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9/09/2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就讓我在黑暗中殘喘。

    我喜歡美的事物, 所以討厭自己。
    今天回家的時候,看到一位體態並非現今主流審美的女孩子,穿著短版的上衣和低腰的牛仔褲。 露出的整片腰部的肌膚,而那上面蓋了一隻手,摟著她,單純是怕她被車廂裡擁擠的人潮撞到。
    親密的樣子,是男朋友吧。
    忍不住羨慕了一下。
    如果當初也有人愛我就好了, 是這麼想的。 雖然現在的自己,也依舊跟“標準”身材扯不到一塊,但至少看起來還不算太突兀。
    我把這歸功於服裝和彩妝的進步。
    小時候胖不是胖、醜不是醜,老人家的話都只是騙小孩跟安慰家長的。
    大腿因為走路摩擦而反覆破皮、遍佈身體皮膚上不規則的紋路、學校健檢後領回的過重通知書、親戚們打量的眼神。
    就像是密室逃脫,可能集滿了所有道具,我也就能習慣了,然後從世俗的框架中自我解放。
    可惜沒有。 在國二那年,我想學自家纖細修長的姐姐,一樣穿著長度到大腿一半的長板上衣出門,被媽媽制止了。
    “裡面加一件牛仔褲吧,我只是怕你出去被別人笑!”
    天外飛來一筆,我從此被困在這個陰暗的小房間裡。
    幻想著自己走出去後,溫暖的陽光灑落在自己矮小粗壯的身軀上,多麼美好。 幾次的作夢,才發現這裡根本沒有門。
    極端的、健康的方式都算是嘗試過了, 這麼多年來,算是有點用但沒有“成功”。 我想是在國二那時,數據把我歸類在正常範圍了。 所以我總覺得只是這個世界不公平, 做不出什麼奮發向上。
    大學在跟初戀分手後,被她後來的男友刺激到,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是不那麼狼狽,稍微改變了自己。 沒想到卻吸引了一些直男的搭訕。
    其中最開心也最噁心的:
    “妳是學妹嗎?怎麼之前沒看過妳。”
    “那就是妳長大了,變漂亮了。”
    溫和的笑說,也許是自己過去太醜了,不引人注目。 一邊壓抑著翻白眼和反胃的反應。
    好看嗎?漂亮嗎? 我不懂,也不這麼覺得。
    因為在鏡子前看著自己,被醜哭這種事情,也都是家常便飯了。
    手機裡怎麼翻都沒有素顏的照片,沒有隨手拍的全身照。
    是的,我覺得現在照片裡的我都是好看的了。
    學習怎麼取角度,好好的修圖。
    好像努力一下,用蠟筆塗塗畫畫,這個小房間也能有溫暖的假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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