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種天天使用、理所當然、但又讓人不知不覺的重要存在。我們天天使用名字,有來自親人朋友的呼叫,有信用卡上的簽名,也有重要公文的以名宣示等等。因為名字的使用自然且輕易,於是我們鮮少意識到,姓名其實不是種簡單的存在,它非常重要,意義非凡。
在西方文化,常有人會「以上帝之名,我...」做為發誓的開場。「上帝之『名』」能夠當成發誓的發語詞,因為光是提出「上帝的『名』」,就已經達到神聖、公正、與真理的目的。「名字」具有擁有者的「精神與靈魂」,於是,若以「神之名」發誓,意味說話者的內容已經注入上帝的靈魂,擁有絕對的公正與真實。 在劇作家
亞瑟米勒 (Arthur Miller)的著名作品
《激情年代》 (The Crucible, 1996),男主角
John Proctor (
Daniel Day-Lewis 飾演)在即將被行刑前,法官希望他公開認罪,願意直接將他釋放,因為 John 是位無罪卻被誤判的代罪羔羊。
John Proctor 宛若耶穌受難的姿勢,暗示「代罪羔羊」為民受罪。
不過,Proctor 決定拒絕法官的恩情收買,他寧願「死而無憾」而不肯「生而有罪(必須認罪才能釋放)」。在痛苦決定不簽名認罪時,他高聲吶喊:因為這是我的名字!因為我一生沒有其他名字...。我要如何能在出賣我的名字之後,還能無恥苟活?不如取走我性命、出讓我靈魂,把我的名字還給我吧! 這段《激情年代》最著名的獨白,也出現在 2017 年
《決勝女王》 (Molly's Game),當時 Molly 呼喊不願供出客戶名單,因為保有姓名清白是活下去的必要條件。
「寧可被誤會,也要保有姓名的清白」,這樣的氣節,說明「名字」代表的意義。「名字」意味著一個人的忠節義氣與精神靈魂,名字就如同性命一般的重要;失去一個人的名字,宛若失去個人的人格,甚至失去存在的意義。
不只失去千尋的「尋」,也失去代表家與根的姓氏「获野」。
換言之,「名字」代表一個人的全部:性格、人格、精神、靈魂。
在
《神隱少女》 裡,剛來到異世界的千尋,為了獲得生存與救雙親的機會,於是傻傻地出賣自己的姓名,向湯婆婆換取工作,「获野千尋」成了「小千」。逐漸失去姓名的小千,跟白龍一樣,在異世界漸漸失去自我,忘卻自己,也忘記回家的路。
「小千」忘記「获野千尋」,會漸漸忘記變成豬的父母,結局可能回不了家。來自白龍的愛,為小千留下記憶。在湯屋的苦工之後,當小千變得意志茁壯、堅毅勇氣、也產生自我,白龍於是還給她遺忘的名字。最後,千尋不只憶起白龍的名字,救回父母,也終於回家。
「你叫什麼名字呢?」「我的名字就是你的名字,我們在名字上已經靈魂相交合而為一。」
從失去名字到找回名字,《神隱少女》同樣也是在詮釋名字之於個人的重要。名字是種非常個人且神聖的代表,幾乎等同於個人的靈魂與分身。這也是為何,在
《以你的名字呼喚我》 (Call Me by Your Name, 2017),兩個大男生會以呼喚自己的名字來稱呼對方,因為這是靈魂的交換與融合,也是你儂我儂水乳交融的象徵。
同理,在
《你的名字》 (2016)裡,於平行時空相愛的一對男女,會願意跋涉千山萬水,只為獲得「你的名字」,因為擁有「你的名字」之後,才能具體感受到彼此的存在,也才能真實地戀愛。
名字是靈魂,好重要。於是,挑名理當謹慎,因為名字是定義一個人的起始。同理,看待他人的名字,也必然認真、嚴肅、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