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ür eine glaubwürdige China-Politik)
來賓評論 | Jérôme Racine
數個月以來,西方一直在討論,如何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相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定位自己。從談判的實踐可得出,能夠作為可靠中國政策基礎的方法。
在爭端中,每個參與方都有選擇權:他們可以協商或自主採取行動。自主行動有兩種變體。一方面,在談判前和進行中(「在桌旁」),任何一方都可以發起行動(「在桌旁」),而無需與另一方進行磋商,以便對談判產生有利影響,例如,組成聯盟或開始遊說活動。另一方面,某一方可能會得出結論,自己有替代行動方案,比共識方案更具吸引力。如此一來,他們拒絕或中止談判就有意義。
比爾· 柯林頓的失敗
這些聲明對可靠的中國政策意味著什麼?
首先舉個不好的例子。1993年,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總統試圖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施加壓力。如果中國想繼續從所謂的「最惠國待遇」條款中受益,該國必須減少政治壓迫。他大膽宣布:「從今天開始,美國將對中國政策發表自己的聲音。”」結果,中國政府威脅要終止AT&T之一項建設中國電信網路的數十億美元計畫的協議(請注意,與華為在反向情況的相似之處)。一年後,比爾·柯林頓不得不屈服。
拒絕向台灣提供軍事援助,將永久破壞西方中國政策的信譽。
一個反例是,在幾乎同時的1990年代中期,當時的美國副貿易代表Charlene Barshefsky正在談判知識財產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前已經改進了這方面的立法,但沒有相關的執行規定。因此,美國希望這些執行規定能被確保遵守。Barshefsky巧妙地將談判與其行動結合在一起。
她在國內組成了廣泛的聯盟,因此獲得強有力的支持。充分利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熱衷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事實。她和她的團隊確認出了最大的盜版罪犯,幾乎所有盜版罪犯都住在同一省。他們發現該省哪些出口產品受到制裁的影響最大。儘管他們對北京感到不滿,但他們還是在北京進行了接觸,以說服有影響力的當地相關人士知識財產權的重要性。談判停頓後,針對貿易的制裁開始實施。
最後,達成了協議。中國法律的實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有70家中國公司因盜版而被政府關閉,盜版出口幾乎減少為零。從這兩個例子中可以得出一個教訓:與談判主題沒有直接關係的制裁幾乎是沒有道理的,它們不起作用或容易受挫。
熱門點台灣
正如對川普總統下的美國貿易政策的審慎反應,以及與歐盟締結投資和自由貿易協定所顯示的那樣,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有興趣以多種方式與西方進行談判。但在其他情況下,它會毫不猶豫地自主行動並創造既成事實。西方接著出現了以下問題:我們如何利用合法手段破壞中國替代行動方式的吸引力?最緊迫的問題是與台灣有關的。迄今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成功地就兩國的統一之路進行談判。因此,它提高武力吞併台灣的壓力及更加明顯的威脅。
當談到鬥爭時(這就是破壞對方的替代行動路線的原因),理性告訴我們,必須果決而逐步地採取行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朝著自主「行動」方向發展很遠了。因此,以國際海洋法為基礎,美國海軍繼續在南海進行的航行自由極為重要。此外,西方應與其他民主國家結成明顯的聯盟,並應慢慢地但肯定地將台灣視為準國家。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以武力征服台灣,以美國為首的自由國家聯盟必須在東海和南海提供軍事能力,在最糟的情況下,要進行干預以支持島嶼民主。不這樣做的話,將永久破壞西方中國政策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