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忘記電影裡的生命力、關於包容、一個家的起源,舞台的光一視同仁照在每個人身上。這是我,不管是怎樣的我,別人的目光是他們的旅程,而我確實存在。
歌唱、跳舞、在大街上穿越人群,我確實存在。
可能起初被迫逃跑,跑著跑著盡了洪荒之力然後,就笑出來了。
我接受了不管如何自己就在這裡,別人的一言一行也在這裡,我們居然活出了愛,那是原先看來不可能的事情。在最微小的人身上,那些本被關鎖在黑暗裡的、不配被人看見、斥為怪異的人物身上。我們回到了家,家就在這裡,聚光燈是我們的太陽,願意來的觀眾願意看。
可以同喝一瓶酒。
可以牽手、肩併肩站在一起。
可以因為快樂的事情一起笑出聲來,或分享難過的淚水。
可以聽彼此最深的後悔,還有想要用一生承擔的承諾。
它們或許都失效了、滑落了,但無論在聚光燈下、半掩陰暗彼此的門扉間,你在這裡、我也在這裡。
我們還活著,唱那一首永不厭倦的歌,這就是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