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新婚妻子一個月只見一次,丈夫心冷想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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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許先生是台南科技新貴,去年經由親友介紹,結識了桃園金小姐,今年年初辦理結婚登記。婚後許先生要求跟金小姐一同生活,但是金小姐遲遲不肯跟許先生住在一起,許先生覺得困擾,想做個決斷。
  許先生本身在知名科技公司擔任高階主管,年薪數百萬元,平時許先生忙於工作,比較沒有機會去認識異性朋友,許媽媽看著自己寶貝兒子年紀越來越大,便著急地跟親朋好友詢問是否有好對象可以介紹。在去年年中,許媽媽的朋友介紹許先生跟金小姐相親,許先生與金小姐在見面之後,許先生對金小姐印象不錯,在心動之餘,許先生便持續跟金小姐約會、見面,一直到去年年底,許先生與金小姐終於完成人生大事,今年年初,在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許先生和金小姐在婚後並沒有住在一起,雖然許先生一直要求金小姐搬來同住,但是金小姐都用自己要上班無法一起同住為由持續拖延,這方面,許先生也委託朋友詢問是否有合適的相關職位可以讓自己的老婆擔任,也幸好許先生的朋友都是高階主管,所以很快地便有了回覆。
  在許先生告知金小姐工作已經為她準備好的答案後,金小姐也沒有任何高興的表現,還是不願意搬來跟許先生同住,一個月只肯見面一次,許先生心想:「可能金小姐有其他想法,那我再找看看其他結婚對象好了」,便開始尋找是否有其他適合對象,如果有適合的再來處理與金小姐之間的關係。
  之後,許先生認識了尤小姐,許先生對尤小姐感覺也還不錯,也覺得可以繼續下去,但是許先生也知道自己的狀況,許先生有兩個想法:第一、金小姐搬來跟他住,繼續婚姻關係;第二、跟金小姐離婚,再做下一步的動作,但是許先生也不知道怎麼該跟金小姐開口,便想找一位能夠幫他圓滿解決事情的人。
  經由網路的尋找,許先生找到了本公司,由於許先生的情況比較緊急,所以在電話詢問法務專員後,便約隔天到公司見面詳談。
  許先生到公司與簡博士會面之後,確認本公司的處理方法,他認為可以接受,簡博士便接受許先生的委任來幫他處理這件事情。由於是許先生提出要跟金小姐離婚,對金小姐必須要有表示,因此簡博士就問許先生如果要跟金小姐離婚,許先生可以拿出多少金額來?在得到確切數字後,簡博士便去聯繫金小姐,約定見面時間。
  金小姐本來不理會簡博士,但是在簡博士持續通知下,不得不與簡博士見面,討論有關這段婚姻的狀況與是否要繼續下去的問題。在經過簡博士的勸說與分析之下,金小姐表示現在還想要過單身的生活,比較快樂,但是關於簡博士所提的建議,要回去想看看,在幾天內便會給簡博士一個答案。
  很快的,在與金小姐見面的隔天,簡博士就接到許先生的來電,表示金小姐決定當月離職,並且在當月的月底就會搬下去與許先生同住,其餘的家當許先生也會派搬家公司去金小姐的住處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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