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學時一直有個直覺:隨著我的英文越來越好,我的中文也在進步 。
當時沒有想太深入,只把它當感覺,直到現在我也再度發現:隨著我的法文越來越好,我的英文的確也更加突破了 。除了文法上的狙擊,詞彙上的豐富度也在變異。而且最重要的事情是,表達的「層次」跟含義「序位(priority)」可以依據需求產生變化。當我要講一句話的時候,我的眼前會攤開各種可能的結構,來確保我能夠選擇最精確的表達方式。
雖然我與語言學(linguistic)的淵源不深,但是在大學課程以及後來的閱讀裡,一再強調一個基本原則(或是可以稱之為除魅):世界上所有的語言都可以表達同樣一個情境或是含義。差別只在於對於該語言來說,什麼訊息必須要「先」表達,以及什麼訊息「可以被省略」。
這件事情我以前懂得很含糊,第一次發現中英文的差異反而是在台大顧問社(NTUCC)對於投影片標題的練習:商業顧問要求每一個投影片開頭都是一個清楚的英文判斷/指令,而且必須指謫清楚:「誰」對「誰」做了什麼動作,而導致「某個結果」會發生。
當時的前輩或是講師曾經說,很多剛開始練習顧問式下標的人最容易犯的錯誤,是過於描述性,以及判斷句「語焉不詳」。我那時候跟組員討論很多次之後,到最後才發現這個所謂「語焉不詳」的根本原因,來自於語言的習慣:中文的日常語句或是甚至是文學美學,對象經常被省略。
想想我們過去的文言文教育,或甚至是白話文習慣後並不難發現,現代中文裡,「誰」對「誰」做了什麼動作,這兩個對象有很大可能性會省略掉其一。
我舉一個今天才看到的朋友發言:「因為要回北京畢業,所以在隔離21天中。」不用多言,我們都看得懂這句話其實是「因為(我)要回北京畢業,所以(我)在隔離21天中。」或是另外一個影評粉專的開頭第一句話:「想進一步聊聊《當男人戀愛時》瞬間打動我的一段演出。」其中的動作主體「我」的消失。而這篇跟大家解說的文章中,也有很多這樣的不自覺現象,即便我可以確信各位閱讀時,並沒有任何理解問題。
在中文的韻律或表述習慣之中,如果硬把主體加上去,有時候反而顯得拖沓,甚至尷尬——這是一種語言表達慣性,沒什麼好批評。但是當它變成一個需要變成指示的情境時,整體含義就會顯得含糊。當時的投影片練習,很大一部分就是因為這種語言表達習慣:當我們只想著要翻譯中文的含義,就會忘記英文的表態習慣:英文是一個(相對)要求明確的動作主詞跟受詞的語言體系。
想通這一點之後,當時我無論是英文寫作還是口語表達上都有很大的進步。這個進步並不來自於單純的文法或是詞彙,而是表達含義序位的差別。我至今在使用英文的時候,依舊還是會非常小心應用這個原則。或甚至在寫一些分析性的文章時,在中文特別標注上對象,來確保解析以及判斷都有清楚的方向指標。
而法文為什麼可以幫助英文?我目前認為最重要的事情在於拉丁語系裡豐富的時態以及語氣造成的變位(conjugation)。法文裡面的過去時態至少有兩種,很淺白的說,一個形容過去動作,一個形容過去狀態 。雖然很難形容這種感覺,但是看法文久了後,有時候就像是看電影畫面,有種一靜一動 的語言層次,比如「當我接起那通電話時(動作瞬間完成),外面下著雪(狀態正在持續)。」這個動作本身的層次感,讓我回頭看英文時,也可以一定程度的把我過去感受不深刻的「動作」跟「狀態」分出來,並且讓這個語言更加鮮活。
而法文裡面的時態也不只這種,比如未來完成式(比如 I will have done sth 這種時態)作為一種對於未來的許諾,或是因應這好幾種時態而有的更複雜的條件式句構,都是很好的範例。正因為法文裡面這些「動詞變位」是一種「一定要出現的表態」,這種語言序位,就讓我必須更加審慎地思考我的英文盲區,確保我在挑選英語表態時可以更加精準,甚至更加細緻。
其實我相信任何一種外語可能都會有這種效果。就像是我淺嘗輒止的日文:助詞裡預設的各種含義,或是敬語背後立刻可以辨別的對話者相互的社會位階,都是一種這個語言習慣的表達「序位」。這件事情對於中文來說不見得那麼重要,卻可以讓人在使用中文時,重新審視對於不同位階對象講話的細緻度。這種練習,我相信對於特定情境或是職業來說,都對於思維的深度跟語言表達很有幫助。
這些外語與母語互相交叉審視,並且提升表達層次的淺顯例子,雖然只有簡單舉例,沒有點出來的也還有很多。有時候我真是覺得,學新語言雖然過程坎坷,卻總是在不經意的地方發現樂趣。實在不得不說,語言真是有如一個迷人的小惡魔,永遠探索不完新東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