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3|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淺談網路性別暴力與相關資源

      網路性別暴力,指的是:以網路為空間或工具,針對他人的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而產生的攻擊、騷擾或其他暴力行為。當中的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是當前社會最關注的議題之一。
      過往所稱的「復仇式色情」,改稱為「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Non-consensual pornography,NCP)」!
      因為「復仇」一詞,似乎代表者加害者與受害者原先有往來,受害者先做錯事情,才會遭到報復,有責備受害者的意思;而色情一詞,似乎認為散布私密照是為了性慾的滿足,但往往不是如此,是想透過散布達到羞辱與控制的目的。
      目前在社會的案件中,如同N號房,受害者與加害者之間可能是彼此不認識,也並沒有進入親密關係,且可以感受到加害人是透過散布來進一步控制被害者。國外目前已經稱作「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Non-consensual pornography,NCP」,雖然有點饒口,但可以讓更貼近真實的狀況。
      在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中,背後其實潛藏著權力與控制。
      在多數受害者都是女性的狀況下,我們可以看到社會對女性的譴責與侮辱,而權力與控制,往往是加害者用來對抗受害者的手段。父權社會中,男性往往被塑造為擁有權力者,沒有權力的男人似乎無法被認可,因而在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中,正好可利用性作為工具,作為權力的施展之處,來讓大眾認可男性的權力。
      另一方面,加害者因有受害者的私密影像,進而可以有目的的對受害者控制、恐嚇或傷害。當握有控制感,能讓一個人的地位上升,而讓自己的感覺較佳。然而,這些控制的行為,卻造成受害者無可抹滅的創傷。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受害者,往往會遭受到他人的指責、取笑與檢討更有人會針對受害者的身材外貌做評論。媒體更會為了博取點閱率與版面,將被害人的資訊完整的報導,造成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
      而在當前台灣法律,尚無法強制規定散播之平台下架影片,我們更無法得知誰手上握有照片/影片的檔案,誰會是潛在的散佈者,也尚為有保護被害者的足夠措施。因此,在保護自己與他人下,我們可以做的是:
    1.不違反意願,
    2.不聽從自拍,
    3.不倉促傳訊,
    4.不轉寄私照,
    5.不取笑被害。
      目前網路性別暴力的發生率很高,很可能發生在你我之間。除了先前提供的相關預防措施外,也提供大家相關的資源與資訊。當身邊的人或是自己遇到網路性別暴力時,除了報警,並求助身邊可信任的對象外,網路上也有些單位可以成為求助的資源。分別是
    1.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2.台灣展翅協會
    3.婦女救援基金會
    4.反性別暴力資源網
    5. web547檢舉熱線
    web885諮詢熱線
    smartkid網路新國民
    6.現代婦女基金會
    若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的夥伴,平時可以關注,數位女力聯盟widi 臉書Facebook,裡面會提供一些時事/新聞事件,並邀請大家一起來思考。教育部也在2020/11/18的臉書貼文中,推出了教育部友善校園計畫,提供了一些案例故事,讓大家更認識網路性別暴力的樣態。
    減少網路性別暴力,從你我做起~
    這次,我們一起下車吧!
    參考資料: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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