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聖經裡,保羅是基督重要的使徒之一,他曾在聖經裡言明,他一生僅傳耶穌,並祂釘十字架,這兩件事是保羅一生傳道的範疇所在。既然「十字架」在基督教信仰裡有此重要地位,若對十字架(σταυρὸς)的理解空泛,將無助於實踐耶穌基督挑戰門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的吩咐。
於是,我嘗試以SN(<4716>)搜尋,新約聖經共出現27筆σταυρὸς的經文,透過歸納整理來理解十字架的意義,以及什麼是自己的十字架。本篇歸納十字架(σταυρὸς)三點字義如下:
- 十字架是古代刑罰、刑具的一種
十字架是羅馬帝國使用的一種死刑的邢具(約19:19;約19:25;約19:31)。刑具的形狀是兩條原木,架成十字形。在行刑前,受邢人會先行背著十字架的橫木遊街,一直走到刑場,之後將受刑人的雙臂張開、雙腿合併釘在十字架上,再將十字架豎起來,讓他慢慢死去。
- 十字架是作為人類得蒙救贖的祭壇
十字架象徵新約時代的來臨,新約時代已經不像舊約時代要築土壇,並宰殺1歲沒有殘疾的羔羊來獻祭,而是透過十字架祭壇,藉由耶穌基督的寶血,神人關係得以和好,所犯的罪就被塗抹,撤去了(弗2:16;西1:20;西2:14;林前1:17-18),於是聖經上如此說: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20)
所以,我不是靠律法得救,而是靠耶穌得救,十字架是一個跨越時代(從舊約到新約)的新祭壇,作為「為罪人的罪」來抵銷、代贖的祭壇,恢復神人關係。
- 十字架是基督門徒為了跟隨耶穌,而自願捨己的行動
若要跟隨耶穌,就會進入(第三類苦難)裡,選擇為義而受苦,當然也可以選擇不要作基督門徒。但作基督門徒的人,往往會走向自願捨己,並承受下列三項十字架的苦難:
(一)十字架是情願接受被勉強,而改變自己的計畫
聖經記載有一位從鄉下來的古利奈人西門,為耶穌背十字架(太27:32;可15:21;路23:26)。他從別的地方來,不明究理的就被兵丁抓住,他們勉強西門,要他為耶穌背十字架的刑具。如同經文: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路23:26)
但西門順從的幫耶穌背了十字架邢具,並往各各他方向前進,他改變了自己原先預定的路線。而新約聖經對於古利奈人西門為耶穌背十字架的記載,共出現3次,神紀念他所做的。
(二)十字架是效法耶穌,積極順服上帝,甘心接受被羞辱、被嘲笑,且不抵抗
這裡指的是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的過程,許多人在十字架下,挑釁、譏誚、羞辱他(太27:40;太27:42;可15:32),在他們眼裡,並不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不認為彌賽亞會以這樣卑微的方式降臨: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可15:32)
當時耶穌的確可以選擇為順服神的旨意而死,也可以按照眾人的挑釁「從十字架上下來」來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但耶穌並沒有選擇後者,而是至死順服神的旨意,成就十字架的救贖。十字架是效法耶穌,積極順服上帝,甘心接受被羞辱、被嘲笑,且不抵抗。
(三)十字架是自己的十字架自己背,不會有人代勞
耶穌自己在神面前降為卑,順服神的旨意,死在十字架上(腓2:8),祂也成為門徒們的榜樣。經文如此說: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所以,跟從耶穌的人也當效法他,於是耶穌多次的挑戰門徒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太10:38;太16:24;可8:34;路9:23;路14:27),且是每天持續的過程。
結論:
新約裡的十字架意涵,首先是指古代刑罰、刑具的一種,再者則是指人類得蒙救贖的祭壇,最後則是指基督門徒為了跟隨耶穌,而自願捨己的行動。
其中,十字架既是作為「為罪人的罪」來抵銷、代贖的祭壇,我與上帝的關係可以恢復原本的親密,透過這層的理解,使我得著釋放與基督裡的真自由。
另外,我去思想何謂「自己的十字架」?「我」(myself)就是我自己的十字架。從耶穌受難來思想,何謂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是我自願每天在耶穌面前,不間斷地對付自己的生命的過程,即便認罪、認錯、彎腰、降卑、被批評、被挑釁、被羞辱、被攻擊、有淚水、有痛苦,但看看耶穌,祂在前往各各他的十字架路上,耶穌不發一語,單為錯待祂的人向父神祈求。這就是基督門徒所要背的,屬於我的十字架。
案例與應用:
透過十字架的字義研讀,我看見十字架是與神和好的祭壇,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代贖,十字架不只是可見之物,多數是隱藏的存在,每當我願意為上帝改變自己的計畫(放棄考博士班、放手讓上帝帶領我的工作、世展會的講課、真實的面對自己的軟弱)十字架的榮耀與大能就彰顯。主啊,原來我的十字架是這樣,我願每天在袮面前,降卑自己,不間斷地對付自己的生命,直到見袮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