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簡稱IEA)設立「我們包容性的能源未來:以人為本的全球清潔能源轉型委員會」(Our Inclusive Energy Future:The Global Commission on People-Centred Clean Energy Transitions),此行動倡議,期盼將「人」置回能源轉型的核心,考慮對個人/社區的社會、經濟影響,以及可負擔性與公平性等問題。該委員會也將領導全球對話、交流經驗,並於今年COP26提出具體建言(來源)。
2019年11月,歐盟更具體於《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提出「公正轉型機制」(Just Transition Mechanism),透過提供財政支持和技術援助,幫助遭受轉型衝擊影響最大的國家。於此,歐盟於2021-2027年期間將提撥超過1000億歐元經費,以金融資源幫助受創嚴重的地區減輕過渡時期的社會經濟影響。(參考)於此,公正轉型措施將能幫助能源轉型過程不只帶來環境減碳、綠色經濟與就業、同時還可消除貧窮等社會問題(參考)。
以人為本的能源發展,也可呼應適當科技理論「把人當回事」的有趣視角。此概念最早緣起於英國經濟學家修馬克(E. F. Schumacher)在其經典著作《小即是美:一本把人當回事的經濟學著作》(Small Is Beautiful: Economics as if People Mattered, 1973)所提出的經濟哲學反思。
如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不遺落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的價值主張,IEA「以人為核心」的轉型倡議,再次提醒我們能源發展過程必須顧及所有人群權益。此外,我所強調「以人為本」的能源轉型,也是呼應著「公正轉型」、「能源正義」與「適當科技」的關懷實踐,進而找到對人類與地球更合宜的發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