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8|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金先生嘗試臚列伴侶與伴游的差異,最後因為懶散而採概括說明、其一。

      金先生以為,男女交往的本質是交易。
      跟伴侶交往,價格容易模糊化,擁抱一次、接吻一次及共進晚餐一次的費用分別是多少?都很不明朗,造成兩人之間的不確定性;上開擁抱等行為並不是不收費,而是採延後及非現金支付的方式結帳,有時成本甚高,是雙方在消費當下難以估量的。   有些伴侶在分手後,陳辯自己用情極深,然而這「情」難以量化估價,導致雙方在清結債務時窒礙難行。資產無法估價,債務便無從清償,但雙方仍堅稱其無形的「付出」屬於有形資產,得用於交易不動產、動產及性服務等財貨;毀約後得作為賠償談判的籌碼,間接支持了金先生「男女交往的本質是交易」之論點。   伴侶雙方通常會簽定一紙無形的消費借貸契約,內容係規範契約當事人於一定期間(多為中、長期),僅能與契約相對人發生性交等親密行為(單一性伴侶),契約生效期間當事人不得與相對人以外之人有接吻、性交等親密行為,足見立約雙方試圖用該契約達成佔有雙方身體權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之目的。   投資伴侶有賺有賠,輕者不歡而散、重則冤魂不散,實屬高風險投資級理財商品,然基於不甘寂寞及寧爛勿缺等因素,其投資門檻並不高,許多人爭相買入,然而結局就像絕大多數的賭場上演的:「九成賭客輸到脫褲,僅有不到一成的人小賺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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