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聽說過小法官上面還有大法官;但我有聽說過小律師上面還有大律師。
#叫我少年A娃娃臉小律師
●阿伯:
少年A~我問你唷,如果不起訴書上面寫的內容跟事實不符
我(告訴人)是不是可以告檢察官「公務員登載不實」( ー`дー´)?
▲阿洪:
蛤????是誰跟您說可以這樣提告的=__=|||…?
●阿伯:
不瞞你說,其實我有個朋友也是開律師事務所的
他事務所裡面有一個顧問是資深退休法官,是他建議我這樣處理的(  ̄^ ̄)。
▲阿洪:
我是比較建議走正常救濟程序(再議、交付審判)啦
畢竟這種案件不是那麼容易告成的ψ(╯▽╰ )。
●阿伯:
我早就知道了啦,你們唸法律的都嘛官官相護,才會一直阻止我提告( ̄皿 ̄)@m。
▲阿洪:
痾...................................................................??????
●阿伯:
算了算了啦~那我問你另一個問題
我之前跟最高法院刑事庭提了一個異議,結果被裁定駁回
我是不是可以提抗告跟再抗告(´口`)σ?
▲阿洪:
基本上最高法院是終審法院,對於該院所作成的裁定,應該是沒辦法提抗告或再抗告的( ̄‥a ̄)。
●阿伯:
我就知道你根本不懂
你自己去翻刑事訴訟法第415條第5款,那裡明明就規定異議的裁定可以提再抗告(︶︹︺)b!
▲阿洪:
呃…,我們說的好像是兩件事。
您想想看,最高法院上面已經沒有其他法院了,那是要怎麼提抗告跟再抗告咧(╥_╥)?
●阿伯:
還想騙我!!!!
小法官上面不是還有大法官嗎 ( ‵皿′)╯?
▲阿洪:
mm….....
到底是誰跟您說對於最高法院下的裁定,是可以提抗告跟再抗告的啊╮( ̄▽ ̄"")╭?
●阿伯:
當然是我朋友事務所的那個法官顧問啊!
我看你根本就是不懂法律,跟你講這麼久真是浪費我的時間(ʘдʘ╬)。
▲阿洪:
痾...................................................................??????
~法諮後心得~
◆心得1:
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法律專家?!
只要有心,大家都可以當大大大大大~~法官?! ◆心得 2:
超越憲法的阿伯終於出現了!!我無限期支持阿伯創造新的司法傳說v( ̄▽ ̄)v!
如果阿伯提抗告或再抗告成功,到時候我一定會作成教材,拿去空大講給同學們聽😆😆😆【註:小律師在空大有教刑事訴訟法】 ◆心得3:
其實類似"超越憲法的阿伯",在法諮上很常見。
很多人會心中有一個定見(決定)作法,然後四處去尋求贊成他作法的律師。
碰到跟他一樣想法的,就說你好棒棒:碰到不同意見的,就說你什麼都不懂,或罵人家恐龍= =+
感謝大家的收看 希望今天法諮日常文章能搏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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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阿洪,立志成為最會用顏文字和梗圖寫法律諮詢的律師╮(╯皿╰)╭。 若喜歡我的文章,歡迎留言/按個愛心/拍個手,給我點小鼓勵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