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看見各國能源轉型倡議,COP26期間我也和國際與會者分享由陽光伏特家及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所共同發起的創新「綠能公益100+」倡議(Green Well Initiative)(
網站),如何結合政府、企業、非營利組織及一般大眾的力量,共同實現2030年完成100個綠能美好行動的目標。藉此,GW100+除了幫助人人享有永續能源,同時也將實踐能源正義,支持能源轉型過程「不遺落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
1.實踐減碳承諾,提高綠能發展和可及性(energy access):
能源作為氣候行動的關鍵,在剩餘不到九年的時間裡,世界各國必須積極提出更具體的NDC承諾並採取行動,並且加速提高能源的可及性,藉以達到減量目標。
2.確保公正、公平的能源轉型
COP26的協商過程中持續反映已開發國家及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衝擊,因此未來世界各國應在兼顧公平正義的方向下,為貧窮及發展中國家提供充足資金及清潔能源,以滿足弱勢對象需求並確保公正轉型。
3.告別燃煤發電:
儘管「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內容將煤炭由「逐步淘汰」改為「逐步減少」,但COP26仍可視為宣告煤炭時代終結的重要里程碑。
4.跨國夥伴關係及公私協力促進能源行動:
COP26大會期間的各種跨國聯盟及能源合作協議,凸顯出未來應擴大各國及公私部門夥伴關係的建立,以促進跨國資金與技術流動、達成更廣泛的能源轉型與氣候調適行動。
5.擴大氣候金融、支持再生能源:
回應氣候變遷的調適及減緩策略,以及推進再生能源發展都需要資金才能實現目標。因此,在COP26大會做出鏗鏘有力的各種淨零與能源倡議宣告後,更重要的則是加速資金到位,並且兌現承諾。
6.培力青年引領能源未來:
最後,COP26大會期間反應了青年世代渴望掌握發言權的期許和失落。因此,我認為未來應將青年納入全球和國家能源轉型議程,並支持青年組織獲得清潔能源計畫相關資金,以培力年輕世代取得更多知識、技能及領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