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5|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Fall in love

    這個專題打算來寫些我和Mickey的故事。從最開始說好了,雖然你們可能也沒想看。
    我們認識就在一個非常非常尷尬的時間點,是我跟上一任男友提分手的隔天,我記得那天閨蜜們提了幾瓶啤酒來宿舍陪我(當時還是冰火就能醉的弱雞),打算痛哭一場(最後也真的有痛哭一場,到現場雪莉時不時還會傳我喝醉的瘋照來笑一波)。
    喝到一半覺得實在還喝不夠,哭不夠,簡單來說就是全部都不夠痛快啦,所以其中一個閨蜜提議:「欸,我有個朋友最近也心情不好,還是找他買幾瓶酒來一起喝?」
    於是,那個人就是Mickey,一個提著711袋子,裝著六罐葡萄口味3%啤酒,穿著黑色T恤,上頭印著淺綠色愛迪達三葉草的男生,就這樣踏入了我的宿舍,或者說我的人生。
    我到現在都還很慶幸,見到他時我已經有點茫,根本也沒意識到自己是全素顏的狀態,並且整個臉掛滿眼淚鼻涕,大概是你能想像酒醉分手女最慘的那個模樣啦,不過也算是替他打了一劑預防針?不然日後卸了妝人就跑了要多丟臉。
    有句話叫「借酒壯膽」,不知道我當時是不是這樣,總之是我主動跟他說「欸,我們加個line啊,當個朋友」,於是此人就如此簡單得到他現在最心愛的人的line了(老師請下一首 愛情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
    他是個非常愛打電話講事情的人,我剛好相反,能不接電話就不接,不過不重要,總之應該隔天早上吧,他打給我,問我要不要吃早餐,老實說問一個討厭講電話並且剛分手的人要不要吃東西,真的是蠻爛的招數,誰吃得下啊,不過在那大學畢業前夕,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我就答應他了,沒多久就聽到機車聲接近我宿舍(我住一樓),他載我去麥味登,沒錯就是麥味登,在東海美食商圈,他沒帶我去吃什麼巷弄隱藏美食,而是燈火通明的麥味登,又是一個很爛的招數。
    所以他常問我為什麼喜歡他,我每次的答案都一樣:「因為我剛分手,很可憐,而且你又剛考上成大研究所,我覺得會讀書的男生很屌」。
    完全是一個鬼遮眼的狀態,大概三天內我就確定自己會跟他在一起(也沒在管人家有沒有喜歡我?)導致我現在常常懷抱感恩的心,感謝天沒讓用這麼智障擇偶方式的我遇上渣男,我會繼續愛惜他、尊重他、安慰他、保護著他(才怪,別惹我)
    大概就先這樣吧,這是故事的起頭,等他良心發現有做了什麼好事時,我會再考慮替他寫一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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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個性、專長截然不同的人,竟然湊在一起交往了六年多的小小故事集。 會紀錄平淡的快樂,或許也會寫下一些生活中難免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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