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4/10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從代理孕母一讀通過到女性聲量過低的問題

文/空心二胡
最近代理孕母法案一讀同過,引起很多自由派的支持,特別是引起一些不孕異性戀夫婦;男同志伴侶;跨性別伴侣的歡迎,因此代理孕母法案一讀通過,可以說是引起很多自由派以及同志運動的狂歡,然而當我們提到性少數以及不孕症異性戀夫婦的權利時,我們還是要回歸到關於人權最基本的問題。
其實我在幾年前在經營豆瓣的時候我提過這個疑問,當然這個疑問對於男同志還有跨女來說可能很刺激,可能會以為我不支持你們,但是我要說的是我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想談論一些現象,我還是很支持多元性別的,只是我想要談談一些女權運動中比較基本的問題。
如果你有長期關注性少數議題,你一定會發現代表性少數的彩虹旗是男同志的代表旗;而事實上,每次在提倡性少數運動時,我們往往看到生理男性少數,無論他是順是跨,確實這些人的聲音是高過生理女性少數,甚至幾乎是壟斷整個性少數的發言權的。不然我們不會在提倡多元性別運動時,我們把男同志的旗幟代表所有性少數;我們不會在提到同志群體時,會把“GAY”代表所有性少數。甚至是一個女同志希望喜歡的對象也是同志時也用“我希望你是GAY”來形容自己的焦慮,或者是異性戀對曖昧中的女同性戀開玩笑時也會虧“You are so GAY”。
由此可知其實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我們不知不覺已經把“GAY”代表了所有性少數,而看不到諸如像“Lesbian”這樣的陰性詞彙出現在我們的生活。
所以今天我們談到代孕一讀通過的危機時,我們談論的不只是女性身體和嬰兒如何被商品化的問題,我們是否要反思我們的性少數運動是不是缺少了一些女生的聲音,近一步導致普遍女性的聲音不容易被看見?
像我之前跟一個美國小跨女提到女權的問題,那個小跨女是美國人,稱得上是性別權利進步的地方,但是她對於女權的看法是,她覺得“女權是過時的理論”,並且認為“多元性別才是進步的理論”。(當然我知道不是所有跨女都這樣,我只是提供一些人的看法)
然而以當前的社會風氣來看,很顯然不是這樣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社會雖然日趨支持多元性別,但同時我們的社會對於女性卻是日增仇恨。世界各地貶抑女性;仇恨女性的言論隨處可見,直到現在有些不發達的地區還會有溺殺女嬰的情形。再加上全球人口往男性傾斜,很多單身男性交不到女友,就把所有怨氣遷怒到女人身上,建立仇女網站,在各大網站發表仇女言論,甚至實際做出行動,殺害女人;性暴力女人;活活剝削女人。
所以儘管我們的社會進步到男同志可以出現在陽光底下,但是這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女性,只是因為自己是拉子,就不幸被強暴甚至仇殺,而這些事情就跟我們在提到胖女的社會困境一樣,好像社會只是講一下,然後呢?然後就沒有了。
因此當我們在談到代孕的問題--也就是在提到不孕症夫婦;男同志與跨性別伴侶的收養問題的時候,我們不只要看到他們的權利,我們也要看到整體女性的權利,因為這收關到女體被剝削以及人口買賣的問題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今天寵物狗和寵物貓尚且存在著繁殖場問題,那麼像人體上一些可以一直生長或重複使用的地方,如果它們有收益,有多少人會利用這一點圈養可利用的人體進行買賣?不要說這是危言聳聽,性產業尚未合法的地區仍有不少人有系統的經營性產業,甚至真髮可以製作假髮都還有人讓自家女孩剪頭髮來賣,你覺得代孕不可能產生類似的人體剝削嗎?甚至在一些黑市中,還有標榜所謂的“包生男”或“包生健康嬰兒”之類的標語,那麼請問一下這會對被剝削的母體造成多少傷害?而當孩子生下來之後,又會因為各種原因製造棄嬰的可能又有多少?
你覺得這是滑坡嗎?你可以看看從事性產業的女人,最後染性病以及不能生育的人有多少?性產業這種不用生產的“產業”尚且如此,更何況是懷孕這種會嚴重影響到孕婦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工作”?
我今天說這些不是要責怪購買代理孕婦的男男女女,我要強調的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就是直到現在全世界女性的權利並沒有很顯著的提升,甚至還有人假借女權名義實踐男權的事實,可以說女權在當前的性別比例環境下是有在倒退的跡象的。那麼既然整體女性的權利仍然沒有顯著的提升,那麼我們在這時候談代理孕母收養問題是不是不適合的?如果現在連女人的身體被剝削都可以通容,那麼下一次是不是會換到性少數遭殃?以及不孕症夫婦被社群排擠?這是許多號稱自己支持女權的代孕支持者要想過的問題。
那麼當然可能會有不孕夫婦和性少數伴侶希望有孩子嘛,那我們該怎麼辦呢?我認為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以收養代替購買是比較雙贏的。其實代孕的根本問題還是在於父權制度下的“傳宗接代”的問題,認為只有跟自己血統有關聯的人才能被“視如己出”。然而其實血統重要嗎?早在代孕浮上檯面之前,就有很多成功的人士將自己的一生榮耀傳給他的至親好友以及他的紅顏知己,如果過去可以這麼瀟灑的將自己的一切交付給自己信任的人,那麼將收養的孩子視如己出並且將自己的一切傳給這些孩子究竟有什麼好遺憾的呢?
因此我們知道當前的性別結構中,每個人都需要人權,但是所謂的人權應該是要建立在每個人都雙雙獲利的情況之下,而不是某一特定對象凌駕在另一個特定對象之上。因此想要孩子的家長們,以及支持代孕的支持者們,我們或許是時候該反省我們的社會究竟欠缺什麼,以及我們爭取到的女性權利究竟足夠嗎?只有當房屋的根基問題解決了,我們才能在上面建造更大的房子,女權始終還是長遠的道路,希望我們無論性別性傾向是什麼,能夠互相鼓勵互相關心,這樣性別運動才能走的紥實,走的長久,不是嗎?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