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電影裡演的那些同志戀情,都省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自我探索、自我質疑。」哪是每一個同性戀都那麼快的就接受了自己喜歡同性?哪是每一個喜歡上同性的人就這麼直接地毫不遲疑的就飛蛾撲火去了???哪怕是喜歡一個異性也要花一點時間去感受那一點點「跟對其他人有不一樣的心情」的情緒吧!
當然,喜歡一個同性,也不會像所有同志故事千篇一律會開始感到痛苦、感到不被喜愛、感到不被接受⋯⋯
「開始喜歡一個人」是會擁有相當多的情緒,而且多半會有
黃舒駿那首〈戀愛症候群〉歌詞裡唱的:
「有人每天站在陽台對路人傻笑,有人突然瘋瘋癲癲,突然很安靜,有人一臉痴呆,對著鏡子咬著指甲打噴嚏,有人對小狗罵三字經,女人突然改變髮型,男人開始每天練著啞鈴,食慾不振,歇斯底里,四肢萎縮,神經過敏,發抖抽筋都出現在這時期⋯⋯」世界裡只有那個人,根本沒有時間去思考這世界要不要接受自己!
不要自己嚇自己了,身邊的人說不定比你還慌張,不知道怎麼面對自己有一個「喜歡同性」的朋友、家人、孩子!
到底是哪條規則告訴我們:「喜歡一個人就要跟他/她在一起?」那不是得要經過一點時間的互動、相處,才會慢慢去思考「後來我們要不要走進另一個階段的關係?」也許有一見鍾情、閃婚,或者像是青春年少因為相互陪伴、打鬧久了就在一起了。
被同性吸引就像被異性吸引一樣,都要花一點時間感受心裡這種被吸引的情緒究竟是什麼?不是一開始只是因為發現自己喜歡同性,世界就會崩塌!沒有那麼危險,而且會帶點甜甜的感覺,去感受它、享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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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進女校那天,我就成為了校園的焦點。長得太高我總是逃不掉任何在人群裡被注視的可能。
我喜歡直屬學姊班上的一個學姊,我總是很無聊地經過她的教室,或是在她來班上照顧我們這些小兩屆的小鬼頭時在她身邊打轉,也不管她是同性,就湊到她身邊塞給她一封信,跟她說:「學姊,我喜歡妳。」
女校裡的同性手帕交的情誼多的是,還有同學、學妹牽牽小手親親小嘴,也不是什麼需要大驚小怪的,倒是公然在人多的地方,還是會引來騷動,師長們就經常需要三不五時地像老鷹衝進麻雀群裡,讓那些女孩兒們從十指緊扣變成相隔一大段的距離。
喜歡歸喜歡,我從來沒有思考過「我是不是一個同性戀?」也沒有認真想過「這樣喜歡一個同性,後來呢?」
幾個在我身邊兜轉的學妹、每個週三作飯給我吃的學姊,或是那個請學妹託信想跟我做朋友的學妹,從來沒有誰真的戳破那樣默默喜歡的喜歡後來會不會變成什麼情感?我完全沒有思考過「我要不要跟這些女孩中的誰談場戀愛?」即使有些女孩兒已經將太過引人注意的我當成了假想敵,我依然對「談戀愛」這三個字沒有什麼概念!
戀愛怎麼談?怎麼樣算談戀愛?很難理解也很難懂啊!光是喜歡一個人腦袋就夠忙的了,沒有力氣想對方是什麼性別、什麼年齡,更沒有辦法思考「要不要在一起?」
在離開那個都是同性的學校之前,我看著女孩們的小情小愛或是接收著默默陪伴,以及張揚等在教室門口的那些喜歡,皆沒有打開我與同性談場戀愛的開關,直到我遇見小小之前,我都沒有想過:我真的會跟同性談場戀愛,成為別人口中那個「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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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小的情感不知怎麼的,從網上的文字交流,變成完全停不下來的等待,等著妳深夜上線回信給我,等著我夜裡不睡敲妳,等著那些時間想像彼此的生活節奏:到家了沒?現在在電腦前嗎?要出門上課了?起床沒?收到信沒?什麼時候寄的回信(手寫信)?妳寄出的掛號信,我總在家門口算準郵差送信的時間,收到信後就蹲在家門口細細地讀著那一字一句,每一句都想馬上寫下回應,卻又著急著後面還沒讀完呢!
那個沒有手機只有市內電話和郵寄的紙本信,以及剛開始興盛的e-mail、BBS、ICQ⋯⋯有時剛從郵差手中收到信就火速地拿著電話卡找個公用電話,講通長途電話、聊完一張一百元的電話卡;有時明明睏得要命、白天還得上學,還是天南地北聊了無數個夜。
等到小小南下參加網聚在我身旁過了一夜,我才開始思考「啊啊啊!我是不是真的在跟一個女生談起戀愛?」「啊啊啊!我們要不要在一起?」「啊啊啊!我們是在一起了嗎?」「啊啊啊!我們可以在一起嗎?」「啊啊啊!她有想要跟我在一起嗎?她可以剛好也喜歡我嗎?」「啊啊啊!應該是要我先問嗎?」「啊啊啊啊啊啊~~~~」⋯⋯
後來發現台灣的、那些壓抑得要命的同志電影,都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喜歡上一個人,怎麼會是「他媽的先感覺到不被認同的痛苦」或者是「先感覺會不被旁人接受呢?」啊啊啊啊?喜歡一個人應該要伴隨著「喜歡」的「喜悅」,那種不由自主會犯傻的微笑,哪怕對方根本不在意你,他多看你一眼,你都會感到開心吧?什麼認不認同、接不接受,都不及對方一個眼神、一個微笑⋯⋯
成為一名同性戀之後,沒有什麼朋友的我,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陪我聊「怎麼辦,我喜歡上一個同性」才是最大的孤單。
也不是因為「不能說」或者「怕不被認同」,而是不知道找誰說?怎麼說?
說自己喜歡上同性的緊張害怕,說那些想見卻不能見的想念快要淹沒自己,說自己內心也不斷對於這樣的喜歡有著具大的質疑、困惑不知道有沒有人能解答?說那些「戀愛到底是怎麼回事?有沒有人有經驗可以傳授?」⋯⋯我不知道我應該為對方做什麼?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成為一個好戀人?我不知道怎麼維持感情?我不知道戀愛是不是要有什麼步驟?我不知道她會不會一直都那麼喜歡我?或我是不是也能一直喜歡她?
(其實都跟喜歡異性沒什麼兩樣,除了「被認同」之外。)
我開始模仿起所有腦海裡那些男性化的女同志,換上了束胸、四角內褲、襯衫⋯⋯以及所有我與小小出門時,不會被認出來「我們是一對女同志」的任何裝扮。我成了名符其實的「T」,我成了扮演男性的女同志。
直到很多年的中年以後,我才開始撕去身上所有被貼上「T」的標籤,重新回到二十歲那年成為一名同性戀之前,和小小一來一往的那些日子去檢視,才發現所有我談過的同性戀情中,沒有任何一個女孩/女人,希望我「成為男性」,她們看見的我從來都不是那個被期待「成為男性」的我,而是不分性別,最自在的那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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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名同性戀以後,也許是我本身就離群索居,也許是我本來就非常邊緣/孤僻(獨)/特立獨行,也許是我甚少有可以談論內心世界的對象(應該只能跟戀人聊。)也許是我幾乎不向任何人索討認同或是溫暖(不知道誰可以要?也不敢要。)也許是我將自己隔在人群之外不讓誰隨輕易侵擾我的內心⋯⋯也許諸多的原因都讓我不需要面對太多「不被認同」的挫折,但也同時將大部分的和善、溫暖也都從心上築起一道城牆,不讓任何人能輕易翻越。
在那個剛進入二十一世紀的時代,喜歡上一個同性,是很難被理解、談論的禁忌(或者如今其實也還不能完全被接受。)但隨著年紀的增長,觀看世界的方式也更多面向,才能慢慢地拋開自己那些對這樣選擇的質疑,重新細細觀看一次身邊較為親近/親密的家人、親友對自己「不正常地成為了一名跟同性在一起的變態」的態度,
還是只能說:不要自己嚇自己了!
大部分與自己親近/親密的家人、親友,多半也不太知道怎麼面對「身邊有一個這樣跟大部分人不一樣、喜歡同性的人。」他們只能仿照「社會價值」去評斷,或者只能用他們能力所及的了解範圍去思考,他們的確沒有辦法說接受就接受、說談論就談論、說認同就認同,但那完全與「你」無關,他們只是找不到一個「能夠接受你就是這樣,這樣也不會怎樣」的方式說服自己接受你。
你只管繼續好好的生活、好好的戀愛、好好的做好每一件需要自己做好的事(包括好好的去喜歡你喜歡的人和你自己。)有那麼一天,你再也不用任何的認同,你所有「好好的」都會在時間裡回應你好好的對待了自己,或者你還有力氣好好的對待身旁的人,也許你可以選擇自己轉頭先擁抱他們。
如果,假設一個如果,如果十來年、二十年,那些親近/親密的家人、親友的「不能接受」還是沒有被改變呢?那就是他們人生的課題,而不是你的了!
今天聽這首好了。無印良品〈想愛〉,這應該是那場初戀的心情。那時我和小小很想聽一場他們的演唱會,還沒等到演唱會,光良和品冠就拆夥了,後來的我們也分手了。
圖:20100901台中20號倉庫,Canon EOS 450D