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30|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小說|第四名被害者:循著腥味而來的,是鯊魚還是我們?

文案:
半年多前「方夢魚連續殺人案」震驚全臺灣。身為知名裝置藝術家、參與上百項公共工程建設、曾被推薦競選北市議員的方夢魚,由於涉嫌殺害三名女子遭逮,但他自始至終不肯透露被害者遺體下落。他在法院一審被判死刑後,吞下乾電池自殺。臨終之前,除了暗示還有第四名被害者外,也提到關於三名女子遺體的線索,他已經請律師轉交到周雨潔手裡──她曾是方夢魚的學生、亦是唯一從他魔掌下逃脫的倖存者。隨著媒體的熱烈報導,民眾再次重返半年多前的那場夢魘。
周雨潔被檢警列為重要證人,與媒體展開大鬥法,此時暗示遺體下落的線索,卻莫名地在網路上被公開,激起了一陣「尋屍」熱潮。周雨潔推卻各家採訪,表示只願意接受唐人全球電視臺的訪問。陷入職涯低潮的當家主播徐海音,把握住這次機會,在周雨潔的協助下,以這難得的題材開始製作記錄專題。隨著被害者遺體一一被找出,再次引起了大眾的恐慌!原來那些遺體就藏在方夢魚曾經手過的公共工程建設當中,而且被很病態地布置成普羅大眾都會密集接觸的地方。
隨著媒體撲天蓋地的攻勢,真相慢慢被掩蓋,幕後的真凶正要對第四名被害者下手……

小說《第四名被害者》是作家天地無限於2015年出版的犯罪推理小說,也是2020年網飛自製劇《誰是被害者》的原著。
故事講述半年前的一樁獵奇連續殺人案,因兇手自殺、倖存者出面說明,再次佔據台灣新聞版面。電視台當家女主播徐海音嗅到了背後巨大的追查價值與利益,便開始追查案件相關線索,更成功接近事件關鍵人周雨潔,將之帶在身邊。
只是滿足觀眾的獵奇心態遠比徐海音想像中困難,她不僅得防備內部競爭者在背後捅刀、公司老董半是支持半是阻撓,還要早於警察找到藏屍地點,因為只有這樣,她的升職夢才能一路通暢。而隨著藏屍地點一一浮出檯面,身邊意外頻傳讓徐海音焦頭爛額,但她無法也不敢停下追查的腳步,因為在媒體的世界裡,停下一秒就有可能錯過手擒獨家的機會......
時隔五年,本作乘上改編戲劇的熱潮重回大眾面前,雖然故事改得幾乎只留下女主角的名字,但無論戲劇或小說皆以「色羶腥」作為餌食,開展出兩段為滿足嗜血人性而出現的殺人計畫,成功激起故事裡群眾的好奇與追逐,也促使故事外的讀者深入了解。戲劇鏡頭對準的是社會底層被忽視的聲音,小說則聚焦於媒體亂象,儘管內容各異,卻都相當有趣也值得深思。
而藉著這波熱潮大紅的作家天地無限,其實並不是一鳴驚人的後起之秀,他早在本書出版之前便於推理雜誌、皇冠雜誌等刊物發表多篇作品,也曾出版許多實體書籍。2015年出版的本作是他構思十年的作品,因為姐姐曾在新聞台工作,使其得以詳細描寫新聞工作的幕後祕辛,而縝密的推理邏輯和創新的犯罪手法、解謎線索,以及故事蘊藏的核心概念與評判,更是本作被稱為台推經典的原因,書中內容即使是2020年回過頭來看,也十分具有創意與力道。
誰是鯊魚:是媒體還是視聽者?
小說的主線有二,一是看似結束的連續殺人案其實另有真兇,主角在追查屍體的過程中看似順利,卻一步步入凶手所設下的陷阱,二是作者從電視台與媒體工作者的角度切入,以文字與情節重現台灣的媒體現場與社群內容,並藉此達到批判與討論的效果。
無論是戲劇或小說,要在創作中植入寫實的新聞或是社論內容都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比起可以隨意設定背景的幻想型作品,寫實型的作者必須具備深厚的觀察與創作功力,才能消彌讀者在閱讀時的衝突與違和感,而本作一邊是獵奇至極的變態殺人案中案,另一邊則是寫實的社會觀察與還原,兩者完美地交融成一部兼具娛樂和討論的推理作品,實屬不易。
小說中每一章開頭都有一篇略短的文字,可能是新聞媒體發布的新聞稿、名嘴在政論節目的高談闊論,或是ptt、社群網站的討論貼文,內容不一定會與主角進行的主線相關,但聳動的內容卻精準呈現近幾年台灣的資訊流通與討論現象。
在台灣,媒體水準低下又嗜血似乎已是群眾共識,我們常能在社群網站與討論中看見「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媒體就是低能」等批評,也確實見識不少立場偏頗、查證不實的報導,但當真的有良心媒體願意扛下匡正社會風氣的責任,試圖提供中立而公允的內容時,習慣以色羶腥為食的收視群眾反倒又認為內容過於平淡,不以收視率回報,最後只能落得惡性循環的下場。
資本主義的社會中,遵循的是有需求才有市場的經濟規則,我們或許也能將此套公式帶入媒體與視聽者的關係中,藉此看清隱藏在社會之中的嗜血鯊魚,是販賣真相媒體還是接收資訊的視聽者——抑或是兩者皆有。
我們與惡的距離,決定了被害者與加害者的樣貌
若要用一部戲劇作品來對比本作,那或許不會是改編自小說的《誰是被害者》,而是去年在台劇圈投下震撼彈的《我們與惡的距離》。身為近年最經典的社會劇,編劇化用了前幾年震驚社會的捷運隨機殺人案,並同樣以新聞從業人員、死刑犯家屬的角度切入,深度探討媒體的社會責任、犯罪教化、死刑存廢等敏感議題。我認為兩作都對社會觀察入微,高度還原新聞與社群內容,但在調性與批判力道上卻有著巨大差別。
《我》劇旨在撫平社會大眾在隨機殺人案留下的傷痕,提供對話機會,因此戲劇前半段專注鋪陳各方觀點,並還原當時的社會氛圍,後半段調性則逐漸平緩,給予社會原諒和喘息空間,整體來說也更貼近現實。而本作則主在批判過度追求色羶腥的媒體與視讀者,著重描寫社會嗜血的醜惡嘴臉,同時恪守推理小說的本分,設計了驚世駭俗的連續殺人案,製造謎題與高潮,引領主角和讀者一步步掉入結局逆轉的圈套。
但最終《我》劇和本作的核心概念仍然相仿,都是透過創作第四權失衡的情節,來談論媒體與視聽者的責任與義務。戲劇中新聞主管不顧新聞採訪倫理跟蹤死刑犯家屬,小說中女主播為了獨家不惜一切破解藏屍地點,甚至想盡辦法拖延報案時間,這些看似價值觀崩壞的行為並不是無中生有,也非毫無邏輯和道理——因為「勁爆的內容」是媒體眼中能轉為收視率的唯一良藥。
有時候我常會想,究竟誰才是真正的第四位被害者?……其實我、其他同業、觀眾、網友,也是另一種意義的第四名被害者,或說是加害者吧!
小說最後,曾經參與追查的角色阿唐在回顧案件之後,為整個事件和本作標題都下了註解:每個被媒體追殺的受害者,喜愛八卦、事件的視聽者,還有追查案件卻扭曲事實的媒體工作者,或許都是被害者,卻也是助長亂象的加害者。
我始終相信一部好作品的成分,除了出彩的情節與深刻的人物,也會具備讓觀眾共鳴與思考的空間,而這兩部作品都做到了這件事,兩部故事的概念都轉化成讀者手上的筆,為媒體信奉的「追逐獨家」、「勁爆至上」信條打上一個巨大的問號。
當惡的形式不再侷限於實際犯罪或人體傷害;當人們對揭露隱私和過激內容上癮,當獸性,與人性只有一線之隔——或許只有釐清我們與惡的距離,才能看懂被害者與加害者的真實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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