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件法諮...
▲某阿伯:
律師,我朋友10多年前曾經說要送我美金1億元,最近我去找他要但他拒付,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ಠ︵ಠ?
●阿洪:
你朋友當初有留下什麼書面文件,可以佐證當初他確實有給過這個承諾嗎(๑•﹏•)?
▲某阿伯:
沒有,我們都口頭講的┐( ̄ヘ ̄)┌。
●阿洪:
那就麻煩了,因為依法通常都是主張權利者要提出證據(ー_ー゛)。
▲某阿伯:
為什麼我要提出證據?
應該是我朋友要證明我沒有跟他要錢的權利才對吧<( ̄皿 ̄)b?
●阿洪:
呃...你剛剛說的,跟我對於法律的認知不太一樣喔(・∆・)σ。
▲某阿伯:
我才覺得你講得很奇怪!
我另一個朋友是退休法官,他說的就跟你完全不同!!
我朋友講這種狀況就是要找檢察官處理啦(✧Д✧)ノ!!!
●阿洪:
檢察官沒有在幫忙討債的,而且依
民法第406條規定,你朋友在給錢之前,
原則上也可以撤銷贈與,所以你想跟他要錢沒有那麼簡單的(˘・_・˘)。
▲某阿伯:
民法第406條不是這樣解釋的吧?
我之前有發函給大法官會議,人家回函就不是像你說的這樣(눈‸눈)。
●阿洪:
可以麻煩你把那個大法官回函拿給我看看嗎(─.─|||)?
▲某阿伯:
你是在懷疑我的說詞嗎?
我有什麼義務要拿給你看?
我現在是不是也可以懷疑你是假律師蛤(╬☉д⊙)凸?
感謝大家的收看 希望今天法諮日常文章能搏君一笑:)
⭐️如果您喜歡我分享的法律諮詢日常、法普文章知識、現場免費法律諮詢時間及任何冷笑話練宵威。歡迎追蹤我的部落格,或到「律師不是魔法師」的臉書粉絲專頁逛逛 (ノ>ω<)ノ
Hi~我是阿洪,立志成為最會用顏文字和梗圖寫法律諮詢的律師╮(╯皿╰)╭。 若喜歡我的文章,歡迎留言/按個愛心/拍個手,給我點小鼓勵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