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陳家聲2人演唱會》陳家聲工作室|之二,表演場地應有的模樣

適合音樂演奏的場地,未必適合戲劇表演。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表演廳,以適合室內樂、獨奏的鞋盒式音樂廳為基礎進行變化,宣稱可因應多元表演形態,但於其中進行非演奏的其他型式表演,便可發現場地的挶限性及不適合之處。
音樂表演與戲劇表演的差異,在於前者重聽覺,後者重視覺。默劇、雕塑表演,無需任何聲音原素,只需要被看見、有觀眾,便完成表演。而一場音樂演出,欣賞者完全可以閉上眼睛,專心透過雙耳感受。
欣賞模式不同,場地需求亦不相同。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表演廳的第12排,視野受阻於過高的女兒牆。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表演廳的第12排,視野受阻於過高的女兒牆。
適合演奏演唱的場地,首重場地的聲音效果,需有良好的聲音反射,又要避免回聲干擾;能從座位看得到表演者固然好,看不到也無礙。而適合戲劇演出的場地,舞臺後方及上下左右必須有足夠的空間,以容納布景、道具、機關及演員,觀眾席每個座位都要不受阻擋看到舞臺的表演空間,又不能看到幕後等待上場的布景、道具和演員。
以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表演廳的設計為例,雖然宣稱是多元表演空間,但依其官網說明,表演廳是基於鞋盒式演奏廳的形制加以變化,可見最初表演廳的內裝設計是以適合演奏為優先。該場地的「變化設計」,在於一樓與二樓之間有一道不規則的反射牆,這道牆能讓一樓/前排的聽眾獲得更好的聲音體驗。所謂「變化設計」再次為了音樂表演而服務。由此可知,若非演奏、演唱等音樂表演形態,選擇此場地作為表演空間,可能必須更仔細場勘,才能避免場地不適合的意外。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表演廳12排之後屬二樓座位,越後排視線越不受一樓反射牆/二樓女兒牆的干擾。(圖片來源:https://www.npac-weiwuying.org/venues/%E8%A1%A8%E6%BC%94%E5%BB%B3?mode=image)
戲劇類作品若想在衛武營的表演廳演出,非常建議取消第12排/二樓第1排的座位,或是至少在售票時顯示警語:此排座位的視線受一樓反射牆/二樓女兒牆的干擾嚴重。此外,二樓座位前後排高度差較大,越靠後排視野越廣、越不受女兒牆限制,完全不同於一般戲劇演出場地前排視野較好的選位邏輯。
以我本人150多公分的身高為例,坐在第12排的位置,必須挺直腰桿正襟危坐,才看得到部分的上舞臺;《陳家聲2人演唱會》應該有注意到這個場地的問題,裝臺與走位都安排在上舞臺,並且將舞臺刻意墊高兩、三階;當演員走到下舞臺謝幕時,根本連演員的頭都看不到。
當有個人或團體想租借表演廳時,不知衛武營國家藝術表演中心行政單位,對表演廳的特色與限制是否據實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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