供銀行帳號,導致另一被害人將款項匯入並提領,A小姐因此被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決A小姐賠償25萬元,但透過律師在二審階段,透過還原主觀心態、阻斷過失認定及整合證據鏈,最終成功翻案,法院判定A小姐行為不構成侵權,原判決廢棄,免除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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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筆記整理「預備合併」上訴後的法律邏輯。核心爭議在於:當先備位聲明依「上訴不可分」移審至二審後,審判範圍應如何界定?內容對比了實務常見的「附隨一體性」與最高法院強調的「審級利益」,並梳理各種勝敗組合下的處理方式(如改判或發回),適合快速釐清移審效力與維護審級制度間的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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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民事訴訟法
當事人旅遊時發現金融帳戶不明金流,才驚覺提款卡遺失並遭列為警示帳戶。一審法院判決當事人有罪,但律師透過調取證據、列舉相關判例,並強調無罪推定原則,成功讓二審法院逆轉判決,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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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一名林姓男子,2021年間即有酒駕紀錄,被判刑2個月;2023年10月22日,林男再度酒駕逆向超速撞死一名女機車騎士,事後棄車逃逸。警方循線逮捕林男後,經檢察官起訴,本案適用國民參與審判制,宜蘭地方法院判處他11年徒刑。高等法院昨(16)日做出二審判決,認為原審量刑無不當,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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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旗僅是攀岩「前」確保的方法之一,若其他安全措施發揮正常的警示效果,警示旗錯誤設置就與傷亡無直接的因果關係,事故責任將由攀登者承擔。 但是!當警示旗成為「唯一」且「錯誤設置」的攀岩前確保措施,業者未提供適當的攀岩前確保措施(違反消保法),攀登者因此傷亡,業者須付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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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的案件在2021年7月31日被北京朝陽警方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並在8月16日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吳亦凡一審判決強姦罪、聚眾淫亂罪兩項控罪成立,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對所有控罪當庭提出了上訴,二審
  本人几年前在网上听过许多次廈門巡司頂教会的布道会,曾经给过我很多启发。后来就听说他们被逼迫,许久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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