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我的2021投資計畫:不投股票「從戲劇學投資風險」最終章

    前幾天提及「親戚不計較」的投資案,雖然高主任把「散股」的水底寮的「兩千八百八十舞萬」領錢後捲款拿走,是因當時「地目不能變更導致渡假村開發案被公司駁回」的情緒因而捲款,但後來良心發現把金錢送回給執行長並全數歸還給水底寮投資者依百多人,可惜的是「卓夫婦鐘的月應因不滿投資的五百三十萬被拿走只能先拿回六成的怨氣至請黑社會代為討回全數金額等細節」;請往下閱讀。
    因「月應簽切結書與委託書等」又「委託書」只有一份,黑社會大哥從「代辦者」拿走錢以後把金錢捲款躲起來不給「卓太太」當鄉親都高興拿回全部金額時,卓夫婦卻要找黑社會大歌討回屬於他們的五百三十萬。由這情節哩,我們知道「要委託也不要找黑社會『討債公司』」,另外也不要因一十的怒氣致犯下錯誤決定讓事情爆發不可挽回。投資前衣錠要了解的非常周到才可以真的把錢投下去,也不要伊次頭太多沒把握的金錢數額再同一種投資籃子裡。
    投資也包刮保險,就好像說:「保險拉保險時,業務袁枚有告訴有什麼權益,也要好好了解才能把鈔票放入」。至於我因不懂股票、基金、保險等等,又不是很富有,於是就把投資放在時間上、文字上,與大家分享經驗上,也同時投資在友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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