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 X 行銷
今天是五月四日,是工藤新一(或者稱他為將江戶川柯南)生日。
今天也是Stanley Powerbug Lin 本人生日。(置入一下)
就一同聯名慶祝一下,各位五月四號生的朋友們。
生日快樂,心想事成。
今天就來談談聯名行銷 :
最近韓國潮牌與柯南作了一檔聯名行銷 「SPAO×名偵探柯南」下圖。
Google了一下,這不是第一次柯南與其他品牌聯名行銷,
相信多少因為柯南品牌加持讓另外一個品牌獲得更多營業額或者網路聲量。
再來看一個網路品牌聯名的案例
我們可以很粗淺的分析是把兩個不同粉絲團,利用聯名行銷。
使粉絲矩陣擴大。簡單說:
阿滴粉絲 : 100% = 80%看過台灣吧+20%沒看過台灣吧
台灣吧粉絲: 100% =60%看過阿滴+40%沒看過阿滴
蔡阿嘎粉絲: 100% =70%看過阿滴+30%沒看過阿滴 怎麼把互相沒看過的粉絲圈在一起,最快方法就是聯名互上對方的頻道! 有沒有發現這跟SAPO 有相同概念,也許有些人只聽過柯南,沒聽過SAPO
有聽過SAPO,沒聽過柯南(這個比較困難難一點)。 再看深一點,兩個品牌除了粉絲團加成效果以外,一定會延伸出其他利益綜效。
可能是營業額增加(maybe?),可能是用較低的行銷費用達到一定的聲量(有可能)
舉例 如 Nike業配各youtuber! 那跟我們市井小民有啥關係呢? 就來說說大家大學可能都有想過開雞排店賣雞排。
賣雞排也能有聯名綜效,下面這個例子就是我身邊朋友的案例,
我細部拆解分享給大家,希望幫助到大家營業額提升! 某知名炸物店平均毛利約 45 % (炸物沒有50%其實算不好賺,老闆用料實在所以生意蠻好的)
但他卻發生一個困難,沒有辦法利用FoodXXXX 外送平台。
因為平台需抽營業額35-37%,毛利剩下10%,根本越賣越賠錢。 某沒那麼知名飲料店,雖有我品牌但不夠出名。毛利超過70%。
(飲料店一直開也是這個原因,老一輩人的人說 : 第一賣冰,第二作醫生就是這個道理)
知名飲料店可以用外送平台,但沒人想點他的飲料啊! 這時工藤新一出現了,不對Stanley Lin出現了。告訴他們真相只有一個。 採用兩個品牌聯名再外送平台行銷,就能互惠互利! 成本分析如下:
假設炸物套餐營業額 :100元 。炸物老闆獲利45元。
聯名行銷飲料店
飲料店營業額:100元。飲料店獲利:70元。
外送平台營業額200元,總服務費收35%=70元。 原 : 炸物老闆按比例應該負擔 35元,剩10元獲利。
原 : 飲料店老闆按比例負擔35元,剩35元獲利。
(到這裡傻子都不願意聯名)
這時飲料店老闆提出,我讓利13元給炸物老闆。
飲料攤貨利22元(%)。炸物老闆獲利23元(%)。 炸物老闆毛利雖下降22%(從50變成23,打78折),但營業額成長三倍! (原本現場成長50%+外送150%)
飲料店老闆更賺了,表面上毛利剩下22%,但營業額成長快十倍!
又跟供應商原料議價,整體毛利接近30%(只作外送平台)。
如果再把原本租的店面租金扣掉,接近當初35%毛利。 今天都在講數字,總結一下。
如果想提升營業額,除了品牌推廣以外,聯名行銷也是常用的方法。
但核心重點是,兩個品牌聯名時,產生的綜效商業模式
要重新分析,品牌的核心價值是甚麼? 怎麼樣的呈現效果?
才能投入更正確的行銷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