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3|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賊王, 打劫王, 殺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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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葉繼歡攞住枝AK47去打劫金鋪,轟動一時,大家都稱他為賊王。

 

我係度諗,如果葉繼歡生係今時今日嘅香港,佢還會踏上賊王之路嗎?肯定不會。

 

佢會放棄成為少女漫畫家嘅夢想,轉行做銀行基金佬。然後再和政府勾結打劫全香港人嘅財產,美其名「保障退休的強積金」。打劫金鋪也就是打劫一間金鋪而已,仲要係搵命搏。依家基金佬係合法每個月老笠全香港打工仔份糧呀!你話邊個勁啲?

 

如果佢要成為變態殺人魔,今時今日仲攞住個電鋸衝嚟衝去?過時啦!佢只要放棄成為少女漫畫家嘅夢想,俾心機讀書,然後投考教育局政府工。當葉繼歡成為咗教育局局長,佢就可以推出什麼「TSA」、「BCA」等等嘅殺人機器,繼而可以不斷殘殺學生,將佢哋推向絕望嘅深淵。最屈機嘅係社會上冇咩人會控訴局長,大家都會怪責被害嘅學生點解唔堅強啲,點解抵受唔住啲精神傷害,最後加一句「我哋個代仲辛苦啦~」。

 

話說頭來,如果香港社會重視藝術創作,葉繼歡可能就會放棄做賊,而成為一個少女漫畫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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