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議會暴力這檔事對臺灣人而言不算是新聞,自從1980年代以來,國會全武行的景象每年都會上演個幾回,甚至引起國際媒體注意,還在1995年獲頒搞笑諾貝爾獎的和平獎,獲獎原因為「證明議員打架比戰爭更能帶來政治利益」。層出不窮的議會暴力事件也常被國人視為笑柄,認為這是我國立法院的特色,其他民主國家的國會甚少發生類似事件,其實不然。
議會暴力事件就和議會本身一樣歷史悠久,即使是英國這類老牌民主國家,執政黨與反對黨議員的座位之前各畫有一道紅線,兩線之間至少有「兩把劍」的寬度,這是為了避免議員們一言不合便拔劍決鬥;英國紳士們不常在議場中起釁,但議場外的決鬥一點也沒少過。
另一個民主大國美國的情況也差不多,直來直往的美國議員們可不像他們的英國表兄弟一樣彬彬有禮。這個系列將介紹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內所爆發的三場著名衝突事件,並分析這三起事件背後的脈絡。
布朗特彈劾案 美國建國後十年,各項政治制度都仍處於摸索或草創階段,許多決策歷程也顯得十分粗糙。在這個時期,美國殖民者翻越阿帕拉契山脈,在密西西比河以東展開殖民,但這條大河的出口仍被西班牙人所控制,美國船隻無法任意通行,使得一度被炒作起來的土地投資泡沫破裂,不少投機商瀕臨破產,其中包含田納西州參議員威廉.布朗特 (William Blount, 1749 – 1800)。
布朗特決定鋌而走險,他嘗試和英國接觸,希望英軍出兵佔領佛羅里達與路易斯安那,自己則率領民兵相呼應,藉以換取密西西比河的通行權。不料,這起陰謀卻被洩露給布朗特的政敵、國務卿皮克林(Timothy Pickering, 1745 – 1829);在皮克林策動下,布朗特的參議員權力遭到凍結,他的下屬被捕後大多認罪,國會也表決通過布朗特的解職案(Sequester),使他成為美國史上第一個被開除的國會議員
[1] ,緊接著又對他提出美國第一次國會議員彈劾案。
1798年1月30日,眾議院就布朗特彈劾案展開辯論。布朗特屬於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這個政黨傾向於削弱中央政府、提升各州權力,在西南各州的支持度較高,主要支持者為農民與城市工商業者,其主要領袖為副總統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1743 – 1826)與前維吉尼亞州眾議員麥迪遜(James Madison, 1751 – 1836)等人。
民主共和黨徽記與代表人物傑佛遜,該黨有時也被稱作傑佛遜派或簡稱共和黨人。聯邦黨在1820年代衰微後,民主共和黨逐步收編其勢力,一度形成獨大之勢,但不久便因內部派系之爭與奴隸制問題而走向分裂。
與民主共和黨相對的是當時的執政黨聯邦黨(Federalist Party),該黨領袖為現任總統亞當斯(John Adams, 1735 – 1826)及財政部長漢彌爾頓(Alexander Hamilton, 1755 – 1804),主張賦予中央政府更大的權力,對外與英國重修舊好,避免捲入海外戰爭;聯邦黨以東北新英格蘭各州為地盤,尤其受到傳統資本家與大地主支持。
聯邦黨的徽記與代表人物漢彌爾頓,華盛頓雖然始終保持無黨籍,但在政治立場上也傾向聯邦黨。但隨著漢彌爾頓死於決鬥,聯邦黨的聲勢也開始走下坡,在1812年英美戰爭後已無足輕重。
只配拿木劍的懦夫 在辯論中,聯邦黨人、康乃狄克州眾議員羅傑.格里斯沃德 (Roger Griswold, 1762 – 1812)嚴詞批判布朗特,引來民主共和黨議員們的反擊。佛蒙特州眾議員馬修.里昂 (Matthew Lyon, 1749 – 1822)跳出來駁斥,聲稱格里斯沃德罔顧選民權益。兩人的辯論迅速演變成爭執,里昂要求格里斯沃德出來決鬥,而格里斯沃德則反指里昂是個流氓、懦夫,只配拿木劍出來打,沒資格進行一場紳士的決鬥。里昂過去在獨立戰爭期間曾因拒絕出戰而被懲處,當時拒絕上戰場的官兵會被迫配戴一柄木劍,象徵其缺乏勇氣,拿不起真正的武器。
馬修.里昂,本次衝突的當事人之一,格里斯沃德則沒有留下可用的個人肖像。
耐不住格里斯沃德的挖苦,暴怒的里昂直接衝上前來,將嚼到一半的菸草吐在格里斯沃德臉上,雙方人馬連忙湧上來架開兩人,暫時將衝突壓了下去。事後,眾議院決定以「嚴重不當行為」將里昂停權並展開調查,使他成為第一位遭到這項指控的議員,里昂也對外發表了道歉聲明,衝突看似即將落幕,但事情還沒有那麼簡單。
不太紳士的決鬥 2月15日,由於停權案表決未過,里昂回到眾議院復職,又在議場上和格里斯沃德狹路相逢,這回格里斯沃德沒放過機會,他走到里昂的桌前,二話不說便用他堅硬的山核桃木手杖朝著里昂的腦袋瓜敲了下去,將他狠狠打倒在地。里昂多少料到格里斯沃德不懷好意,倒地之餘順手抄起旁邊的火鉗,馬上跳起來反擊對手。雙方在議場中互相追打,武器掉了之後繼續揮拳互毆,兩邊議員好不容易才拉開他們,但只是給了他們撿武器的空檔,最終兩人都掛了彩。
時人所繪的格鬥現場,可以看見拿火鉗的里昂和拿手杖的格里斯沃德打得不可開交,後面的議員們則擺出一副看好戲的樣子。
格里斯沃德與里昂的鬥毆事件很快地傳遍全美國,還有記者畫了漫畫諷刺兩人的誇張行為。格里斯沃德成為繼里昂之後第二個被指控不當行為的議員,但為避免衝突擴大,他的指控最終也沒有成立。
惡鬥的根源 格里斯沃德家族的家徽,他們的先祖過去曾為英格蘭王室飼養獵犬而得名。
這起事件反映著當時美國社會與政治的分歧,格里斯沃德出身康乃狄克的望族,他的家族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一部分家族成員在17世紀時從英格蘭移民而來,成為康乃狄克州最大的地主與富豪;家族的另一個分支則成為紐約州的富商。羅傑.格里斯沃德的父親馬修(Matthew Griswold, 1714 – 1799)是美國獨立前最後一任康乃狄克州州長,在家族的薰陶及資助下,羅傑18歲畢業於耶魯大學,21歲就取得律師資格,後又投入政壇,於1795年選上聯邦眾議員。
「綠山男孩」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的裝扮,曾經創立了短暫的佛蒙特共和國,除了對抗英國之外還得抵擋紐約與新罕布夏的覬覦,至今仍是佛蒙特州的重要象徵。
相比之下,馬修.里昂出身愛爾蘭的單親家庭,他的父親據說因捲入叛亂案而被處決,使得年紀尚幼的馬修必須幫忙養家餬口。1763年,里昂以契約勞工的身分前往英國北美殖民地,他必須賺錢償還船票和債務,生活與奴工無異。里昂花了5年時間還清債務並買斷契約,搬到佛蒙特開墾,還參與了當地民兵組織「綠山男孩」(Green Mountain Boys),並跟著這支隊伍投身美國獨立戰爭。儘管身負怯戰的傳聞,里昂仍在獨立戰爭中獲取了聲望與財富,他成為佛蒙特州的眾議員,手上還經營著報社、農場、工廠等,儼然成為一位新興資本家,1797年時更進一步選上聯邦眾議員。
家族勢力根深蒂固的格里斯沃德向來以紳士自居,瞧不太起暴發戶般發跡的里昂,而里昂也討厭像格里斯沃德這樣傲慢的世家子弟;很不巧的,他們都是聯邦黨人,而里昂這些新一代資本家則大多傾向民主共和黨。當時執政的聯邦黨在外交上親近英國,和法國之間形同「準戰爭」(Quasi War);而民主共和黨則傾向結交法國,這也是當時兩黨關係針鋒相對的重要因素。
事後 格里斯沃德於1805年離開國會,回到家鄉發展,繼續擔任康乃狄克州最高法院法官、副州長等,1811年時扶正為州長,但翌年即辭世。里昂的經歷則精彩得多,幾個月後,美國國會通過《外國人與煽動叛亂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賦予政府逮捕有危害國安或煽動叛亂嫌疑者的權限,這是聯邦黨為了防止法國革命蔓延到美國而推動,也成為他們打擊民主共和黨人的一項利器。
里昂曾在自家報社撰文批評總統亞當斯將美國與法國帶入戰爭邊緣,這讓他的政敵們逮到藉口,使得里昂於1800年被捕入獄四個月。此時正值眾議院改選,里昂的支持者義憤填膺,綠山男孩甚至揚言要去劫獄,但選舉結果仍以里昂大勝對手而落幕。在同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民主共和黨大獲全勝,但因配票失誤,傑佛遜與伯爾(Aaron Burr, 1756 – 1836)皆以73票並列第一,只得交由眾議院以州為單位展開表決,不料一投就投了35個回合。
當時美國有16個州,必須拿到9個州的絕對多數才算通過,但在前35輪投票中,傑佛遜只拿到8個州,雖然勝過伯爾的6州,但佛蒙特州與馬里蘭州總是因為票數相同而棄權。在第36回合投票前,聯邦黨大老漢彌爾頓由於和伯爾有私怨,說服部分聯邦黨眾議員投給傑佛遜或棄權,佛蒙特州的聯邦黨眾議員莫里斯(Lewis R. Morris, 1760 – 1825)投下棄權票,使得不離不棄連續投給傑佛遜36次的里昂贏下佛蒙特,為傑佛遜搶下關鍵性的一州。
里昂於1801年卸任後搬到肯塔基州,後來又在該州選上一次眾議員。1820年,里昂在總統門羅(James Monroe, 1758 – 1831)的推派下前往阿肯色領地(Arkansas Territory)發展,角逐該領地的國會代表席位,但於1821年的選舉中以61票差距敗下陣來;儘管里昂嘗試提出異議,最終仍因苦無證據而不了了之。一年後,里昂在肯塔基去世,他的後人與親屬在佛蒙特和中西部各州開枝散葉,也成為了擁有一定實力的政治家族。
所以說那個彈劾案呢? 至於搞出一切事端的布朗特,他的彈劾案因程序問題最終沒有通過(無法彈劾一位已被開除的人),儘管成為美國第一位被開除的國會議員,但他在根據地田納西仍然擁有極高聲望,甚至擔任州參議院的議長,直到1800年病歿。
[1] 美國至今只有15位參議員、5位眾議員被開除成功,其中17人為參加南北戰爭之故,另外兩起都發生在20世紀末到本世紀初,罪名為收賄或逃稅等,其餘大多數為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或自行請辭而躲過被開除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